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闵行、宝山、嘉定、奉贤、金山、青浦、松江、崇明区绿化市容局,光明食品集团、上实公司、地产集团、市土地储备中心、上海城投公司:
为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用好生态补偿政策,完善生态补偿考核机制,按照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市对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沪财预〔2017〕3号)和市绿容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林地生态补偿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沪绿容〔2017〕374号),近期将对2020年度林地生态补偿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范围为各区纳入生态补偿范围的公益林、经济果林和市属国有企业纳入养护补贴的公益林。
二、考核内容
(一)面积。以2020年森林资源监测成果数据为依据。
(二)养护质量。按照《上海市公益林管护质量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由市绿化市容局委托专业机构,采取查验资料和现场踏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区公益林养护质量进行抽查考核。
(三)工作考核。依据《上海市林地生态补偿考核办法》,由市绿化市容局、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共同对各区公益林管理责任主体与管护措施落实,以及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三、考核时间
养护质量考核时间为2021年4月26至4月30日;工作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具体要求
各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市属国企按照本《通知》要求,对2020年林地生态补偿工作和公益林养护管理进行自查;自查报告经盖章后,于4月26日前上报市绿化市容局林业处。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公益林养护质量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2021年4月13日
附件
上海市公益林养护质量考核实施细则
(试行)
为切实加强公益林管护,巩固造林成果,根据《上海市公益林养护技术规程》、《上海市公益林市场化养护管理指导意见》和《上海市公益林抚育实施细则》等技术标准,以及《上海市公益林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考核办法》,特制定《上海市公益林养护质量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一、考核范围
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纳入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范围的公益林。
二、考核安排
各区按本《实施细则》做好自评,并在市级考核前,将自评结果报市绿化市容局。
市绿化市容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并在每年二季度前完成全市公益林管护质量考核工作。
受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业队伍,分内业查验资料和外业实地踏查两方面进行抽查考核。
三、考核方式
采取随机抽样方法,按分村、分区域方式相结合开展,抽查面积不低于全区公益林总面积的5%。具体抽查办法如下:
(一)各区按各镇(乡、街道)公益林面积由大到小进行排序,再对每个镇(乡、街道)所辖村的公益林面积由大到小进行排序。
(二)先在上年度考核的2个乡镇中随机抽查1个镇(乡、街道),再在其他镇(乡、街道)中随机抽取2个乡镇;每个镇(乡、街道)抽查1个村。
(三)抽中的3个村面积之和大于或等于全区公益林面积的5%,对抽中的3个村范围内的所有公益林地进行检查。
(四)若抽中的3个村公益林面积之和小于5%,则在第2个镇(乡、街道)中加抽1个村;若抽中的4个村公益林面积之和小于或等于全区公益林面积的5%,则在第3个镇(乡、街道)再加抽1个村;以此类推,直到所有抽中的村公益林面积之和大于全区公益林面积的5%;所抽取的地块中,需包含不少于3块集中(小班间距在20米以内)连片50亩以上的地块。
四、考核内容
(一)日常养护管理。一看管护措施落实情况。是否有“三乱现场”,即:乱搭建、乱种养和乱堆放;做到“七无一完善”,即:无倾倒垃圾淤泥、无重大病虫为害、无森林火灾、无受损枯枝、无恶性杂草、无使用化学除草剂和无张网捕鸟,道路和沟渠等管护设施完善畅通。二看管护效果情况。林地面积不少,林间有序整洁,林木生长健康,林分质量较高,林相结构合理。详见附表1。
(二)抚育情况。一看计划落实情况,根据市下达的年度公益林抚育计划,检查各区下达到镇(乡、街道)任务通知,以及批准重点抚育项目的实施方案;抽查镇(乡、街道)、村落实情况,抽查面积不少于计划下达任务的10%。二看抚育成效,检查有抚育任务的镇(乡、街道)、村和地块,对照重点抚育项目实施方案、一般抚育任务的合同标的,检查其是否按方案和合同进行抚育,达到抚育质量。详见附表2。
(三)考核监督情况。区林业主管部门对公益林管护要求、指导、监管和考核是否到位,是否做到“三到位一规范”,即:责任单位(甲方)、养护单位(乙方)和考核单位(丙方)都到位,签订养护合同规范;考核结果与养护资金拨付挂钩情况;区、镇(乡、街道)养护模式是否到位。详见附表3。
五、等级评定
考核分按权重进行综合打分,其中日常养护管理占70%,抚育情况占20%,考核监督情况占10%。详见附表4。
(一)抽样等级评定
按照日常养护管理责任、管理措施及管护成效情况确定公益林养护质量抽样等级及比例。根据附表1评分结果,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1)抽样等级比例
养护质量抽样优秀比率=抽查确定养护优秀林地面积÷抽查核实总面积×100%;
养护质量抽样合格比率=抽查确定养护合格林地面积÷抽查核实总面积×100%;
养护质量抽样不合格比率=抽查确定养护不合格林地面积÷抽查核实总面积×100%;
(2)抽样等级面积
养护质量抽样优秀面积=抽样面积×养护质量抽样优秀比率;
养护质量抽样合格面积=抽样面积×养护质量抽样合格比率;
养护质量抽样不合格面积=抽样面积×养护质量抽样合格比率。
(二)养护质量等级比例
公益林综合养护质量分为二个等级,根据附表1、2、3综合评分结果为一级养护比例,其它为二级养护比例。
(三)分级养护面积
根据综合评分结果推算全区一、二养护公益林面积。
一级养护公益林面积=区公益林面积×一级养护公益林比率;
二级养护公益林面积=区公益林面积×二级养护公益林比率;
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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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林管护等级现场查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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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
镇(乡、街道) |
村(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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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班号 |
面积(亩) |
合计 |
管护措施情况(80分) |
管护效果(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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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乱”(15分) |
“七无一完善”(6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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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搭建 |
倾倒垃圾淤泥 |
重大病虫为害 |
森林火灾 |
倒伏木、枯死木 |
恶性杂草 |
使用化学除草剂 |
张网捕鸟 |
道路和沟渠等管护设施完善畅通 |
林间密度合理 ,林木生长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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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种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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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堆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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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
10分 |
5分 |
5分 |
5分 |
10分 |
10分 |
10分 |
1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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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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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员(签名): |
被检查单位代表(签名): |
评分标准:公益林管护质量按百分制计。
1、“三乱”,存在“一乱”扣5分;林下套种面积按不低于10%起算。
2、倾倒垃圾淤泥(10分):有不合规外来土方和淤泥,一票否决,扣10 分。
3、重大病虫为害(5分):因重大病虫危害,扣3分;导致树木成片死亡,扣5分。
4、森林火灾(5分):林地内有火灾隐患的扣5分。
5、倒伏木、枯死木(5分):存有倒伏木、枯死木的,未及时清理的扣5分。
6、恶性杂草及影响林木生长的藤本植物(10分):指一支黄花、空心莲子草、葎草、杠板归和一年蓬等;存在恶性杂草未及时清理的扣10分;影响林木生长或导致林木死亡的,扣10分。
7、除草剂(10分):使用或发现有使用除草剂痕迹,一票否决,扣10 分。
8、张网捕鸟(10分):发现捕鸟网等猎捕工具,一票否决,扣10 分。
9、道路和沟渠等管护设施(10分):分三档;路沟渠等管护设施无管护、不畅通的,扣10分;管护设施维护一般的扣5分;管护设施维护完好的不扣分。
10、管护效果(20分):分三档;林间密度合理、林木生长健康,不扣分;管护效果一般的扣10分;管护效果差或无人管护林地,扣20分。
11、发现有未经审批减少的林地整个小班0分。
表2: |
公益林抚育情况考核计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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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
抚育面积 |
计划落实情况(30分) |
抚育成效(70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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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文件(15分) |
是否形成项目(15分) |
计划落实 (20分) |
抚育质量 (25分) |
重点抚育项目(15分) |
项目规范有亮点(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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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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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益林抚育情况按百分制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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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划落实情况:按计划任务下发文件的得15分(已下发文件需填写相关文号),否则不得分;形成重点抚育项目,有批准实施方案的每个项目得5分,最高得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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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抚育成效:计划落实,按比例得分,计划落实=(完成量/下发量)*100;抚育质量,主要看林间密度、整洁程度,以及道路与沟渠完善与畅通情况,按好(25分)、中(15分)、差(5分)评价得分、未按图施工并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此项为0分;实施重点抚育项目(开放式休憩林地)每个得5分,最高得15分;项目规范有亮点,实施项目程序规范的得5分、效果显著的得6分。 |
表3: 公益林养护考核监督情况计分表 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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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分标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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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区级公益林管护政策文件(20分) |
有正式文号得20分;有材料无正式文件得10分;无相关材料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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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开展区级公益林养护考核(20分) |
有考核正式报告得20分;有材料无正式报告的得10分;无相关材料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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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公益林养护专项资金(20分) |
按各区纳入养护资金占市下达生态补偿资金总额比例测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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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结果与养护资金拨付挂钩(20分) |
区里考核办法明确考核结果与资金挂钩的得20分;不明确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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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护落实到位(20分) |
责任单位到位(5分) |
开展区划界定并形成完整材料的得5分,拟开展区划界定工作,材料不完善的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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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单位到位(5分) |
养护无不合格比例得5分,不合格比例在1%以下得3分,不合格比例超过1%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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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单位到位(5分) |
落实考核单位得5分,反之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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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合同规范(5分) |
养护合同规范的得5分,反之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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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表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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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林管护质量考核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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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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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
上年度面积(亩) |
本年度面积(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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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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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护情况(70%) |
抽样等级比例(%) |
抽样等级面积(亩)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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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比例 |
优秀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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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比例 |
合格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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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 比例 |
不合格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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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抚育情况(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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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监督情况(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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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核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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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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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护情况得分按抽样优秀比例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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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组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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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