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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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单位
信息名称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同意调整上海市市容环境质量监测中心(上海市机动车清洗管理事务中心)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的批复
索取号
AH2011000-2021-005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文件编号
沪绿容 (2021) 123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1-04-19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纸质
信息内容

上海市市容环境质量监测中心(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事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调整上海市市容环境质量监测中心(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事务中心)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的请示》(沪容监〔2021〕11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职责调整

上海市市容环境质量监测中心(上海市机动车清洗管理事务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1. 具体负责建立健全本市市容环境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指导各区市容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实施本市市容环境质量状况的监督检查、分析评估,指导、督促整改工作;参与编制本市市容环境相关综合情况报告;

2. 参与拟订本市道路保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公共厕所保洁质量标准、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道路保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公共厕所保洁管理的指导和检查;

3. 参与拟订本市公共厕所、倒粪站(小便池)、垃圾箱房、小压站、废物箱等环卫五小设施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环卫五小设施保洁管理的指导和检查;

4. 具体负责制订本市机动车辆清洗场(站)管理规范和车容车貌保洁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区机动车辆清洗保洁管理和清洗企业所涉及行业的相关规范工作;

5. 参与拟订本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相关政策、标准与指导意见;具体负责各区责任区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和统计工作;参与协调有关部门履行责任区制度;配合做好市容管理社会动员相关工作;

6. 参与拟订本市环卫保洁、收运专用设备配置标准、管理规范,承担环卫保洁、收运专用设备管理事务工作;

7. 参与本市重大活动的市容环境质量保障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承担市容环境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参与市容保障服务行业相关服务规范制定、业务指导和行业数据统计;

8. 参与本市市容环境质量监测、道路和公共厕所保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机动车辆清洗管理、环卫保洁和收运专用设施设备管理、市容管理等相关科技研发和推广应用;

9. 完成上级主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上海市市容环境质量监测中心(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事务中心)内设机构为11个,即: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综合计划科(财务科)、道路保洁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科)、公厕管理科、车辆清洗科、社会管理科、市容环境监测科、市容环境督查科(应急指挥办)、科技信息科、宣传科。

上海市市容环境质量监测中心(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事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职数和正、副科长(中层领导干部)职数不作调整。

特此批复。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