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有害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运输全程体系,推动各区落实有害垃圾中转站标准化建设和管理,现将《上海市有害垃圾中转站标准化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12月12日
上海市有害垃圾中转站标准化建设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持续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工作方案》(沪委办发〔2023〕21号印发,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持续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工作方案任务清单〉等文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本市有害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运输全程体系,推动各区落实有害垃圾中转站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明确建设标准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按照《工作方案》中“各区至少设置1座标准化有害垃圾中转站”的要求,各区应统筹考虑本区有害垃圾收集、运输体系运行模式,以及场地条件、物流运力等客观因素,规划布局并推进建设本区标准化有害垃圾中转站,满足本区有害垃圾暂存、转运需求。其中,中心城区每区宜设置1-2处,郊区每区宜设置2-3处,郊区点位占地面积不小于100㎡的可仅设置1处。全市至少设置22处标准化有害垃圾中转站。
二、建设要求
以“安全、规范、减污”为原则,围绕“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有效降低场地安全风险,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作业人员身体健康;规范各区有害垃圾收集、中转、运输作业要求,提升全过程监管和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各环节衔接效率,推进有害垃圾专用容器存储运输,合理压缩源头周转环节,减少污染风险点,优化作业流程,提高作业效率。具体要求如下。
(一)标准化建设
推进有害垃圾中转站标准化建设,全面满足有害垃圾安全存储要求,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作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潜在污染和健康风险。
1.科学布局、建设规范。选择用地稳定的固定场所,宜采用市政用地,宜与其他环卫设施合建共用;采用独立封闭的专用场地,保障中转站的稳定性和功能性。
2.合理分区、功能完善。占地面积不小于50㎡/处,根据运营需求设置有害垃圾存放区、装卸称重区、物资工具区等分区,按照收运品类细分存放分区,使用同类容器固定分区或分层摆放。推进实现有害垃圾“9+X”全品类细分存放。
3.铭牌醒目、标识清晰。设置醒目的有害垃圾设施铭牌,细分区域和容器使用细分类标志标签,样式统一、标准规范,无破损褪色,提高中转站识别度,引导正确分类存放。
4.污染防控、配套到位。严格落实污染防控要求,确保场地通风除臭、防晒、防雨等措施到位,配备消防安全、作业防护、防台防汛、医疗救护等设备物资,配套照明、计量、监控功能设备。根据有害垃圾不同危害性质,采用专用防爆、防渗、防漏、防潮、防腐措施,使用统一规范安全存储容器,确保场所运行安全和高效管理。
(二)规范化管理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要求,本市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从分类投放点收集转移到所设定的集中贮存点的收集、运输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有害垃圾收运作业单位应按照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要求,使用满足要求的运输工具,将有害垃圾安全规范地转移至各中转站。市、区两级绿化市容部门要加强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全过程监管,提升有害垃圾中转站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升各环节衔接效率,降低环境风险,保障公共安全,提高社会公众对有害垃圾分类体系的信任度和感受度。
1.制度健全、台账规范。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明确岗位责任、安全管理、作业规程和台账管理制度等。实行专人管理并定期开展培训,提高管理和作业人员安全操作及应急响应能力。完善台账联单管理,确保有害垃圾入库、出库流转明细清晰、可溯可查。
2.分类存放、作业规范。严禁其他类别危险废物入库。有害垃圾按照品类分类整理并存放至专用容器,整理过程不得拆解、损坏有害垃圾本体,场地环境无散乱。存放容器满足容量需求,存满后密封防泄。存放环境整洁干净,无露天存放。有害垃圾出库时使用专用容器以桶换桶、以筐换筐。
各区应逐步减少街镇级有害垃圾中转站。确有必要保留的街镇级有害垃圾中转站,参照本工作要点进行管理。
三、验收要求
(一)项目建设及区级验收
各区绿化市容部门根据年度指标,组织开展本区有害垃圾中转站标准化建设工作,对照标准(详见附件)完成区级验收并上报市绿化市容部门。
(二)市级复核认定
市绿化市容部门根据年度工作目标,结合各区建设推进和信息上报情况,开展有害垃圾中转站标准化建设复核工作。
原则上,市级复核每年开展1次,11月底前完成当年度复核认定工作,并适时公布复核通过名单。
附件:有害垃圾中转站建设与管理标准
附件1-1:
有害垃圾中转站建设与管理标准
项目类别 |
项目 |
编号 |
建设与管理标准 |
(Ⅰ) 标准建设 |
1.科学布局、建设规范 |
1.1 |
各区至少设置1处用地固定的标准化有害垃圾中转站。宜采用市政用地,宜与其他环卫设施(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中转站等)合建设置。可采用租赁形式,经营者宜持有该场所5年及以上租赁合同或用地协议。 |
1.2 |
中转站建筑采用独立封闭式围护结构。如与其他设施合建时,设有硬隔断措施(使用隔墙、隔板等),保证专用空间;设有独立进出门,门净宽不小于1.3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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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理分区、功能完善 |
2.1 |
中转站面积原则上不小于50㎡/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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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科学合理设置“有害垃圾存放区、装卸称重区、应急物资/作业工具存放区”等作业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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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按照有害垃圾收运品类细分存放分区,至少细分4+1个品类分区,如废油漆桶、废灯管、废药品、废电池或收运量较大的其他品类有害垃圾,对收运量较小的其他品类有害垃圾设置1个集中存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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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同类有害垃圾使用同类容器固定分区或分层摆放,各分区间隔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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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逐步实现“9+X”有害垃圾全品类细分存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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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铭牌醒目、标识清晰 |
3.1 |
入口醒目处设置设施铭牌(含中转站名称、管理责任人、联系方式、有害垃圾标志,详见附录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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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各品类有害垃圾细分区域上方张贴/喷涂相对应品类标签(含品类名称、有害垃圾标志,详见附录1),并且地面通过划线或标贴做好分区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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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各品类有害垃圾容器上张贴/喷涂相对应品类标签(含品类名称、有害垃圾标志,详见附录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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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有害垃圾标志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管理规范》DB31/T 1127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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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设施铭牌和品类标志、标签张贴牢固,无破损和褪色,样式、色彩及内容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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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污染防控、配套到位 |
4.1 |
室内地坪高于室外地坪,设置便于装卸重物的缓冲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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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地面做好硬化、耐磨、防滑、防渗、防漏处理(如使用环氧地坪、防滑瓷砖等)。裙脚做好防渗、防漏、防腐处理。地面和裙角无裂缝、无破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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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场地防风、防晒、防雨、防尘等措施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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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1.具备照明和设备用电,用电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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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1.设置通风除臭设备(如排风机、抽风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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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存放液态和半固态的有害垃圾的容器下方配套防渗、防漏托盘等,防止容器破损渗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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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存放受潮易变质的有害垃圾(如废电池、废药品等)的容器下方配套防潮垫板等,保持内容物干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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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使用废灯管周转箱、废电池收集箱、废温度计回收箱、废杀虫剂收集箱、废油漆和溶剂吨桶等标准化存放容器,规格和样式等符合要求(详见附录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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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1.配备消防安全、作业防护、防台防汛、医疗救护等设备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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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
1.配有称重计量设备(如台秤、小型地磅、叉车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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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规范管理 |
5.制度健全、台账规范 |
5.1 |
管理制度健全,并上墙公示(含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台账制度等)。 |
5.2 |
1.实行专人管理,并定期开展作业、环保、安全、职业道德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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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有害垃圾出入库台账按照品类分类计量和统计。各要素齐全(含出入库日期、各品类重量、来源或去向、相关人员签字等)。计量单位统一、格式完整、数目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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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有害垃圾出库实行联单制度。各要素齐全(含出库日期、各品类重量、站点名称和地址、收运去向、相关人员签字等)。联单与出入库台账信息保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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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类存放、作业规范 |
6.1 |
不得入库企事业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源危险废物或其他类别危险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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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有害垃圾按照品类分类整理并存放至专用容器,严禁容器内不同品类混杂存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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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分类整理过程不得拆解、损坏有害垃圾,场地环境无散乱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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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有害垃圾容器满足1周的收集存放需求。容器存满后密封存放,防止泄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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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有害垃圾按照品类摆放整齐,不超过国家规定叠放高度。存放环境整洁干净。无露天存放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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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有害垃圾出库时使用专用容器以桶换桶、以筐换筐。 |
注:“9+x”有害垃圾收运品类:废镍镉电池和废氧化汞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含汞温度计、废含汞血压计;废杀虫剂和废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零星产生的硒鼓、墨盒以及其他有害垃圾。
附录1
有害垃圾设施铭牌和品类标签样式(参考)
序号 |
项目 |
包含内容 |
图片 |
参考使用 |
1 |
有害垃圾设施铭牌 |
中转站名称、有害垃圾标志、管理责任人、联系方式、收运单位、监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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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在有害垃圾中转站入口醒目处。建议选择金属类、硬塑类(如亚克力)等不易变形或不易燃、不易腐材质。 |
2 |
细分区域品类标签 |
品类名称、有害垃圾标志或细分品类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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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电池等细分品类参考使用。设置在细分区域上方墙壁或上方悬挂。建议选择具有耐用性和防水性的材质。 |
3 |
存放容器品类标签 |
品类名称、有害垃圾标志或细分品类标志 |
|
废电池等细分品类参考使用。设置在存放容器外表面箱体。建议选择具有耐用性和防水性的材质。 |
附录2
有害垃圾存放容器规格和样式(参考)
序号 |
容器名称 |
规格 (长*宽*高mm) |
图片 |
存放品类 |
1 |
红色废灯管周转箱 |
1340*670*320mm |
|
废荧光灯管 |
2 |
小型红色收集箱 |
465*350*280mm(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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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电池 |
3 |
小型红色收集箱 |
465*350*280mm(内) |
|
废胶片及废像纸 |
4 |
小型红色收集箱/含汞温度计回收箱 |
上:465*350*280mm(内) 下:380*280*18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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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含汞温度计、废含汞血压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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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型蓝色收集箱 |
830*580*51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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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杀虫剂和废消毒剂及其包装物 |
6 |
中型蓝色收集箱 |
830*580*510mm |
|
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 |
7 |
吨桶 |
1200*1000*1150mm |
|
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 |
8 |
中型蓝色收集箱 |
830*580*510mm |
|
废弃药品及其包装物 |
9 |
吨桶 |
1200*1000*1150mm |
|
废墨盒、废硒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