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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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静安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实施方案》局部调整的批复
索取号
AH2316000-2024-015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文件编号
沪绿容 (2024) 322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4-09-03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纸质
信息内容

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你局《关于调整<静安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实施方案>中上海展览中心(南京西路1333号)7块独立式灯箱规划间距的请示》(静绿容〔2024〕2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2023-2027年)》,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上海展览中心沿南京西路侧绿化内7块独立式灯箱规划间距调整的方案。

  二、7块独立式灯箱位置综合考虑地下管线走线、原有树木迁移等因素,友谊会堂东侧4块独立式灯箱间距调整为不小于8.8米,友谊会堂西侧3块独立式灯箱间距调整为不小于8米,其他各项参数指标维持原方案。

  请你局按此批复做好《实施方案》调整及信息公开工作,将点位调整信息输入上海市户外景观设施综合管理系统,规范实施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行政许可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特此批复。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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