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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 《2022年上海市绿化养护和环卫行业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索取号
AH2914000-2022-012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文件编号
沪绿容 (2022) 154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2-08-16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纸质
信息内容

各区绿化市容局、行业相关单位:

持续推进和落实本市绿化养护和环卫行业集体协商,既是坚持发扬全过程人民民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又是促进行业职工收入稳步增长、提升职工福利保障待遇、助力行业健康发展稳定的重要保障。为保持绿化养护和环卫行业集体协商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并充分考虑2022年新冠疫情对本市经济社会的综合影响,经征求市总工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等相关部门意见,在市绿化市容行业工会与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市《2022年上海市绿化养护和环卫行业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指导意见》。现将《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抓紧做好落实工作,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推进行业集体协商重要性的认识,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多年来,本市绿化养护和环卫行业通过持续不断推进行业集体协商,在促进行业职工收入稳步增长、提升职工福利保障待遇、助力行业健康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促进了行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各级绿化养护和环卫企业上级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推进落实行业集体协商重要性的认识,把建立企业集体协商机制和推动落实行业集体协商内容放在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和共同富裕的大局中思考与谋划,着力推进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指导督促企业完善民主管理办法,帮助协调企业落实行业集体协商内容,建立规范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确保企业同工同酬落到实处,切实促进企业职工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充分发挥区级层面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推进工作小组作用,多渠道为企业和职工解难题、克时艰。受新冠疫情影响,本市绿化养护和环卫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生存发展遇到严峻挑战,广大职工的岗位和收入待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各级行业和企业主管部门要跨前一步、主动服务,充分发挥区级层面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推进工作小组作用,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政策支持,多渠道为企业增资减费让利,正确引导职工理性表达合理诉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力有序推进企业健康运行和年度行业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因企业在抗疫过程中发生的职工加班费、抗疫补贴和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内容调整而增加的劳动力用工成本费用,应追加到企业工资总额。

三、进一步提高作业定额到位率,按标准落实养护作业经费。一方面企业劳动力用工成本是本市养护定额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养护定额能否足额到位,直接影响到市容环境保障和绿化养护水平,直接关乎到行业集体协商内容的落实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另一方面在抗击新冠疫情过程中,绿化养护和环卫行业的作业方式、实际工作量和职工队伍结构均发生了明显变化,今年又是党的二十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之年,也是第五届进博会的举办之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养护行业市场化改革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水平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6〕26号文)要求,按标准落实非常规性重大任务和突击性保障任务养护作业经费,确保绿化养护和环卫企业有充足的作业经费,精心组织好重大活动的市容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工作。

四、进一步推进环卫道班房建设,多渠道解决非沪籍职工居住困难。在本轮抗击新冠疫情过程中,环卫道班房在安排临时突击队员、存放抗疫物资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日前,《上海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已获市政府批复同意,各区在完成区级规划编制工作的同时,也要聚焦环卫停车场、道班房的等小型设施的布局和建设完善工作,有条件的单位要增加疫情防控的闭环管理居住场所。

五、进一步完善绿化养护行业监管体系,更好地从制度上、源头上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要按照市绿化市容局、市市场监督局、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关于推行使用〈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合同示范文本(2020版)〉的通知》(沪绿容〔2020〕520号),将“绿化养护企业承诺开展集体协商,履行绿化养护行业集体协商约定内容”纳入本市公共绿地、公园、行道树等绿化养护补充条款,将企业落实行业集体协商情况作为其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指导督促企业开展企业层面的集体协商,切实提高一线职工的收入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上海市绿化养护和环卫行业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指导意见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28月8日

 


附件

2022年上海市绿化养护和环卫行业

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指导意见

 

为保持绿化养护和环卫行业集体协商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保持行业职工队伍基本稳定,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2022年本市绿化养护和环卫行业集体协商在不新增行业集体协商内容、继续落实好已有集体协商内容的基础上,经上海市绿化市容行业工会和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沟通协商,就本市绿化养护和环卫行业月最低工资标准、薪酬分配机制、抗疫专项补贴、职工技能培训等内容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关于绿化养护和环卫行业月最低工资标准。由于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受新冠疫情影响不作调整,故2022年绿化养护和环卫行业月最低工资标准也不作调整,即行业月最低工资标准继续执行3360元。

二、建立健全合理的薪酬分配机制。各级绿化养护和环卫企业应根据养护经费保障情况、企业经营发展状况和职工工资平均增长水平等,确定合理的工资结构、福利待遇和增长激励机制。

三、推行一次性抗疫专项补贴。面对严峻复杂疫情防控形势,本市绿化养护和环卫职工逆向而行,挺身而出,敢担当、有作为、讲奉献,全力保障城市环境公共安全,坚决捍卫疫情防控最后一道环境保障线。绿化养护和环卫企业可视经费保障情况和企业经营状况,对疫情期间工作在一线的绿化养护和环卫从业人员推行一次性抗击疫情专项补贴,以表彰绿化养护和环卫职工在抗击疫情中做出的突出贡献。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单位和企业按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

四、加强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改善职工队伍结构。城市市容环境和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需要高素质的职工队伍,但就目前绿化养护和环卫企业职工队伍年龄老化、学历偏低、技能缺少、沪籍职工比例不高已成为普遍现象,不能适应现代城市发展的需要。各企业要通过招聘选拔、技能比武、等级工和专项能力培训等形式,加速技能人才培养,改善职工队伍结构,提升职工整体素质。

五、选用范围

本《指导意见》环卫行业的适用范围为各区绿化市容主管部门(或纳入政府采购作业服务预算并由区绿化市容主管部门业务管理的)、国资管理部门等所属从事环境卫生作业服务的企业及市相关企业。其它环卫企业参照执行。

绿化养护行业的适用范围为以长期、稳定方式由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主、从事本市公共绿地、公园、行道树等养护作业服务的企业和职工。其他绿化养护企业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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