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绿化市容局: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责任区管理办法》),提升市容管理精细化水平,扎实做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市容环境优化提升工作,保障第十届花博会、第四届进博会的成功举办,抓好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聚焦市政市容管理薄弱环节,重点加强市容环境薄弱区域及突出问题的治理,增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人的自律意识,营造城市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氛围,为公众创造更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就进一步推进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发扬“比学赶超”精神,持续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城市服务能级,打好“十四五”开局首战,规范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推动社会自律自治,全面提升市容环境责任区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全市各级市容管理部门要继续深入推进《责任区管理办法》,落实年度工作任务,进一步引导责任单位自觉履行门责义务,确保社会参与程度明显提升,市容环境薄弱区域环境明显改善,具体目标如下:
(一)责任单位履责率达到80%以上的工作目标(履责率为合格样本数与样本总数之比);
(二)完成“双百整治任务”——100条市容环境较差的中小道路和100个市容管理薄弱区域;
(三)推出百场主题宣传活动,完成10万人次再培训任务,动员百万市民参与责任区管理。
三、主要任务
2021年,全市进一步深化推进责任区管理的具体任务共分为以下七个方面:
(一)提升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实效管理水平。2021年全市要继续紧抓责任区管理实效,坚持示范引领,树立先进典型,将责任区管理与美丽街区建设和市容环境综合管理达标、示范街镇工作相结合。同时,各级市容管理部门要研究制定针对自律组织的激励机制,强化自律组织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区市容管理部门要对各街镇的责任区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市级管理部门将对工作情况开展抽查通报。
(二)提高重点人员教育培训效果。积极探索分级、分类教育培训,对基层管理人员、第三方工作人员、商家业主、志愿者队伍等对象,重点围绕法律法规和日常实操等方面内容,结合“一网统管”的管理要求,采用集中培训、轮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责任区管理制度的知晓率和履责率,再培训各类人员10万人次。
(三)持续开展责任区管理主题宣传。进一步放大《责任区管理办法》实施6周年宣贯活动的溢出效应,结合建党100周年纪念活动,以花博会、进博会等重要市容保障工作为契机,在全市开展百场次《责任区管理办法》主题宣传活动,动员百万市民参与责任区管理。创新宣传方式,设计并发布“责任区管理专题表情包”,开展责任区管理主题短视频展示、“门责纠错竞赛”等线上宣传活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
(四)提高责任区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效率。对各区信息系统管理员扎实开展系统操作培训,并结合“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的推进,抓好基础培训、基础操作、基础管理,在全面、准确、及时上下功夫,在自动发现、数据分析、辅助决策等方面力争有所突破。
(五)全面开展城市环境清洁行动。各街镇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重点针对市容环境卫生薄弱区域开展每周的整治行动;各区结合“清死角、消盲区、大冲洗”活动,认真组织环卫作业服务队伍、市容保障人员、责任单位及社区等共同开展每月15日的“洁净上海”城市环境清洁行动,全面提升城市道路、高架、桥隧、上下匝道、责任区等保洁水平,并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提升红色基地周边市容环境;市级层面对各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进行大巡查,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责任,共同打造整洁靓丽的城市市容环境。
(六)重点开展薄弱区域“双百整治”行动。围绕“结合部”及“三无通道”等薄弱区域市容环境开展专项治理,认真梳理机场、轨交站点、铁路沿线、高速公路、公路、菜场、水果店、工地等区域的市容环境问题清单,重点整治100条市容环境较差的中小道路和100个市容管理薄弱区域,以及对撤制镇、镇管社区加大整治管理力度,利用销项管理,打造一批结合部、镇管社区市容环境样板区域,提升薄弱区域的市容管控力度,推动“短板治理、天天治理、人人治理”,将薄弱区域市容环境整治行动做深做实,为公众打造舒适宜居的城市市容环境。
(七)激发责任区管理工作社会监督活力。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结合“市民谈市容、市民看市容、市民管市容”系列活动,深入推进“社会市民看门责”,组建“市民观察团”,组织社会市民知“门责”、看“门责”、议“门责”、评“门责”,从作业、管理、建设、执法等多角度开展监督。积极开展责任区自律组织互访互学活动,通过座谈会、实地走访、沙龙活动等形式,积极搭建各区、各自律组织之间互访互学的平台,强化市容环境公众参与、市容环境公众享有。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调配合,提高管理效率
各区要加强上下联动,完善市、区、街镇三级市政市容工作综合协调平台。各区市容管理部门要发挥纽带作用,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各街镇要协调各单位积极参与各项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横向协同,优化各条线在责任区管理工作方面的联动机制。与轨交、铁路、市政等部门联合开展城市环境大巡查活动,与城管、物业、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城市环境大清洁行动。
(二)拓展工作思路,提升宣培成效
各区、各街镇要利用《责任区管理办法》实施6周年的契机,通过各类宣传阵地,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和宣传责任区管理工作成效,扩大《责任区管理办法》的社会影响力。各区、各街镇一方面要运用好“社会市民看门责”活动,认真听取公众意见,另一方面要主动向媒体、社会大众征询意见,建立良好的互动机制,强化监督力度。各区、各街镇要创新宣传载体和宣传形式,多渠道地宣传市容环境法律、法规知识,对责任人和基层管理人员实施各有侧重的培训,努力形成市民参与、商铺自律、单位共治的责任区长效管理工作局面。
(三)加强示范效应,发挥引领作用
各区、各街镇要充分发扬“比学赶超”精神,以辖区内的先进典型为模板,复制推广成功经验。同时,各区、各街镇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快自律组织建设,拓展自律组织功能,创造自律组织管理新模式,真正激发出自律组织在责任区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助推责任区管理上新台阶。
(四)固化工作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各区、各街镇要结合网格化综合管理,充分实现联勤联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以管理促自律,强化责任单位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级管理部门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及时报送各类信息,推进工作,总结经验,并做好影像资料收集归档。
附件:1. 2021年“洁净上海”城市环境清洁行动活动安排
2.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示范道路(街区)建设标准
3.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示范性自律组织建设标准
4. 2021年薄弱区域环境整治计划统计表
2021年4月13日
附件1
2021年“洁净上海”城市环境清洁行动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 |
活动主题 |
活动内容 |
1月 |
疫情防控大清扫 |
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重点针对商场、集贸市场、菜场、火车站、轨交站点等人员往来密集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 |
2月 |
迎新春环境大清洁 |
各区、各街镇集中环卫公司、志愿者、责任单位,在春节假期到来前,开展大扫除、大清理活动 |
3月 |
责任区环境大清理 |
结合责任区管理六周年主题宣传,动员全市自律组织和责任单位,开展“街面扫一扫,门前理一理,店面清一清”活动 |
4月 |
爱国卫生大扫除 |
集合“爱国卫生月”,针对沿街商铺集中的道路、老旧小区内部等管理薄弱区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
5月 |
“城市家具”大清洗 |
在美丽街区建设的成果上,针对街面上的“城市家具”、“城市小品”开展重点清洗、清理 |
6月 |
喜迎建党百年,全员大扫除 |
动员全市责任单位,开展全民大扫除,以整洁靓丽的市容环境迎接建党100周年 |
7月 |
为党旗增辉,为城市添美
|
借助区域党建平台,发动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党员志愿者,对市容管理难度较大的死角盲区,进行大扫除活动 |
8月 |
靓丽市容大展示 |
结合市民代表看门责活动,以展示美丽街区建设成果为主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与区市容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自律组织代表共同观摩学习,向公众宣传责任区管理制度的积极作用 |
9月 |
干干净净迎国庆 |
结合市民代表看门责活动,以展示美丽街区建设成果为主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与区市容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共同观摩学习,向公众宣传责任区管理制度的积极作用 |
10月 |
整洁市容迎进博 |
结合进博会保障工作,重点开展进博核心区域及周边的道路大冲洗、环境大整治 |
11月 |
市管设施区域环境大清理 |
针对铁路沿线、高速沿线、市管道路及周边区域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落实条线管理部门的主体责任 |
12月 |
迎新年环境大扫除 |
在开展全市面上环境整治的同时,重点提升中小道路、居住区周边的市容环境面貌 |
注:各区按照每月主题,自行组织开展辖区内的“洁净上海”城市环境清洁行动,并按要求于每月10号前将活动计划开展的区域或点位发送至邮箱shglk319@163.com,市局将根据所报点位于每月15号组织人员进行专项检查。
附件2
责任区管理示范道路建设标准
类别 |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管理缺陷描述 |
单位扣分 |
实效60分 |
门前整洁有序 30分 |
无跨门经营、 无乱设摊、 无乱搭建 门前责任区无污染 |
在管理和执法部门核准的范围外跨门经营 |
0.3分/处 |
门前乱吊挂 |
0.1分/处 |
|||
擅自占道 |
0.4分/个 |
|||
门前责任区出现污染 |
0.2分/处 |
|||
违章搭建 |
0.4分/处 |
|||
无乱堆物、 车辆停放规范 |
占道堆放物品,或乱堆放造成地面污染 |
未超过1平方米, 0.2分/处;超过1平方米1起扣0.3/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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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乱停放、停放不整齐、或超越停放区域乱停放 |
非机0.5分/辆 机动2分/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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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乱停放、或停放不整齐、或超越停放区域乱停放 |
0.5分/辆 |
|||
立面协调美观 30分 |
无“三乱”、 立面无污迹、破损 |
在墙体、门窗、设施等处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
0.2/处 |
|
在清除“三乱”中再次造成污染
|
0.5分/处 |
|||
建筑物、构筑物外墙不洁,有明显破损 |
0.5分/处 |
|||
立面设施设置规范 |
一店多招(3招及以上)、乱设店招或乱设广告牌 |
0.2分/处 |
||
店招店牌破损 |
0.1分/处 |
|||
店招店牌存在大面积污迹 |
0.2分/处 |
|||
公益广告破损 |
0.2分/处 |
|||
设置空调外机设置不规范(空调外机安装高度低于1.9米) |
0.05分/个 |
|||
遮阳雨棚杂乱、破损、不洁 |
0.1分/处 |
|||
晾晒设施杂乱、锈蚀、破损 |
0.1分/处 |
|||
在公共设施、绿化带、行道树上乱晾晒 |
0.1分/处 |
|||
管理40分 |
宣传告知有效 10分 |
责任人宣传落实 |
告知书未送达、告知书填写不规范 |
告知书未送达 0.5分/家;填写不规范0.2分/家 |
告知书未放置于醒目位置或告知书明显污损、破损 |
0.2分/家 |
|||
责任人不知晓《管理办法》的 |
0.1分/家 |
|||
管理40分 |
宣传告知有效 |
培训体系完善 |
管理部门未通过相关措施组织责任人培训的(培训方式不限) |
0.2分/家 |
未建立指导员或志愿者队伍 |
0.5分/起 |
|||
机制档案健全 20分 |
一点一档 |
管理部门应建立责任人管理档案,并保持“一点一档”信息真实、完整。“一点一档”数据应建立电子档案,导入市责任区“一点一档”数据库,并进行更新维护。按季度更新 |
管理部门未建立“一点一档”或档案管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一票否决制;未建立电子信息库的,扣2分;“一点一档”信息有疏漏或信息不真实,查实1起扣0.5分;数据信息不维护更新的,扣0.2分 |
|
图文档案管理 |
管理部门应当将日常检查、宣传、劝导等活动制作成相关图文档案 |
未将日常检查、宣传、劝导等活动记录存档的,扣0.5分;档案不全或档实不符,查实1起扣0.2分 |
||
检查考核机制 |
管理部门应建立对责任人和专管员的检查考核机制,明确管理目标,取得管理实效 |
未建机制,扣3分;机制不完善或管理未见实效,发现1起扣0.2分 |
||
自律组织落实 10分 |
自律组织建设 |
管理部门应引导、指导责任人建立自律组织,强化自律意识,责任单位自愿加入自律组织,参与率不低于80% |
未建立自律组织,查实1起扣1分;责任单位参与率低于80%,每降低5%,扣0.2分 |
|
自律组织有组织章程,管理章程等,运行台账资料齐全 |
无相关资料扣0.5分;资料不全扣0.2分/处 |
|||
自律组织活动开展 |
自律组织应定期组织责任单位开展自查、宣传等活动,并报送管理部门。自律组织活动频率不少于4次/年 |
自律组织开展活动的频次低于4次/年,少1次扣0.5分 |
||
奖惩 |
推优罚劣机制 |
推出责任区管理新机制、新举措、新模式,创新基层实践,形成有借鉴意义可复制推广的优秀案例 |
加1分/个 |
|
奖惩 |
推优罚劣机制 |
出现责任区管理缺位和失误,被媒体曝光且不能及时整改回应(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
扣1分/起 |
测评标准及测评方法
1.测评标准
责任区管理示范道路考评对象为全市各街镇的中小道路。示范道路总长不少于400米;沿街沿道商铺每条路段不得低于15个。
受检道路(街区)测评满分为100分。实效得分达48分以上(含48分)可创建示范道路(街区);管理得分达32分以上(含32分)符合示范道路(街区)建设标准。
2.测评方法
测评时将按照评分细则中的检查内容,对各申报创建的道路(街区)检查发现的缺陷问题逐一进行扣分。
Ø 按照测评标准及评分细则对各受检单元进行评分:
(1) 实效单元得分=60-∑单元内各类缺陷扣分
(2)管理单元得分=40-∑单元内各类缺陷扣分
受检道路(街区)的测评满分为100分,当测评得分达到80分及以上,同时实效得分达48分以上(含48分),管理得分达32分以上(含32分),即达到示范道路(街区)建设标准。
附件3
责任区管理示范性自律组织建设标准
类别 |
考评 指标 |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考评标准 |
自律组织建设 30分 |
组织架构 15分 |
自律组织领导 (5分) |
自律组织有无明确领导 |
有明确领导不扣分,无明确领导扣5分 |
责任单位覆盖率 (5分) |
规定路段(街区)内商家自律组织覆盖率 |
自律组织覆盖率80%以上得5分,覆盖率50%以下不得分,50%至80%之间每减少10%扣1分 |
||
责任区管理知晓率 (5分) |
规定路段(街区)内责任单位责任义务知晓率 |
责任义务知晓率90%以上得5分,知晓率50%以下不得分,90%至50%之间每减少10%扣1分 |
||
台账管理 15分 |
章程制定 (5分) |
自律组织章程是否制定 |
有明确章程不扣分,无明确章程扣5分 |
|
公约制定 (5分) |
自律组织公约是否制定 |
有明确公约不扣分,无明确公约扣5分 |
||
责任单位签约 (5分) |
商家自律组织公约签约率 |
商家自律公约签约率达80以上不扣分,签约率50%以下不得分,80%至50%之间每减少10%扣1分 |
||
日常活动开展 20分 |
自律组织日常活动 20分 |
日常巡查 (10分) |
自律组织日常巡查频次 |
自律组织日常巡查每年8次及以上得10分,少一次扣0.5分 |
日常例会 (5分) |
自律小组日常会议讨论机制 |
例会每年召开10次及以上得5分,少一次扣0.5分 |
||
宣传培训 (5分) |
自律小组开展责任区管理宣传培训 |
宣传培训活动每年10次及以上得5分,少一次扣0.5分 |
||
管理工作配合 30分 |
配合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30分 |
问题纠正 (15分) |
对巡管人员发现的相关市容环卫问题整治效率 |
自律组织参与单位全年问题逾期处理不超过4起,超过一次扣1分 |
管理配合 (15分) |
接受市容管理人员指导管理的配合度 |
自律组织参与单位拒绝市容管理人员管理数全年不超过3次,超过一次扣1分 |
||
责任区域实效 20分 |
责任区域内市容环境实效 20分 |
责任区实效 (20分) |
自律组织覆盖街区内的责任区实效情况 |
乱堆物、乱设摊、非机动车辆乱停放、跨门营业、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晾晒、乱吊挂、店招店牌设置不规范、环境卫生不整洁等现象,发现一起扣0.2分 |
测评标准及测评方法
1.测评标准
责任区管理示范性自律组织的考评范围为:由一定区域内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单位(不少于20家)成立的责任区自律组织、自治组织。
受检自律组织测评满分为100分。测评总分达到80分及以上,各单位测评分数皆合格(单元得分不低于单元总分的60%),即符合示范性自律组织建设标准。
2.测评方法
测评时将按照评分细则中的检查内容,对各申报创建的自律组织检查发现的缺陷问题逐一进行扣分。
Ø 按照测评标准及评分细则对各受检单元进行评分:
(1) 自律组织建设单元得分=30-∑单元内各类缺陷扣分
(2)日常活动开展单元得分=20-∑单元内各类缺陷扣分
(3)管理工作配合单元得分=30-∑单元内各类缺陷扣分
(4)责任区域实效单元得分=20-∑单元内各类缺陷扣分
受检自律组织的测评满分为100分,当测评得分达到80分及以上,同时各单元分数皆合格,即符合示范性自律组织建设标准。
附件4
薄弱区域环境整治计划统计表
___区
序号 |
整治区域名称 |
涉及范围 |
所属街镇 |
薄弱区域类型 |
重点整治项目 |
备注 |
|||
区际 |
城乡 |
条块 |
小小 |
||||||
1 |
|||||||||
2 |
|||||||||
3 |
|||||||||
4 |
薄弱中小道路环境整治计划统计表
___区
序号 |
整治道路名称 |
涉及范围 (起讫段)
|
所属街镇 |
类型 |
重点整治项目 |
备注 |
|
中小道路 |
无名通道 |
||||||
1 |
|||||||
2 |
|||||||
3 |
|||||||
注:各区根据要求组织梳理排摸清单,于4月20日前报送市质监中心社会管理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glk319@163.com;同时建立薄弱区域、薄弱中小道路整治档案,结合每月15号清洁活动开展大清理,市局不定期组织抽查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