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38号“加强工程渣土专业核算,建立‘三量’闭环校核机制的工作建议”的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现将办理答复公开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建议指出的工程渣土申报量不准、消纳卸点规划前瞻性不足、全过程闭环核查存在盲区三点问题,我局对照《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要求,聚焦关键环节,完善智能监管体系,制定配套管理机制,加强执法震慑力度,以全链条监管为核心,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完善建设工程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处置核准机制
本市建设工程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处置核准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施行。市绿化市容局不断完善本市建设工程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处置核准工作,一是印发《关于印发<关于优化完善本市建设工程垃圾处理方案备案与处置核准工作的若干举措>的通知》(沪绿容(林)便函〔2025〕252号),增加“施工单位在申请方案备案时,提交土方平衡图(明确建设项目土方产生量、回填量等信息)”的规定;二是会同规划、住建、交通、水务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本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阶段土方处置量管理的通知》(沪绿容规〔2026〕4 号),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竖向设计审核、施工招标等各阶段土方作业的数据(总挖方量、总填方量等)测算、报送要求可行明确;三是要求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在审核建设工程垃圾处理方案备案时,核对建设工程垃圾备案量与土方平衡图中的总挖方量、总填方量和自回填量是否一致;在审核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时,重点关注申报量与备案量是否匹配,如有明显差异的,不予办理备案和处置核准。
(二)推进消纳卸点建设
市政府组建土方消纳工作专班,不断推进消纳场所规划和落实:一是做好统筹调度,编制2026年市、区消纳空间图则指引,探索构建消纳空间排摸储备机制,并完成2026年度建设项目出土需求排摸,印发消纳能力建设任务,推进市、区两级消纳能力建设;二是加强土方消纳调度,保障出土需求,调度专班、市重大办会同各区落实分类分级保障与物流计划,健全问题诉求征办机制,构建陆运、水运、中转、消纳全环节指导体系;三是提升运输能力,市交通委会同市绿容局、市重大办、市应急局、上海海事局等部门推进码头建设布局,加快横沙新洲接卸码头新改扩建。
(三)明确土方处置量闭环核查要求
目前,市绿化市容局已会同规划资源、住建、交通、水务印发《关于加强本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阶段土方处置量管理的通知》(沪绿容规〔2026〕4 号),明确了建设项目各环节(设计、施工、竣工)土方处置数据核验要求。同时,会同建设主管部门推进探头等信息化设备在建设项目、消纳场所、中转码头等场所的安装和应用,建立土方消纳全程电子联单机制。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宣贯培训。会同各相关部门加强建设工程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处置核准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宣贯、培训,督促施工单位、区绿化市容部门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加快设施建设。以年消纳能力1.6亿吨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统筹推进空间落地、能力建设,持续多措并举拓展新空间,实现消纳冗余。
三是健全核量机制。指导各区绿化市容部门按照“一月一核、一证一核、竣工终核”的原则,落实工程土方核量管理各项制度。
四是强化信用管理。联合建设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发布建设工程垃圾运输单位信用管理办法,强化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评价,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促进建筑垃圾处置市场健康发展。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本市渣土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