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湿地保护与利用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