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沪林罚决字[2021]第113号)
被处罚单位:上海松江浦南花木场
被处罚单位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号:9131011713411963XA
处罚名称:违反林木迁移规定
处罚类别:1.罚款。
处罚事由:被处罚单位自2019年4月起,因未经批准,擅自迁移叶新公路(泖港段)两侧公益林6597株,违反了《上海市森林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有关规定。
处罚依据:《上海市森林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贰佰伍拾捌万壹仟伍佰元(2581500元)。
处罚日期:2021-12-7
处罚机关:上海市林业局
公示期限:2022-1-11至202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