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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取号
AH2118000-2020-002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文件编号
沪绿容 (2020) 121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0-04-16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纸质
信息内容

各区绿化市容局,局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一网通办”改革,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绿化市容行业实际,制定了《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0年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4月2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0年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一网通办”改革,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绿化市容行业实际,制定我局2020年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

  一、主要目标

  实行“两个免于提交”,推动“两转变”,积极参与围绕群众和企业关注的“一件事”的业务流程再造。到2020年底,电子证照实现100%归集;建成绿化市容行业覆盖市、区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立绿化市容行业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监管”体系。

  二、重点工作

  (一)努力提升网上依申请政务服务水平

  1、贯彻“两个免于提交”的要求,进一步减少行政相对人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通过告知承诺、电子证照应用、数据共享核验、行政协助等方式,实行“凡是本市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大力推广本市绿化市容系统内部的数据共享,积极争取更多的跨系统数据共享核验事项落地。(责任处室和单位:许可处、科信处、信息中心)

  2、积极推行公共服务网上办理,推动本行业“一网通办”从“侧重行政权力事项”向“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并重”转变

  在现有公共服务事项的基础上,从方便服务对象网上办理的需求出发,充分利用“一网通办”的系统优势,在绿化市容行业便民服务方面将更多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一网通办”,着力探索本行业基于长三角一体化的网上公共服务。(责任处室和单位:组织处、法规处、各公共服务事项承办处室和单位、科信处、信息中心)

  3、积极开展对“一件事”的业务流程再造

  积极贯彻市政府关于“一件事”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指导意见,结合“放管服”改革综合授权,将“公共绿地、立体绿化建设”作为“一件事”,从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方面实施“六个再造”。(责任处室和单位:规划处、法规处、公绿处、许可处、科信处、工程站、绿建中心、信息中心)

  4、努力提高本行业行政许可“全程网办”的比例

  在完善“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的许可”和“对公园举办全园性活动的许可”2个事项100%全程网办的基础上,增加野生动植物保护、绿化、林业和环卫等方面的13个许可事项实现“全程网办”。探索许可事项无人干预自动办理。(责任部门:许可处、景观处、公绿处、保护处、科信处、林业总站、信息中心)

  5、在行政许可服务中全面实现电子证照归集和应用

  对我局现有行政许可高频制发的5类证照,推行电子证照发放和应用,到2020年底完成有效期内的所有存量电子证照100%归集,并通过“随申办”App系统方便行政相对人使用和查询。探索植物检疫电子证照在长三角地区的联动应用。(责任部门:许可处、科信处、信息中心、林业总站、工程站)

  (二)深化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和数据共享

  6、建设我局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本行业“一网通办”从“能办”向“好办”转变

  现有绿化市容行业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向其他依申请权力事项拓展,建成本行业覆盖市、区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优化整体栏目布局和服务提供方式,探索重点领域法人事项在移动端办理的新模式,推动移动端高频事项全面接入“随申办”。(责任处室和单位:科信处、许可处、法规处、各政务服务事项承办处室和单位、信息中心)

  7、强化数据共享应用,更好发挥数据支撑作用

  完成本行业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方案的制定,启动行业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在行业重点领域开展数据治理工作,完善数据治理机制,形成数据治理战略规划和相关管理办法,组建数据治理组织体系,构建数据治理平台和数据湖雏形,完成1个行业数据“应用场景”,推进公共数据按需共享、开放和应用。(责任处室和单位:科信处、信息中心、其他各相关处室和单位)

  (三)建立全行业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监管”体系

  8、梳理完善监管事项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

  根据法规调整和业务发展情况,及时在系统中新增、修改、取消监管事项清单。根据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信息要素要求,及时梳理调整检查实施清单。动态维护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责任处室和单位:办公室、法规处、执法稽查处、各相关业务处室和单位、科信处、信息中心)

  9、推进监管行为、对象、投诉处理等各类数据汇聚

  建立增量上报机制,保证监管数据及时更新上报,覆盖本单位所有监管事项的各类监管行为信息都应在作出行政决定或发生行政效力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归集到市共享交换平台。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数据质量责任,确保监管数据质量符合要求。(责任处室和单位:办公室、法规处、执法稽查处、各相关业务处室和单位、科信处、信息中心)

  10、积极推行信用监管

  加强对本行业监管对象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研究制订相应规则和管理要求,强化对“互联网+监管”系统联合惩戒功能的推广应用。我局在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餐厨垃圾和餐厨废弃油脂相关单位、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诚信管理等方面先行实施,同时探索在户外广告、户外招牌管理等方面推广应用。(责任处室和单位:办公室、法规处、规划处、工程站、生活垃圾管理处、环卫处、废管处、景观处、市容景观中心、科信处、信息中心)

  11、大力推进联合监管

  根据法规规定的跨部门、跨地区联合监管要求,梳理形成并动态调整联合监管事项清单,协商制定联合监管的业务流程和管理要求,据此开展联合监管,并全周期记录联合监管过程。我局在餐厨垃圾和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和处理利用、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等方面与相关委办局先行开展联合监管。(责任处室和单位:办公室、法规处、生活垃圾管理处、环卫处、废管处、科信处、信息中心)

  12、切实开展风险预警

  通过对监管业务数据、政务服务数据、投诉举报数据等信息数据的分析、比对,及早发现和防范苗头性风险隐患,推动“互联网+监管”系统生成检查任务,进而开展精准监管。制订风险预警方案时,可纳入信用分类结果作为风险评估维度。(责任处室和单位:办公室、法规处、各相关业务处室和单位、科信处、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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