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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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林业
信息名称
关于完善公园绿地体育健身和便民服务设施的通知
索取号
AH2311000-2026-004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文件编号
沪绿容 (2026) 91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6-07-15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通知
信息内容

各区绿化市容局、各区体育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为扎实推进新一轮民心工程“公园绿地品质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体育健身和便民服务设施,明确工作责任,保障工程质量,构建全生命周期的长效机制,把民心工程做实做好,让群众真正受益、可感可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新增或更新休憩座椅3000个、廊亭200组,新建或改造母婴室50个、厕所80个、第三卫生间50个,新建无障碍通道8000米,新建或改造儿童户外游戏空间100处,新建篮球场100个、匹克球场10个,新建或提升足球场5个,新增或更新市民健身设施500台(套)、乒乓球台100个,新增宠物友好公园10个。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设施

  各区绿化市容局应会同区体育局,结合全市及辖区体育健身设施的布局情况,对辖区内公园绿地进行全面排查。根据排查结果,结合公园绿地布局、人口结构、市民需求及既有设施分布等情况,合理布局体育健身设施,因地制宜新增或更新篮球场、匹克球场、乒乓球台等体育设施,确保新增设施精准适配、受用好用,在区域层面形成功能互补、覆盖均衡的设施网络。公园绿地内体育设施建设应与自然景观和谐相融,材料选择应与周边环境协调,减少硬化铺装对生态的影响。推行公园绿地与周边体育场馆、文化设施互联互通,形成功能集聚区。

  (二)体绿融合,落实建设标准

  在公园绿地中嵌入体育健身功能,应结合公园绿地功能分区、交通流线、周边环境,科学选择设施落位。优先利用草坪、林地、水域等非硬化地面开展体育活动,尽可能在不减少乔木、不破坏生态群落结构的前提下,利用园路及铺装场地增设临时性、装配式体育设施。对篮球场、匹克球场、乒乓球台等不同设施,应按照国家和我市相关建设标准执行。场地基础应满足平整度、排水、缓冲等要求,面层材料应选用低碳、耐久、防滑、经济的材料。

  (三)完善配套,优化服务管理

  公园绿地增加体育设施应统筹考虑便民服务配套,完善照明系统和监控设施,视情增设厕所、储物箱、直饮水等设施,保障用户需求及使用安全。统筹兼顾市民健身需求与周边居民生活安宁,合理设置设施开放时间,避免噪音干扰。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运营,在确保公益开放的前提下,通过智慧化管理提高设施使用效率。

  三、职责分工

  市绿化市容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区绿化市容局具体落实公园绿地增加体育等设施相关管理工作。

  市体育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区体育局具体落实公园绿地增加体育等设施相关管理工作。

  区绿化市容局负责本辖区公园绿地管理工作,督促本辖区公园绿地管理机构对市民健身体育设施使用的日常指导、检查与服务。

  区体育局负责本辖区体育设施管理工作,包括本辖区公园绿地市民健身体育设施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更新调整和信息化管理服务,并指导、督促基层落实体育设施相关工作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快任务推进

  市民健身体育设施应按照《上海市公园绿地市民健身体育设施设置导则》(见附件)要求,在公园绿地内合理设置。各区应根据任务量,尽快落实具体点位,合理安排年度任务量,扎实推进公园绿地体育设施提升工作。

  (二)落实公益为主

  公园绿地内的市民健身体育设施应确保公共性、开放性和公益性,不得设置以盈利为目的的体育活动设施和场所。对于篮球、匹克球、网球等维护成本较高的特定项目场地,可根据运营成本适当收取费用,并向社会公示,确保公益属性。

  (三)严格项目管理

  公园绿地如需增加体育设施,应按照相关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对于不涉及规划调整、不增加建筑面积的现有铺装地面增设体育器材、在绿地内增设天然草坪运动场地等简易项目,经区绿化市容、体育局共同认定后,可采用简易程序或通过运维程序加快实施。

  (四)加强安全管理

  各区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设置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为设施设立醒目安全告知牌,建立日常巡查、维修保养和应急处置制度,定期对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市民使用安全。

 (五)强化协同推进

  建立市区两级协调机制,定期会商解决设施增设、更新和管理中的问题。市绿化市容局、市体育局将对各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和定期评估。

  附件:上海市公园绿地市民健身体育设施设置导则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体育局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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