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履行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职责,规范野生动物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规定,市绿化市容局对《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年版)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市民和各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至上海市胶州路768号410室,邮编:200040;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至zfjc2019@126.com。
二、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4年2月20日。
附件:
1.《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稿起草说明
2.《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稿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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