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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本市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应急处置工作安排的通知
索取号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文件编号
沪绿容 (2016) 313号
公开类别
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2-08-15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通知
信息内容

黄浦区、静安区、徐汇区、长宁区、虹口区、普陀区、杨浦 区、宝山区、奉贤区绿化市容局、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市 废管处:

根据市领导对本市建筑垃圾应急处置工作的要求,按照 “中心城区统筹、郊区自行解决”的原则,目前已落实“奉 贤区柘林塘已成陆土地”和“浦东机场 1#围区”作为市级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的应急处置点,现就相关应急物流组织及 处置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物流安排

1、 虹口区、徐汇区、静安区、长宁区和普陀区经分拣后的拆房垃圾和装修垃圾,通过陆运至“奉贤区柘林塘已成 陆土地”项目进行应急处置。

2、 黄浦区、杨浦区和浦东新区经分拣后的拆房垃圾和装修垃圾,通过陆运至“浦东机场 1#围区”项目进行应急处置。

二、运输路线安排

1、 奉贤柘林塘陆运路线: S4 莘奉金高速海湾路出口- 海湾路-奉柘公路-南海公路-海思路-海航路-柘林塘处置消 纳点。水运路线待临时驳岸码头建成后另行安排。

2、 “浦东机场 1#围区”陆运路线:黄浦区-南浦大桥- 龙东大道-东川公路-高科东路-人民塘路向南-1#围区处置 消纳点;杨浦区-杨浦大桥-罗山路(地面)-龙东大道-东川 公路-高科东路-1#围区处置消纳点。

三、处置结算

1、 奉贤区、浦东新区应加快落实应急处置点的地磅称重等计量设备,及时做好进场处置记录,作为结算依据。

2、 各相关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应落实本区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应急处置经费,根据实际处置量,按 15 元/吨进行结算支付。

四、工作要求

1、 各区应加快落实区域内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分拣场所,加强分拣品质监管,不得混入大件垃圾、有害垃圾和绿 化垃圾等。经分拣后采用工程渣土车辆外运至应急处置卸点 的,应使用区域内中标单位的新型渣土车作为应急保障运输 车辆,确保规范运输。

2、 市废管处负责本市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应急处置点的物流调配、应急处置格式合同的编制、应急处置监督等工作

3、 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相关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应落实专人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并于每个工作日下午 3 点 30 分前,将本区应急运输车辆、应急处置量、运输时间等相关 信息报至市废管处。

联系人:许杨   联系电话:52906664 特此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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