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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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林业
信息名称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优化我市住宅品质提升项目配套绿化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
索取号
AH2311000-2026-002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文件编号
沪绿容 (2026) 21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6-02-28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纸质
信息内容

各区绿化市容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住宅品质提升的规划资源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建〔2025〕375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为统筹推进我市住宅品质提升与绿色生态空间营造,增加城市景观的多样性与丰富性,现就优化我市住宅品质提升项目配套绿化面积计算规则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若干意见》支持的住宅项目,包括多高层住宅底层设置架空层、风雨连廊用作通道、布置景观小品、居民休闲设施等公共用途的项目。

二、计算规则

1.建筑高度地坪起算点一般以室外地面标高为准。设置架空层、连廊通道和半地下室等建筑不计入容积率的项目,以架空层(含覆土)面层作为室外地坪计算平台以上的配套绿化面积。

2.在架空层和半地下室顶板上种植绿化的,覆土厚度应满足中型以上乔木种植需求。绿化设计应与周边街道、社区步行流线紧密结合,保证居民可连续、顺畅地步行到达。

三、管理要求

1.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明确绿化专项设计,包括设计标高、地形设计、覆土结构剖面图等。配套绿化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配套绿化建设工程应与住宅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竣工验收阶段,依据绿化专项设计,对绿化面积、种植质量、覆土厚度等指标进行专项核验。核验结果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必要依据。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已审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项目,按原规定执行;未审定的项目,可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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