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绿化市容局:
为进一步加强户外招牌设置管理,提高户外招牌精细化管理水平,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美观的市容环境,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户外招牌规范设置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依法设置,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区绿化市容部门、街镇应当加强户外招牌设置情况排摸,广泛宣传户外招牌设置管理相关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全面掌握辖区户外招牌设置基础数据,分类施策,逐步实现应管尽管、应批尽批,提高审批(备案)率。区绿化市容部门要对自行设置户外招牌后未申请户外招牌许可的设置人发放告知书,要求其按照规定申请户外招牌设置行政许可。对由街镇、区绿化市容部门等管理部门统一改造、设置的户外招牌采取分类处理措施,将符合《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的单体结构户外招牌,办理书面移交手续,并告知其申请户外招牌设置行政许可;将设置在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工程上的户外招牌,告知、指导设置人在根据《上海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管理实施办法》(沪住建规范〔2020〕3号)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相关手续后,办理书面移交手续,并告知其申请户外招牌设置行政许可;对设置人搬迁或者终止办公、生产经营后未自行拆除户外招牌的,要查实所有权人信息,告知其拆除户外招牌;对户外招牌依附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无法办理合法手续的,区绿化市容部门应当会同区建设部门、街镇研究处理措施,待办理合法手续后,督促户外招牌的设置人申请户外招牌设置行政许可。
二、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日常监管职责
区绿化市容部门、街镇要强化户外招牌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指导设置人落实户外招牌的维护保养、日常管理以及安全检测等义务,保持户外招牌安全、整洁、完好。区绿化市容部门要加强对街镇的指导、培训,明确辖区街镇负责的户外招牌设置的相关具体管理工作。区绿化市容部门要充分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高管理效能,发挥条块合力,组织户外招牌日常巡查和批后监管。区绿化市容部门、街镇要定期对户外招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维护、更新,保证户外招牌基础数据的时效性。区绿化市容部门、街镇发现违反设置要求、安全检测要求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招牌后,要书面告知设置人限期整改,并将未如期整改的户外招牌设置情况移送街镇综合执法部门查处。
三、强化典型示范,提升招牌设置品质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即将修订后颁布,区绿化市容部门应当根据《条例》和《办法》组织编制辖区主要道路和景观区域的户外招牌设置导则,从设置形式、色彩、字符大小、字体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加强户外招牌设置源头控制。黄浦江、苏州河沿岸的区绿化市容部门要贯彻落实《上海市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指导设置人按照《技术规范》和户外招牌设置导则设置户外招牌,保证设置的户外招牌与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环境和景观相协调。区绿化市容部门要以美丽街区建设、户外招牌特色道路建设以及文明城区创建活动为契机,引导、鼓励设置人设置个性化、特色化的户外招牌,提升街区、道路的户外招牌品质。户外招牌特色道路建设、美丽街区建设过程中,对设置联体户外招牌,导致设置人主体责任未落实、未办理审批(备案)手续的情况,原则上实行一票否决。区绿化市容部门应当加强户外招牌特色道路、创意户外招牌的正面宣传,促进户外招牌设置多样化、艺术化,逐步形成“一道路一特色,一街区一景观”。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