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关于浦东新区S2沪芦高速(宣桥镇-大团镇)生态廊道建设项目(二期)作业设计调整方案的请示》(浦绿容〔2021〕13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浦东新区S2沪芦高速(宣桥镇-大团镇)生态廊道建设项目(二期)作业设计调整方案。
二、该项目根据原《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浦东新区S2沪芦高速(宣桥镇—大团镇)生态廊道建设项目(二期)作业设计的批复》(沪绿容〔2020〕441号)的要求,实施范围位于大治河以南,涉及新场、宣桥、大团等镇,新建林地面积为432亩(具体以实测为准),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苗木种植、场地平整、排水沟渠、配套道路以及标识牌等。项目总投资1300.57万元,其中建安费1106.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7.56万元,预备费用96.34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补贴650.29万元,其余资金由你区自筹。
三、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该项目实施范围发生变化,因基本农田保护、现有设施避让等无法实施造林,调减111亩,新增造林地块面积为25亩,调整后项目面积为346亩(具体以实测为准)。
(二)调整后项目总投资1039.6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84.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7.98元,预备费用77.01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补贴519.81万元,其余资金由你区自筹。
四、请抓紧按照调整后的作业设计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造林后林地养护管理,保证成活率,确保建设一片、成林一片。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