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沪林罚决字[2021]第205号)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18日       来源: 绿色上海        【字体:

被处罚人:黎辉

处罚名称: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处罚类别:1.没收野生动物;2.罚款。

处罚事由:未办理人工繁育许可证和经营利用许可的情况下,2018年9月14日在岚灵花鸟市场内购买黄冠亚马逊鹦鹉1只,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1.没收活体黄冠亚马逊鹦鹉壹只;2.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伍佰元(15500元)。

处罚日期:2021-9-18

处罚机关:上海市林业局

公示期限:2021-10-18至2022-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