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浦东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公安分局、市公安局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健全本市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打击林业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研究 制定《上海市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上海市公安局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