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公园管理部门、局各直属公园:
2014年度新增立体绿化40万平方米的目标已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之一,也列为今年局十项重点工作之一。公园作为市民日常休憩场所,不仅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还是新技术、新方法、新模式的重要实践场所。为了配合全市立体绿化的推进,希望全市各公园利用自身优势,引导实施立体绿化,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摸底调查。请各区县绿化管理部门组织力量,对本区县范围内的公园实施立体绿化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可以实施立体绿化的建构筑物情况,总结已实施立体绿化的好的做法,填写公园立体绿化实施计划,并于4月10日前报公共绿地处。
二、组织实施立体绿化工作。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各区县要组织公园制订年度计划,实施好墙面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绿荫停车场等,抓紧予以实施,并在12月底前将完成情况报公共绿地处。
三、要做到统筹协调。实施的立体绿化过程中,各区县绿化管理部门要充分考虑公园景观要求、建构筑物特点以及植物生长特性,因地制宜,提升公园整体景观。
四、请各区县重视此项工作,我局将会同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专项考查。
特此通知。
附件:公园实施立体绿化计划及完成情况统计表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
附件:
公园实施立体绿化计划及完成情况统计表
填报区县、直属单位: (章)
公园名称 |
实施位置 |
形式 |
计划数 |
完成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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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第 页/共 页
填报说明:
1、上报的实施计划和完成情况为同一张表格,4月10日前计划上报一次(实际完成时间为空),11月底完成情况上报一次。上报途径:lhsrggldc@126.com; 联系人:刘宏、彭春晓;联系方式:52567267、52567281。
2、栏目中“实施位置”应作清晰描述;“形式”可选垂直绿化、屋顶绿化(草坪式)、棚架式绿荫停车场等;“计划数、完成数”单位为平方米(屋顶绿化按实计;垂直绿化高度按2米╳长度计面积;檐口绿化宽度按0.5米╳长度计面积;棚架式绿荫停车场按垂直投影计)。
3、表格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横向及延展,超A4页面可增加页数,须完整填写页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