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准〈金山区枫泾镇FJ010303单元01-C-01地块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实施方案(单项)〉的请示》(金绿容〔2024〕8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2023-2027年)》,经我局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金山区枫泾镇FJ010303单元01-C-01地块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实施方案(单项)》(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点位布局符合上位规划、编制导则及技术规范要求,充分考虑上海乐高乐园氛围营造与景观品质提升,共设立户外广告设施点位27处,其中经营性点位25处,公益性专用点位2处。
请你局按照批复做好《实施方案》发文以及信息公开工作,并将户外广告设施点位信息录入上海市户外景观设施综合管理系统,规范实施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行政许可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特此批复。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