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绿化市容局,化工区管委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张江高新区管委会、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国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长兴岛开发建设管委会: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机制,规范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加强对各区绿化、林业、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和引导,按照绿化市容、林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相关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本次督查将结合日常行政许可工作及近两年国家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放管服”改革政策,对绿化、林业、市容、环卫等行政审批工作的质量和突出的问题进行督查,督查范围为2021年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审批的项目。
(一)行政许可事项督查的主要内容
1.行政许可办理的合法合规性;
2.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设情况,以及2021-2022年度事中事后监管的情况;
3.行政许可文书及材料归档规范性;
4.2022年度行政许可“全程网办”实施情况。
(二)重点督查的行政许可事项与要点
序号 |
行业 条线 |
事项名称 |
检查要点 |
1 |
绿化 |
对占用已建成绿地的许可 |
补偿绿地的建设及质量 |
2 |
对迁移、砍伐树木的许可 |
大规格树木的搬迁,是否按照大树移植方案实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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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临时使用绿地的许可 |
建设单位施工是否存在超过边界和期限的情况,是否按照借用周期合规收取补偿费,绿地的恢复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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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林业 |
对临时占用林地的许可 |
批准文书的合规性,是否超批复使用林地、逾期未还林、还林质量 |
5 |
对迁移林木的许可 |
批准文书的合规性,是否按迁移(技术)方案和技术要求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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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核发 |
批准文书的合规性,是否按采伐技术要求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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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环卫 |
对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服务的许可 |
重点检查从事保洁业务企业合同情况、批后监管情况 |
备注:涉及重要地区和主要景观道路、新闻媒体曝光、相关部门较多的情形,实施重点督查。
二、督查要求
本次督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请各单位在组织开展自查的基础上,重点围绕4项督查内容形成自查报告,并于2022年11月11日前报市绿化市容局行政许可处(请发送至邮箱:191296116@qq.com)。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我局将根据年度工作总体推进情况,于2022年11月-12月组织对部分区、管委会开展督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反馈并请有关单位在一定时限内组织整改。
根据各单位自查和市局抽查情况,形成2022年度绿化市容行政许可工作督查报告,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