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17号“关于建立上海公共景观审美的建议”的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现将办理答复公开如下:
关于当前城市公共景观存在“城市公共灯光杂乱”“城市公共雕塑缺乏审美性”“城市行道树野蛮修剪”“城市广告牌审美不足”问题,我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委等单位高度重视、深入研究,深觉代表意见精准指出当前城市公共景观的工作短板,对策建议契合上海城市定位、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对相关工作的现状、进展和计划进行了详细梳理和认真规划。
一、公共空间景观管理现状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聚焦“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目标,将公共景观管理融入城市高质量发展,在规范制度、重要空间管理、机制等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
(一)规范管理体系,夯实审美基础。一是健全景观照明管理制度,出台相关《上海市景观照明规划(2024-2035年)》《上海市景观照明技术规范》等规划和制度,坚持“控制总量、优化存量、适度发展”原则,兼顾绿色低碳与市民夜间休闲需求。二是完善户外广告招牌管理,秉持“安全+品质”思路,通过编制景观区域、历史风貌区等重点区域户外招牌设置导则规范引导,同步鼓励个性化、艺术化,兼顾城市形象与商业活力。三是强化公共空间提升,落实《上海市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推动“一江一河”滨水空间贯通提质,打造市民休闲核心载体。
(二)聚焦重点整治,提升审美水平。一是规范公共雕塑管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制定相关意见,逐步建立评估评价和专家评议制度,推动雕塑与公共空间深度融合。二是打造高品质文化景观,成功举办2025年上海城市空间艺术季,活化工业遗存,获得市民和媒体好评。三是细化行道树养护管理,制定专项标准,在重要节点下发工作提示,明确修剪技术规范与操作要点,优化树形风貌、化解各类生长矛盾,切实筑牢城市道路绿化景观基底。
(三)健全协同机制,凝聚工作合力。一是“十四五”期间,各区成立相关工作协调组织,构建空间治理、空间构建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二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畅通民意渠道,确保公共景观建设贴合市民需求。三是健全多元智囊支撑,组建绿化市容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出谋划策。
二、问题核查情况及处置情况
按照意见和座谈中指出的城市公共灯光杂乱、公共雕塑审美不足、行道树野蛮修剪、户外广告风貌欠佳等问题,我局联合相关责任单位逐一开展实地核查、溯源分析、现场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一)“徐汇西岸滨江区域景观照明杂乱”问题
近期,我局特邀请专业灯光检测团队,对西岸滨江区域3个区域15个点位,发现1处点位亮度超《上海市景观照明技术规范》要求。根据检测结果,已向相关单位开展《上海市景观照明技术规范》宣讲,并下达整改提示,督促立行立改,目前整改已完成。其余点位虽未超标,但存在灯光氛围、视觉效果与整体滨江风貌适配度不足的问题,已纳入下一步调整研究计划。
(二)“黄浦江游览船广告审美不足”问题
目前,黄浦江游览船共7家游船公司37艘游船,经核查,设置流动广告的共19艘。根据《上海市流动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19艘游览船上设置的流动广告数量、位置、大小均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未发现使用电子显示装置发布流动广告的情况。从现场目测观感来讲,“金灿灿”、“中国太平洋保险”“康宁”号船标和龙船(浦江游览1号)流动广告夜间亮度较高,与环境协调度较差,已通知相关单位配合整改。
(三)“城市行道树野蛮修剪”问题
经实地核查,黄浦区蒙自路、长宁区虹桥路、杨浦区国顺路、浦东新区锦尊路及银山路、宝山区真华路等多条道路,确实存在行道树不规范修剪、过度修剪等“野蛮修剪”现象。结合现场核查发现问题原因有两大类:一类是民生需求,如长乐路、蒙自路等路段,由于大规格悬铃木果毛飘絮扰民问题病虫枝安全隐患,需集中修剪管控;如银山路、建国西路等,则是依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因临近电力线路的树木实施控高修剪;如国顺路等路段,则是由于树木遮挡居民采光问题,在兼顾树木长势的前提下开展针对性修剪。一类是管理不力,上树作业人员老龄化、人才流失问题突出,一线养护队伍能力退化,同时管理上统筹平衡能力不足,相关监管部门和作业单位,未能有效统筹安全管控、民生保障与树木生态景观功能,存在重处置、轻风貌的问题。
(四)“城市公共雕塑缺乏审美性”问题
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城市公共空间精细化更新,坚持“分类分区、设计引领”原则,结合街区更新、社区改造、口袋公园建设,完善城市慢行系统、拓展全龄友好公共空间,配套建设了一批城市公共雕塑,丰富了城市公共空间文化内涵。但部分雕塑存在风格设计、文化内涵与区域区位、环境风貌、城市文脉衔接不紧密、融合度不足等问题,整体审美质感有待提升。
为系统规范全市城市雕塑建设管理、提升整体风貌品质,市规划资源局已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城市雕塑品质规划管理的若干意见》,通过分区分类管控模式,统筹全市城市雕塑规划、建设、审核、运维全流程管理,推动雕塑作品与城市公共空间有机融合。
(五)“‘一江一河’沿线植物本土历史感不足”问题
在“一江一河”两岸应用历史性本土植物,既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也能引起上海市民的情感共鸣,是非常值得提倡的一种植物应用模式,我市已在杨树浦等片区试点种植杨树等本土树种,有效还原区域历史风貌、彰显本土文化特色。目前,两岸滨水绿地总体应用适生树种较多,包括水杉、池杉等适合水边生长的植物,无患子、乌桕等秋色叶树种,玉兰等开花树种,存在本土特色植物应用占比不高、植物配置同质化、历史文化氛围营造不足等问题,需系统优化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结合本次核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代表意见的主要建议,我市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立行立改与制度完善相结合、点位整治与全域提质相结合,在“十五五”期间持续攻坚短板、细化举措、压实责任,全面提升城市公共景观审美品质和精细化治理水平,确保代表建议落地落细、见行见效。
(一)聚焦突出问题,持续整改优化
1. 持续优化徐汇西岸滨江区域景观照明效果
实行“分类施策、分步整改”,全面提升滨江灯光质感。在下达整改通知和督促权属单位限期下调灯光亮度的基础上,持续做好违和氛围点位的精细优化,对未超标但风貌不协调的灯光节点,综合运用法规、技术和管理艺术,协调运维单位,按照美学设计方案微调灯光色温、亮度、动态效果,实现滨江夜景灯光统一和谐、层次分明。
2.持续提升黄浦江游览船广告审美品质
组织专业技术团队、行业专家开展专项研究。通过专业检测和综合研究亮度色彩饱和度等因子,指导协调游船运营企业优化广告展示形式、灯光变化频率、视觉效果,提升流动广告与城市夜景的适配度;完成流动广告(含游船)技术规范的修订,促进技术规范更符合黄浦江夜景发展需求,持续推进游船夜间景观品质美化。
(二)瞄准问题本质,坚持标本兼治
3.规范行道树修剪养护管理
一是优化培训制度。完善上树工队伍建设,编制出台实用性技术手册,强化修剪技术培训,加强监督,让修剪养护工作在规定的标准框架下规范开展。二是加强跨部门协同。强化我局与电力、交通等部门专业协调,推行“一树一策”,科学处置解决树木遮挡矛盾问题,兼顾采光需求与生态功能,避免“一刀切”“野蛮杀头”式的修剪。三是强化巡查力度。加强修剪养护期间技术巡查力度,特别是对重点景观区域道路的巡查督查,各条道路应规范按照示范样板树进行修剪,对于发现的不规范、“野蛮式”修剪情况,及时推动整改。
4.深化公共空间品质提升
立足生态赋能、文化赋能、美学赋能,全面升级公共空间景观品质。一是推广乡土植物应用,严格对照《上海市乡土适生树种和地被草种推荐名录》,结合区域历史文脉、人文故事,在全市公共绿地、滨水空间、街区更新项目中推广乡土适生植物,力争乡土植物应用占比提升至80%以上,凸显上海本土生态特色与历史底蕴。二是强化雕塑品质管控,落实评估和评议制度,加强新建雕塑审核,提升雕塑品质,挖掘城市文化资源,推动雕塑融入历史叙事,打造标志性作品。三是健全景观审美共治机制,将城市公共景观美学管控纳入全域协同治理体系,拓宽民意参与渠道,完善公众建言、专家评审、部门联动的全过程管控模式,全方位提升城市公共景观整体审美水平。
(三)坚持以点带面,健全长效治理制度
5. 不断优化升级“一江一河”景观照明体系
依托专业智库赋能体系升级、风貌提质。一是邀请同济大学团队开展“一江一河”景观照明评估,构建体系、提出策略、制定标准,推动滨水夜景迈向国际标杆。二是会同复旦大学团队修编黄浦江景观照明方案,广泛征集民意民智,优化重点区域照明设计。三是研究制定城市照明低碳设计导则,推动照明向绿色、智能、高效升级,完善智能化集控水平,解决灯光杂乱等问题。
6. 健全游船流动广告常态化管控机制
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日常现场检查,根据重大活动保障等需求,随机开展现场抽查,发现违反技术规范问题及时处置;每年组织专家对夜景效果开展评估,提出灯光优化建议,督促相关公司落实整改。
7. 试点组建“一江一河”滨水空间艺术委员会
为统筹提升全市城市界面风貌品质与美学营造水平,切实回应相关人大建议,我局拟联合市住建委江河处,以“一江一河”滨水公共空间为先行试点,牵头组建“一江一河”艺术委员会。委员会将集聚建筑、城乡规划、景观设计、历史文化、美学艺术等领域专家智库资源,发挥专业智囊作用,强化滨水空间风貌统筹、美学引导与艺术赋能,系统培育两岸公共空间人文艺术质感,以点带面助力城市空间品质整体提升。
再次感谢代表们对上海公共景观艺术和美学的关心!以上回复,请各位代表予以持续关心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