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办理情况
历年办理情况
信息名称
2018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索取号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文件编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18-11-14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纸质
信息内容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局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62件(其中:主办30件、会办3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40件(其中:主办25件、会办15件),合计102件,已全部完成答复。主合办件共计55件,其中51件解决采纳/解决或采纳,占93%; 1件计划解决/列入计划拟解决,占2%,3件留作参考,占5%。就目前收到代表、委员的反馈意见表来看,全部为满意(好/较好)以及同意(理解),无不满意件。

从建议提案反映内容看,在垃圾综合治理方面(47件,占47%),涉及生活垃圾分类、电子废弃物处置、建筑垃圾管理等;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28件,占30%),涉及生态廊道建设、崇明生态岛建设、湿地保护、植树造林、绿化管理与养护、公园绿地管理、古树名木保护等;在市容环境建设方面(6件,占6%),涉及户外广告、景观灯光、城市精细化管理等。

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局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有序推进建议提案的信息公开工作。从制度、内容和方法上明确了办理结果公开的做法,并探索政务微博、微信等公开方式。今年我局以全文公开及摘要公开的方式共对36件建议提案进行了结果公开(详见附表)。


二、主要做法

(一)制度保障,明确责任

一是依法依规,遵照执行。我局一直以来严格按照《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议案的规定》、《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简称“一办法两规定”)等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开展办理工作,并从制度上予以保障落实。局党政班子历来听取并审议当年市“两会”办理工作的情况汇报。二是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办理流程。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协调,各职能处室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分工体系;严格按照“承办、拟办、分办、督办、办复、回访”的基本步骤,坚持“责任到人、制度到件”的办理作风。跟踪办理是办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按照“全面梳理、重点跟踪、不留空档”原则,从办理结果入手梳理,做到提案分类跟踪全覆盖。

(二)领导重视,牵头办理

局党政班子历来听取并审议当年市“两会”办理工作及结果公开工作的情况。对于相对集中的提案,局领导召集专题研究会归并答复。本届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建议提案较为集中,我局相关处室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局分管领导唐家富牵头,邀请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部门就垃圾分类相关内容进行专题集中答复,介绍了今年垃圾分类及“绿色账户”的推进覆盖情况,以及与第三方社会组织的合作进展,代表委员对此表示满意,并十分赞赏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有亮点、有创新、有特色,特别是将“软引导、硬约束”相结合,依托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建设,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和治理格局。此外,今年有2件政协提案,民盟上海市委提出的“关于加大上海湿地系统保护力度,共建共享生态之城建设成果的建议”(0050号)和民革上海市委提出的“关于推进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建议”(0062号),我局分管领导带队走访,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把握问题实质,推动我局工作开展。

(三)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我局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召开的办理例会和研讨会,借助市级平台,加强与相关区、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商讨具体承办工作,及时交流办理动态。朱乃楣委员提出的“关于关注外卖餐盒对环境污染造成的影响的建议”是我局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合办件,我局已将可利用的食品包装塑料列为可回收物,通过垃圾分类提高外卖包装回收利用,我局会同市商务委大力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立便民回收服务点、设置智能回收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配合我局做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起草工作并研究建立配套工作机制,努力解决外卖餐盒的环境污染问题;我局会同市质量技监局市食药监局等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和“饿了么”“美团外卖”两家平台联合有关专家,研究外卖环保餐盒团体标准;同时,我局、市食药监局联合环保部门将重点加大对塑料使用和污染危害方面的宣传力度。


三、办理特色

(一)抓住难点,补齐短板

关于加快推进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尤其是生活垃圾分类的建议,一直以来是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本届“两会”也不例外,针对代表委员提出有关垃圾分类的建议提案,我局出台《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和《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了2020年底前,本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2018年实现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深化绿色账户激励机制,实行垃圾分类和绿色账户同步覆盖。同时,推进垃圾中转设施改造,建立完善分类转运系统,推进末端处置设施新建或扩建,提升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理能力。目前,分类容器及分类标识基本到位,垃圾分类、绿色账户新增覆盖户数超过计划数,“两网融合”点站场建设已有成效,全市垃圾分类推进氛围日渐浓厚。在完善法律法规方面,抓紧推进垃圾立法调研,加快制定本市生活垃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形成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初稿,已将“鼓励性与强制性、操作性与引领性”结合,制定了若干源头减量制度。在加强宣传引导方面,目前我局正在积极与市教委沟通,对下一步垃圾分类在学校中的宣传工作制定方案,积极组织开展科普老师垃圾分类培训,扩大宣传的深度与广度。

(二)制度引领,绿色发展

针对吴馨萍委员“关于加大上海湿地系统保护力度,共建共享生态之城建设成果的建议”和杨文悦委员“全面保护上海湿地,尽快扩大上海湿地红线范围的建议”,市绿化市容局积极推进在市级层面建立湿地保护修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拟定了《上海市湿地保护修复联席会议实施方案(草稿) 》,加强湿地保护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湿地用途管控机制,形成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的合力;开展《上海市重要湿地认定标准和名录制定》专项研究,广泛参考国家林业局国家重要湿地认定标准和兄弟省份相关标准,形成了《上海市重要湿地认定标准(草稿)》和《上海市湿地名录管理办法(草稿)》以及《上海市重要湿地建议名录(第一批)》,并在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土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海洋局)、市农委、市交通委的相关处室层面征求意见;市绿化市容局会同相关部门将上海市范围内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和生态服务价值的湿地分批列入市级重要湿地名录,明确限制性管控要求,实现湿地的分级管理,《上海市重要湿地名录》和《一般湿地名录》的公布将全面划示上海湿地范围,同时,还积极推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将湿地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范围,逐步完善和健全本市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并抓紧开展更具针对性的立法研究和协调工作,进一步形成立法共识。

(三)把握重点,服务民生

公共厕所关乎每一个市民和游客的生活和感受,也是代表委员们非常关注的工作。针对姚薇代表提出的“完善客流高聚集地男女厕所设置的建议”,我局推进无性别公厕建设,试点“男女通厕”,探索解决公厕男女厕位比动态不平衡的问题,并鼓励对外服务单位厕所改建并对外开放。同时全市还配备了16组拖动式应急厕所和58组拉臂式应急厕所,共计620个厕位来满足大型活动、会议等特殊人群聚集情况下的“用厕难”问题。针对徐圣洁代表提出的“关于增设第三卫生间,开创申城“厕所革命”新局面的建议”,目前本市环卫公厕已有第三卫生间267座,中心城区环卫公厕第三卫生间的配置比例已达到10%,郊区达8%。2018年到2020年,全市还将计划新配建第三卫生间100座。环卫公厕第三卫生间配建的成功经验,为全市范围社会公厕配建第三卫生间的推广作出了有益探索。针对邵南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厕所革命的建议”,我局会同市住建委、市商务委、市交通委、市经信委、市卫计委、市农委、市文明办、市旅游局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厕所革命”进一步提升本市公共厕所精细化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并牵头各委办局组织召开“公厕革命”工作专题推进会,从合理改善公厕设施及规划布局,全方位深化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提高公厕服务智能化水平等方面,推进实现本市公共厕所从满足基本需求向特色化、生态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四)主动公开,优化办理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是提高办理质量,促进办理实效的有力方式。今年我局在以下几个方面做了公开试点的重点推进。在制度上,根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试点的工作要求,不断修订《市绿化市容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做到依法公开、有章可循。在内容上,优先考虑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代表委员重点关注的、人大政协重点督办协商、我局领导重点牵头协调办理的建议提案做到主动公开,今年垃圾分类的建议提案公开率100%,在形式上,目前在局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公开,并逐步延伸至政务微博、微信平台。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举一反三,推动工作。认真做好办理工作是改进工作、提升效能的重要抓手,我局一贯坚持在办理过程中,注重问题导向,提高答复质量。在解决个案的同时,注重规律性探索,举一反三,由此及彼,将主体工作结合提案办理一并部署、一同推进。

二是加强协作,促进交流。一方面,主动与代表和委员沟通,确保办理和答复的针对性、有效性;并让代表和委员参与到行业管理中,共商发展。另一方面,主动与相关办理部门沟通,抓住合办、协办的契机,加强交流,整合政府管理资源,形成工作合力,重点破解难题顽症。

三是持续跟踪,不断落实。对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的抓好落实巩固;对办理结果为“正在解决”、“计划解决”的加强跟踪办理,定期了解进展情况,并通过走访、电话、邮件的方式及时向代表和委员反馈后续工作情况;对办理结果为“留作参考”的纳入我局年度专项课题。

四是透明公开、循序渐进。按照“一办法两规定”的要求,将继续稳步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积极探索多层面的公开形式,借鉴兄弟单位的经验做法,有序开展相关培训调研,进一步提升办理质量和办理实效。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