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0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5日       来源: 绿色上海        【字体:

我局收到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07号“关于加强本市环卫车辆管理的建议”的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现将办理答复公开如下:

衷心感谢你们对本市环卫行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的建议立足实际、分析深入,提出的措施针对性强,对于我们进一步提升环卫车辆精细化管理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关于“严控环卫作业车辆采购价格”的建议

(一)坚持市场定价原则,发挥规模采购优势

新能源环卫车属于充分竞争的市场化产品,其价格主要由原材料成本、技术路线、市场供需等因素决定。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技术迭代和产业规模扩大,新能源环卫车价格总体呈下降趋势,但受限于环卫车辆作业功能多样、车型细分程度高,单一车型难以形成规模化效应,目前购置价格仍普遍为同类型燃油车的1.52倍左右。

在此背景下,政府部门不宜直接干预具体价格。关于“通过集中采购、框架协议、带量采购等方式,发挥规模优势,降低单车采购成本”的建议,“环卫作业车辆”虽不宜纳入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也不符合框架协议采购适用条件,但实行批量集中采购、以量换价是政府采购的重要导向。在中心城区及郊区环卫集团公司内,通过集中采购可有效发挥规模化优势,降低单车成本。例如,2025年嘉定区通过集中采购有效降低了车辆价格,节约财政预算资金约20%

(二)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市财政局于2023年在全市启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制定并修订了项目和政策的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操作指引,推动成本绩效理念和方法贯穿于政府履职管理全过程、各环节。目前,各区政府采购的环卫车辆已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在项目立项阶段,强化成本效益分析,严格审核项目必要性;在采购阶段,规范采购流程,引入成本监督机制;在后期评估阶段,对车辆使用效率、维护成本及全生命周期成本进行全面评价,确保财政资金投入物有所值。

(三)积极防范政府采购廉政风险

对于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严格落实采购程序,规范需求发布、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等各环节,依法依规公开采购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采购活动全程留痕、可追溯。通过集中采购和公开竞争,既有利于发挥规模优势、降低采购成本,也便于集中监管,有效防范政府采购领域的廉政风险。

二、关于“优化新能源化推进方式”的建议

(一)现有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及后续政策考虑

20229月,经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市发展改革委、市绿化市容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市新能源环卫车推广应用的扶持政策》。该政策对各区20212025年采购的新能源环卫车予以实效奖励,按照轻型车2万元/年、中型及重型车5万元/年给予连续3年奖励。各区完成环卫车新能源替代年度目标90%以上,且车辆行驶里程或作业时间达到考核要求的,方可享受奖励。自2023年起,已分三年通过市对区转移支付方式累计下发奖励资金2776万元,有效推动了各区新能源环卫车规模化应用。

关于“加大财政补贴力度”等建议,目前我局正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研究制定新一轮扶持政策。在前期政策绩效评价基础上,结合本市节能减排资金办法要求,进一步研究“十五五”期间补贴政策,补贴将按事项类别、投资总额、降碳量以及社会效益综合测算。由于本市节能减排资金管理办法尚在修订中,后续将根据最新办法,结合本市实际需求,从评估奖励标准、缩短奖励周期、优化奖励方式等方面作进一步调整,初步考虑将“三年分次奖励”调整为“车辆采购后一次性补贴”,以减轻各区及企业资金垫付压力。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设备更新项目申报,我局将相关申报要求与路径与各区管理部门进行了宣贯。后续超长期国债将持续支持环境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符合条件的区可通过申报超长期国债资金以解决部分车辆购置经费。

(二)关于环卫车辆淘汰报废

环卫车辆由各区管理部门及环卫作业企业所有,车辆淘汰依据各单位管理规定实施,本市没有设定环卫车法定报废年限或强制报废年限。2025年,根据本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及全国其他省市推进情况,结合目前环卫车辆使用现状,我局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本市新能源环卫车发展的总体目标,引导各区落实“应替尽替”要求,对环卫车辆使用8年以上达到报废条件、进入淘汰更新环节的车辆,更新新增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车。

(三)关于充电设施配套保障

在本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中,已明确提出充电设施配置要求,将环卫车辆充电纳入全市统一的充电设施体系。为解决环卫停车场充电设施不足、布局不均的问题,市绿化市容局指导市容环卫行业协会和充电桩服务企业编制完成《上海市新能源环卫车共享充电服务手册》。该手册系统梳理了全市可利用的公交场站、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共享充电资源,明确了站点位置、接口标准、开放时段及预约方式。目前,浦东、长宁等区已率先实现与公交场站的“共享充电”,有效保障了新能源环卫车的日常补能需求。

三、关于“强化环卫车辆全链条监管”的建议

(一)加强车辆档案与运行监管,实现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

关于“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环卫车辆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议,市绿化市容局已建立覆盖全市的环卫车辆基础信息库。同时,各区更新的新能源环卫车在办理号牌后一个月内,须将运行数据接入全市新能源车数据平台。目前,在用新能源环卫车已实现数据实时上传,通过对车辆位置、行驶里程、耗电量、作业时长等指标的动态分析,不仅能精准核定补贴,也为后续优化车辆调度、评价车辆适配性提供了数据支撑。

(二)加强日常使用与维护指导,提升队伍专业素养

关于“加强对驾驶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培训”的建议,市绿化市容局指导市容环卫行业协会组织对相关企业开展了多轮专项培训,覆盖全市16个区,累计培训驾驶员及维修骨干超过300人次。培训内容涵盖新能源车辆安全操作、节能驾驶技巧、常见故障判断与应急处置等,有效提升了队伍的专业素养,降低了故障率和运营成本。

(三)加强安全与资金监管,守住安全底线和廉洁红线

一是强化作业安全管理。环卫车辆出车前须做好例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有效、车容车貌整洁;作业完成后及时冲洗和保养。加强车辆安全培训和人员作业规范培训,特别是在夜间作业时,确保车辆灯光、后视镜及反光标识完好有效,作业人员配备反光背心等安全装备,筑牢环卫作业安全防线。

二是严格补贴资金监管。所有补贴车辆运行数据须接入全市新能源车数据平台,对行驶里程、作业天数等进行动态考核;委托专业机构对资金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资金通过市对区转移支付方式下达,各区须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奖励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激励政策用于真实有效的节能减排行动。

三是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 市财政局对奖励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科学合理设定项目绩效目标,每年组织开展转移支付绩效自评,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加快出台新一轮新能源环卫车扶持政策,进一步优化补贴方式、简化考核要求,不断提升车辆运行监管水平,为本市环卫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和智慧环卫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感谢你们对上海环卫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