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百街千路”推行道路洁净工程实施意见,确定推行实施范围和具体道路;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都制定了区域道路洁净工程实施意见,明确了负责人,按照总体目标推进。 2、组织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对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即时整改;组织对一季度完成推进任务的20%道路进行验收。其中:黄浦13条段、静安35条段、徐汇24条段、长宁25条段、虹口20条段、闸北18条段、杨浦29条段、普陀25条段、浦东45条段、宝山34条段、闵行10条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