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各市级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上海市“十四五”时期新能源环卫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1年12月20日
上海市“十四五”时期新能源环卫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为积极贯彻《上海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计划(2021年-2025年)》《上海市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有效推进新能源环卫车推广应用工作,结合本市环卫行业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十四五”时期,环卫车辆中用于生活垃圾清运和道路保洁(含城市高架快速路)且有适配车型的,包括压缩式垃圾车、桶装垃圾车、餐厨垃圾车、自装卸式垃圾车、扫路(洗扫)车、清洗车、路面养护车等,到2023年,新增或更新车辆基本采用纯电动汽车或燃料电池汽车,基本建成运行有效的新能源环卫车配套设施体系,新能源环卫车替代率达到95%以上;到2025年,新增或更新车辆100%使用新能源车,新能源环卫车占环卫车总量的比例力争达到50%。本市重要街区、重点区域、重大活动场所及五个新城等区域全部实现新能源环卫车养护作业,基本建立规范有序的新能源环卫车管理体制机制。
二、主要工作
(一)明确推广应用目标任务
各区根据本市新能源环卫车推广应用总体目标,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十四五”时期新能源环卫车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责任,并根据新能源环卫车推广应用的需要落实相关经费和支持政策,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市交通委负责城市高架快速路道路保洁车辆新能源替代工作。各区新能源环卫车及城市高架快速路保洁车辆更新任务目标详见附表1。(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市交通委、各区人民政府)
(二)加快建设环卫停车场和充电基础设施
各区结合环卫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加快推进环卫停车场新建或改建,并以按需并适度超前的原则推进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保障新能源环卫车日常基础充电需求,基本实现“桩随车布”充电服务体系。各区要明确新能源环卫停车场规划选址,及时启动建设,确保2023年底前逐步投入使用,并落实建设期间停车和充电的过渡安排。(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市规划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市电力公司)
(三)做好老旧环卫车淘汰
按照新能源环卫车更新目标,做好老旧环卫车辆淘汰。现有环卫车辆中达到报废条件或噪声尾气排放不达标的,应积极申请车辆报废并纳入新能源环卫车更新计划。对于环卫部门于2014-2016年间购置的第一批新能源环卫车辆,虽未达到报废时限但经专家技术鉴定确认已无使用价值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提前报废。(责任单位:各区绿化市容局、各区财政局、各区机管局)
(四)优化招投标管理
鼓励在环卫作业招标文件中纳入新能源环卫车配置要求。通过市场化公开招标确定养护作业单位的,新招标标段应全部使用新能源环卫车辆作业,并将新能源环卫车配置要求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约定。(责任单位:各区绿化市容局)
(五)加大财政支持和政策保障
积极研究制定本市新能源环卫车扶持政策和补贴方案,鼓励、引导各区政府、市级相关单位推广应用新能源环卫车,同时加强补贴经费绩效管理及日常监管。根据新能源环卫车配置要求及运营成本,完善环卫作业养护预算定额,区分燃油车与新能源车实行不同综合养护单价。定额修订发布前,各区、市级有关单位对于新能源车辆养护作业区域,可按现执行定额基础上浮30%。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绿化市容局、各区人民政府)
(六)引导新能源环卫车研发
加强新能源环卫车产业发展指导,加大市场开放力度,推动各区、市级有关单位优选性价比高、适配性强的新能源环卫车,引导车企研制适合特定作业场景的新能源环卫车,研究明确新能源环卫车应用标准。(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绿化市容局)
(七)培育社会化服务市场
培育新能源环卫车辆租赁市场,积极探索以租代购等多种模式,研究制定新能源环卫车租赁牌照的配套支持政策。加强社会服务企业管理,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集中式环卫充电停车场建设及充电服务,鼓励智慧充电技术在环卫车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绿化市容局 )
(八)打造新能源环卫车高标准保洁区域
聚焦重要街区、重点区域、重大活动场所、五个新城等区域,打造新能源环卫车高标准保洁区域(道路)。高标准保洁区域(道路)内加快推广适用的新能源环卫车辆,以装备提升展现上海城市保洁的最高标准、最好水平。(责任单位:各区绿化市容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推进专班的领导下,市绿化市容局会同市交通委、市规划资源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各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新能源环卫车推广应用工作,坚定不移地推进实施,落实主体责任,形成推动新能源环卫车的强大合力。重要工作事项报请市领导专题协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绿化市容局、市交通委、市规划资源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车辆管理
做好车辆使用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车辆及充电(含换电)行为的安全监管,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制度。支持并鼓励充电设备与配电系统安全监测预警、主动防护等技术研发与应用,进一步规范大功率环卫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做好已经购置的新能源环卫车使用情况跟踪,按照“一车一册”建立车辆使用档案。(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各区绿化市容局)
(三)实施检查考核
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加强督促指导,将新能源环卫车推广应用工作纳入对各区管理部门年度考核体系。及时总结推广推进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