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空间建设和市容环境优化“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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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空间建设 和市容环境优化“十四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与建议

规划研究和编制坚持开门问策、集思广益,充分吸收社会各界意见。

2020年3月,市发改委阮青副主任带队来我局就规划基本思路和重大生态项目开展专题调研。6-8月,我局深入各区调研,充分听取各区生态空间建设和市容环境优化“十四五”规划的基本思路、重大项目和政策诉求,在规划指标、任务和重大项目等方面与各区进行对接。同时与市发改委、市规资局就环城生态公园带项目多次沟通,并赴项目所在区开展工作调研,听取区相关部门和街镇对项目规划实施的意见建议和政策诉求。9月,我局书面征询市相关委办局和各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的意见,并组织了专家意见征询。

从意见征询情况看,各部门和各区对规划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生态空间范畴,便于与其他专项规划区分和衔接;二是完善“十四五”发展指标体系,充分体现公园城市建设和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工作导向;三是强化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导向,补充重点发展区域生态空间建设和品质提升、垃圾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长三角联动联防联控一体化举措;四是突出治理效能提升,完善精细化管理、生态空间保护和市容环境基层治理和队伍建设、加快数字化转型和“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建设等内容;五是深化重点项目研究,梳理对接造林空间,深入开展环城生态公园带规划和政策机制研究,提高项目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我局组织召开了规划专家论证会。专家组由市政协、市委研究室、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社科院、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等单位的专家组成。根据论证意见,更加明确了以构建“公园城市”“森林城市”“湿地城市”生态空间体系为上海“十四五”生态空间建设的目标导向,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和功能融合发展,创新生态价值转化机制,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生态建设保护投融资机制;进一步推动生活垃圾治理重心从无害化向减量化、资源化转变,塑造低碳生活新时尚;以数字化转型为驱动,创新管理手段和管理模式,提升市容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打造人民满意的美丽上海。

根据市发改委反馈的规划衔接意见,我局逐条对照修改。一是在指标、千座公园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等重大提法,湿地保护修复等重大项目,以及个别内容表述上进一步与市规划《纲要》和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了衔接。二是在完善法规标准体系中补充完善了“研究制定和完善各类公园建设运营管理导则”等相关工作内容。三是进一步提高文字表述和数据的准确性,完善了规划附件中有关十三五回顾、重大事项的相关内容。此外,结合近期市领导环城生态公园带专题会议精神和新一轮造林专项规划编制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了环城生态公园带和造林重点空间等相关内容。

 


《上海市生态空间建设 和市容环境优化“十四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局牵头编制《上海市生态空间建设和市容环境优化“十四五”规划》。在市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目前已形成规划衔接稿和配套材料。现将有关工作情况说明如下:

一、规划编制过程

(一)制订工作方案,启动规划编制

根据市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上海市“十四五”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的通知》(沪府办[2019]10号),我局于2019年7月印发了行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规划编制组织架构和规划编制体系,着手开展“十四五”行业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二)开展前期研究,形成基本思路

牵头指导由市发改委立项的重大前期研究课题,即“十四五”期间上海绿化林业建设发展的目标、思路和重大举措研究。行业内开展绿化建设和管理、林地建设和保护利用、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垃圾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管理、深化市容环境治理等6个专题研究。在此基础上,于2019年12月形成行业“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

(三)组织规划编制,完善规划内容

2020年3月,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生态空间建设和环境优化‘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的汇报,根据会议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基本思路相关内容,同时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在组织开展重大生态项目专项研究、加强与横向部门工作对接、深入各区调研的基础上,深化研究规划目标指标,明确规划主要任务,梳理重点项目,启动政策措施研究,于8月形成规划意见征求稿。

(四)广泛征求意见,形成规划上报稿

9月,启动规划意见征询,征询各相关委办局和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意见。同时召开生态空间建设专家咨询会,充分吸收社会各界意见,并与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进行了充分对接。11月,规划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讨论。12月,规划通过专家论证。2021年2月,形成规划衔接稿。4月,根据规划衔接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上报稿。

二、规划主要内容

(一)关于生态空间的界定

生态空间包括城市内以提供生态系统服务为主的用地空间。本专项规划研究的生态空间聚焦绿地、林地、湿地等生态要素(河道水系、农田等由其他专项规划细化落实),强化体系建设、功能融合与效益提升。

(二)关于“十三五”基本情况回顾

“十三五”期间,本市认真贯彻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在生态空间建设保护、垃圾综合治理和市容环境保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协同推进,“环、楔、廊、园、林”的生态格局基本形成;垃圾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基本建成;三是市容环境治理持续推进,城市管理服务精细化水平逐步提升;四是行业发展保障措施逐步完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全面完成“十三五”确定的各项指标任务。

与此同时,本市生态空间建设和市容环境优化发展短板和瓶颈依然突出:一是生态空间建设方面,对标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生态空间规模品质仍有明显差距。二是垃圾综合治理方面,对标低碳生活新时尚,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三是市容环境治理方面,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市容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关于“十四五”发展趋势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以及实现城市治理现代化对生态空间建设和市容环境优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上海应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之以恒建设优美生态环境和高品质市容环境,更好服务新发展格局,增创上海新时代新发展优势。一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思想和新理念对发展提出了新要求。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以及公园城市理念,对发展和管理的薄弱环节、短板领域精准施策。二是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和高品质生活的向往给发展赋予了新动力。要更加突出在补短板惠民生中创造高品质生活,深化社会治理创新,为人民提供优美的生态环境、优质的生态产品和优良的生态服务。三是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为发展拓展了新空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临港新片区形成“东西联动”新格局,要放眼更广阔的空间格局、更长远的发展视角,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建立共建共保共治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夯实绿色发展生态本底。

(三)关于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和浦东开发开放三十周年庆祝大会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环境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以加强精细化管理为抓手,着力推进生态空间体系建设和保护修复,着力深化垃圾分类管理和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市容景观管理水平,着力创新制约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度融合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有机衔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不断提升行业公共服务和保障水平,以更优的供给满足人民需求,用最好的资源服务人民,用高效的管理维护人民生活环境,为建设“美丽上海”“更具韧性的生态之城”夯实生态环境基底和提供市容环境保障。

基本原则是:保护优先、量质并举,在增加生态空间规模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质量效益;在确保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同时,更加注重分类体系建设和资源化利用,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城乡统筹、优化结构,保护和统筹城乡生态要素,优化结构、均衡布局,促进高品质生态环境产品与市容保障服务的均衡供给。融合发展、功能复合,加快推进绿地、林地、湿地融合发展,探索生态保护和资源利用新模式,探索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保护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新路子。创新管理、服务民生,把握行业公共性和公益性特点,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持续推动社会自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环境的向往。

(四)关于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

根据问题和需求导向,结合发展形势和落实2035规划,提出“十四五”发展总体目标如下:

生态空间建设方面,以建设“生态之城”为目标,不断完善城乡公园体系、生态空间结构体系、自然保护地体系,促进生态质量和功能全面提升,“公园城市”“森林城市”“湿地城市”生态空间基础初步形成,多层次、成网络、功能复合的生态体系发挥整体效益。垃圾治理方面,与全球卓越城市定位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和全程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全面建立,无害化处理结构不断优化,资源化利用水平有效提升,源头减量化效果初步显现,垃圾综合治理能级显著加强。市容景观方面,彰显超大城市地标性的市容景观管理体系日益完善,管理效能不断增强,市容景观依法管理、科学管理、长效管理水平和自治共治、共建共享水平全面提升,为人民群众提供“整洁、有序、美观、安全”的宜居宜业宜游城市空间,积极打造人民满意的美丽上海。

“十四五”时期生态空间建设和市容环境优化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属性

2020年

现状

2025年

目标

建设指标

1

森林覆盖率

%

约束性

18.49

19.5以上

2

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

立方米/公顷

约束性

65

75

3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平方米

约束性

8.5

9.5

4

公园数量

座

约束性

406

1000以上

5

绿道新建量(其中骨干绿道)

公里

约束性

1000

1000(500)

6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约束性

100

100

7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约束性

38

45以上

8

“美丽街区”覆盖率

%

预期性

20

45

管理指标

9

湿地保护率

%

预期性

维持50

维持50

10

城市生物多样性指数(鸟类)

 

预期性

0.57

0.6以上

11

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约束性

92

100

(五)关于主要任务安排

围绕“补短板、拉长板、强弱项”,充分对接和落实上海2035生态之城建设目标,“十四五”安排了四大板块的任务举措。

第一个板块是着力构建“公园城市”“森林城市”“湿地城市”框架体系。聚焦“生态之城”建设破题,持续推进绿地、林地、湿地融合发展,优化布局结构,打造优美生态空间。公园城市体系方面,全市新建绿地5000公顷,其中公园绿地2500公顷。以环城生态公园带建设为重要生态引擎,打造中心城周边宜居宜业宜游大生态圈。以“千园”建设计划持续完善城乡公园布局,新建或改造提升新增公园600座。加快新城等重点发展区域生态空间建设,强化骨干绿道网络建设,统筹推进“四化”工作,拓展公园绿地复合服务功能。奉贤、南汇等五大新城积极创建公园城市,徐汇、杨浦滨江建成公园城市先行示范区。森林城市体系方面,净增森林面积24万亩以上。围绕“一大环+五小环”环城生态公园带体系和重点生态走廊,集中连贯推进林地建设,有序构建市域生态空间网络。营造城区森林群落,提高各类绿地乔木种植比例。完成森林抚育15万亩,培育建成“四化”示范森林10万亩。建设一批特色明显的开放休闲林地。崇明率先建成国家森林城市。湿地城市体系方面,着力构建责任明晰、保障有力的湿地总量管控制度体系,维持湿地总量稳定。启动申报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第二期)世界自然遗产,新建1处自然保护地,提升湿地保护率。推进重点区域湿地生态修复建设。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鼓励和指导崇明、青浦申报创建国际湿地城市。

第二个板块是着力提升垃圾综合治理实效。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全面巩固垃圾分类实效,确保全市垃圾安全有效处置,打造全国垃圾分类、资源利用示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方面,稳定固化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态势,持续完善约束为主、激励为辅的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完善提升“两网融合”回收体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全程计量体系。推进包装物、一次性物品和湿垃圾等源头减量,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率达到5%。垃圾分类转运设施完善方面,进一步完善与垃圾末端分类处理系统相匹配的收运物流体系,建设形成转运能力20000吨/日。推进落实建筑垃圾转运码头,完善区级装修垃圾中转设施布局建设。垃圾末端处置体系建设方面,加快完成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全市建筑垃圾末端集中处理能力达到590万吨/年。构建工程渣土末端消纳体系。探索建立长三角工程渣土统筹消纳共享和垃圾联防联控联动机制。持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摸整治。资源化利用水平提升方面,强化老港、宝山、天马、黎明等循环经济示范功能。妥善处理全市焚烧飞灰,建立湿垃圾、建筑垃圾等再生利用产品应用体系,优化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管理体系。

第三个板块是着力提升市容环境管理水平。围绕城市管理精细化“一条主线”,健全完善具有新时代特色的卓越市容景观管理机制,着力破解市容环境治理突出问题,努力打造最美全球城市之一。市容环境品质提升方面,持续推进300个以上“美丽街区”建设,打造50个示范“美丽街区”,探索“美丽街镇”创建。落实推进《上海市景观照明总体规划》,全面开展苏州河、延安高架、南北高架两侧景观照明建设。市容环境保障常态长效机制方面,完善市容环境管理法规标准体系,落实重大活动市容保障。推动市容环境治理重心下沉,引导责任人自律自治。夯实市容环境综合管理基层基础。建立深度保洁作业长效机制,加强黄浦江、苏州河干流水生植物联防联控。提升公厕服务能级。专项治理方面,坚决遏制新增的无序设摊聚集点,强化疏导点和管控点的规范管理,积极探索夜间经济带动下的设摊管理;加强薄弱区域市容环境管理。提升户外广告、招牌规范管理水平。

第四个板块是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贯彻实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运行管理“一网统管”建设。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推进信息化能级提升,加强资源监测预警和管理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升行业公共服务和保障水平。

(六)关于重大项目和保障措施

为有力支撑各项任务目标实现,根据2035总规提出的生态空间和环卫设施布局,充分考虑近期规划实施的可行性,“十四五”期间提出“十大”重点工程,即“千园”建设工程、环城生态公园带建设工程、环廊森林片区建设工程、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绿化林业“四化”等提升工程、市级绿道网络工程 、垃圾分类转运设施建设工程、老港生态环保基地建设工程、美丽街区建设工程、景观照明建设工程。

为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规划提出了落实规划用地空间、强化政策措施支撑、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创新行业科技发展、完善规划监测评估制度、加强社会动员与宣传保障等六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林重点空间等相关内容。

 

《上海市生态空间建设 和市容环境优化“十四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快上海生态空间建设和保护,优化提升市容环境面貌,加快实现韧性生态之城的发展目标,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规划回顾

“十三五”以来,本市生态空间建设和市容环境优化工作认真贯彻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努力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在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垃圾综合治理和市容环境保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协同推进,“环、楔、廊、园、林”的生态格局基本形成

突出生态空间结构优化,加强生态资源保护,贯彻落实“四化”指导意见,生态环境规模和品质进一步提升。系统推进“两道两园两网”建设,聚焦市级重点生态廊道,完成造林3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8%;新建绿地逾6000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逾3000公顷,城市公园数量增加到400座。建成并开放7座郊野公园,外环生态专项工程全面建成。新增立体绿化200万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5平方米;完成1000公里绿道建设,黄浦江滨江绿道核心段贯通。实施森林抚育近10万亩。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年价值量达到152亿元。建成11个自然保护地,6个野生动物禁猎区、20个野生动物栖息地,全市湿地总面积增加到46.62万公顷,受保护湿地面积23.44万公顷,湿地保护率达到50.45%。综合物种指数达0.60。

(二)垃圾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基本建成

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明显提升,分类处理能力显著增强,建筑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逐步建立。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垃圾分类达标率达到90%。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初步成型,点站场功能基本满足管理需求。全市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和湿垃圾集中处理能力17550吨/日,无害化处理总能力达到40190吨/日,基本形成干垃圾以焚烧为主、湿垃圾以生化为主,应急填埋托底的处理结构。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8%。加强建筑垃圾分类管理,设立了4个建筑垃圾市级消纳点;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能力建设,基本满足全市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处置需求;新增工程泥浆源头干化处置能力达到950万吨/年。推进建筑垃圾专用中转码头布局建设,强化水陆运输管理全覆盖。垃圾综合治理全程监管模式初步形成。

(三)市容环境治理持续推进,城市管理服务精细化水平逐步提升

落实精细化管理要求,加强市容环境综合治理,补短板、强弱项,展现了一流的市容环境。编制出台《城市容貌规划》,圆满完成进口博览会市容环境保障任务,重大活动市容环境保障初步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制度。市容环境综合管理达标街镇205个,示范街镇65个,完成422个“美丽街区”建设,覆盖区域约占建成区面积的23%。无序设摊得到有效管控,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持续加以规范,拆除违规设置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5万余块。完成黄浦江两岸核心区域近55公里岸线景观照明建设,基本建成了世界领先、具有上海特色、充满流光溢彩的城市滨江夜景。优化提升道路常态保洁模式,道路机扫率和冲洗率分别达到95%和82%,70个区域(道路)实现“席地可坐”,面积440万平方米,约占全市环卫保洁面积的2.5%。

(四)行业发展保障措施逐步完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发布了《上海市生态空间专项规划》、《上海市环卫专项规划》和《上海老港生态环保基地规划》,指导各区编制并实施林地建设专项规划,确保生态空间和环卫设施落地。构建以法治为基础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顺利实施,形成了有效支撑本市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标准和配套政策。建立了生态廊道建设奖补机制,完善林业三年政策,建立了经济果林、湿地生态补偿制度。贯彻落实《上海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建立完善森林资源、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调查监测体系,基本建成林业三防体系,监测、预警和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强化征占用林地管理,加强林政稽查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执法力度。行业科技创新及信息化技术向纵深发展,决策支撑服务能级全面提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逐步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效能稳步提升,“一网统管”成效初步显现。

“十三五”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类

别

序

号

指标名称

单位

属性

2020年

目标

2020年预

计

 

 

建设指标

1

森林覆盖率

%

约束性

18

18

2

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

立方米

/公顷

约束性

65

65

3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平方米

约束性

8.5(增加1)

8.5

4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预期性

40

40

5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约束性

100

100

6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预期性

38

38

 

管理指标

7

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年价值量

亿元

预期性

120

152

8

湿地保有量

万公顷

预期性

37.7/46.46*

46.46以上

9

湿地保护率

%

预期性

35/50

50以上

10

综合物种指数


预期性

0.5以上

0.5以上

11

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约束性

92

95以上

注:*十三五规划发布时,湿地保有量2020年目标采用的是上海版数据。根据《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国办发〔2016〕89号)和《上海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沪府办〔2017〕74号)要求,2017年起,本市所有湿地总量的数据统一为国家版数据。即到2020年,本市湿地保有量目标不少于696万亩(包括深水航道),即46.46万公顷。

在充分肯定“十三五”取得成绩的同时,本市生态空间建设和市容环境优化发展短板和瓶颈依然突出:

一是生态环境方面,对标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生态空间规模品质仍有明显差距。有限的生态空间规模与快速增长的生态需求之间矛盾突出,生态空间布局均衡性和系统性亟待增强,绿化感受度总体较低。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仅为4.2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扫盲未实现全覆盖。规划生态空间蚕食严重,生态空间破碎化问题仍旧突出,生态空间建设面临用地困境。生态资源保护压力不容乐观,资源质量有待提升,以分级分类为基础的公园绿地精细化管理体系有待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有待健全。

二是垃圾综合治理方面,对标低碳生活新时尚,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亟需突破,源头分类管理常态长效监管工作机制仍需巩固,公共场所垃圾分类管理有待加强。可回收物点站场的体系稳定性、服务便捷性仍需提升,资源化利用需强化政策扶持力度。湿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有待提高,建筑垃圾再生建材产品标准及鼓励使用政策体系尚不完善,产品出路难以保障。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方式方法有待改进,能力效率有待提升。

三是市容环境治理方面,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市容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仍需进一步加强。区域市容环境管理服务均衡性有待提高,部分区域在管理实效上还有待提升,部分领域仍存在治理短板。社会协同治理机制在自律、自治、共治等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的空间,公众参与市容环境治理的渠道方式有待多样化。综合协调管理体制机制亟待完善,部门协调和管理合力有待提升,管执衔接有待加强,常态长效管理机制也有待深化。管理维护投入与精细化标准要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二、“十四五”发展形势分析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上海迈向“五个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开局起步期。从绿化市容行业发展来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奋斗目标,“十四五”时期是加快推动生态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垃圾综合治理和市容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的重要五年。新时代绿化市容行业发展和管理面临新形势、新机遇和新挑战。

一是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和高品质生活的向往给行业发展和管理赋予了新动力。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求已经成为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绿化市容行业要积极回应市民关切、社会关注,更加突出在补短板惠民生中创造高品质生活,扎实做好垃圾分类和垃圾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等民生保障工作,深化社会治理创新,持续提高市容景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绿色空间和整洁环境的获得感、满意度。

二是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为行业发展和管理拓展了新空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决策,打造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设立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加快形成临港新片区和一体化示范区“东西联动”新格局;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放眼更广阔的空间格局、更长远的发展视角,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要抓住发展机遇,积极破解生态环境建设规模、用地、成本和结构困境,加快对接区域生态空间建设和保护,大力推进绿化造林,建立生态空间共同保护和修复机制,加强垃圾治理和水域保洁联防联控,夯实绿色发展生态本底,整体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三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思想和新理念对行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指导绿化市容行业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是新时代的基本要求,也是行业工作的职责所在。绿化市容行业要切实履行机构职能调整后的新职能、新职责,聚焦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职责,以及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管理职责,做好自然保护地空间布局、整合优化的规划建设,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完善全程分类体系建设,提升市容景观管理水平,对行业发展和管理的薄弱环节、短板领域精准施策。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以加强精细化管理为抓手,着力推进生态空间建设和保护修复,着力深化垃圾分类管理和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市容景观管理水平,着力创新制约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行业公共服务和保障水平,以更优的供给满足人民需求,用最好的资源服务人民,用高效的管理维护人民生活环境,为建设“美丽上海”夯实生态环境基底和提供市容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保护优先、量质并举。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使绿水青山持续发挥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在增加生态空间规模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质量效益,注重生态功能和内涵品质的提升;在确保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同时,更加注重体系建设、分类处理和资源利用,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是城乡统筹、优化结构。推动城乡区域融合发展,保护和统筹全域生态自然要素,推进生态网络一体化,共筑绿色可持续的生态基底。优化结构、均衡布局,加快扫盲绿地和廊道、绿道体系实施,优化垃圾分类收运和物流调配体系,兼顾城乡居民的多方位需求,促进高品质生态环境产品与市容保障服务的均衡供给。

三是融合发展、功能复合。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思想,加快推进绿地、林地、湿地融合发展,探索生态保护和资源利用新模式。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功能复合,抓住国家重大战略、城市重点发展区域和产业转型腾挪空间,多方位拓展绿色生态空间,探索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保护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新路子。

四是创新管理、服务民生。把握行业公共性和公益性特点,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协调好各方面利益诉求。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方法,继续推动社会自治,形成良好的互动、参与氛围,切实推进市容景观综合治理,坚持“最高标准、最好水平”,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升人民对良好市容环境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四、规划目标指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以建设“生态之城”为目标的城乡公园体系、生态空间结构体系、自然保护地体系的生态质量和功能全面提升,“公园城市”“森林城市”“湿地城市”生态空间基础初步形成,多层次、成网络、功能复合的生态体系发挥整体效益。与全球卓越城市定位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和全程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全面建立,无害化处理结构不断优化,资源化利用水平有效提升,源头减量化效果初步显现,垃圾综合治理能级显著加强。彰显超大城市地标性的市容景观管理体系日益完善,管理效能不断增强,市容景观依法管理、科学管理、长效管理水平和自治共治、共建共享水平全面提升,为人民群众提供“整洁、有序、美观、安全”的宜居宜业宜游城市空间,积极打造人民满意的美丽上海。

(二)具体指标

森林覆盖率达到19.5%,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达到75立方米/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5平方米,公园数量增至1000座。立体绿化总量达到673万平方米。湿地保有量维持在46.46万公顷以上,湿地保护率50%以上,综合物种指数达到0.5以上。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面达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无害化处理率维持100%,全面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道路机械化综合保洁率达到95%(道路机械化清扫率100%、冲洗率95%),席地可坐区域达到320个,面积3115万平方米。新建100个“美丽街区”,打造50个示范“美丽街区”,创建50个“美丽街镇”,美丽街区覆盖率达到40%;“市容环境综合管理达标街镇”比例达到全市街镇总数95%,示范街镇比例达到35%。每个街镇创建2条以上户外招牌特色道路(路段)。

“十四五”时期生态空间建设和市容环境优化主要指标

类

别

序

号

指标名称

单位

属性

2020年

预期

2025年

目标

 

 

建设指标

1

森林覆盖率

%

约束性

18

19.5

2

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

立方米/公

顷

约束性

65

75

3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平方米

约束性

8.5

9.5

4

公园数量

个

约束性

400

1000

5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约束性

100

100

6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预期性

38

45

7

“美丽街区”覆盖率

%

预期性

23

40

管

理指

标

8

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年价值量

亿元

预期性

152

180

9

湿地保有量

万公顷

预期性

46.46

46.46以上

10

湿地保护率

%

预期性

50

50以上

11

综合物种指数


预期性

0.5以上

0.5以上

12

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约束性

95

100

13

席地可坐区域

个(面积/

平方米)

预期性

70(440)

320(3115)


五、主要任务

(一)着力构建“公园城市”“森林城市”“湿地城市”框架体系以“生态之城”建设目标为引领,推进绿地、林地、湿地融合发展,优化布局体系,打造优美生态空间,促进生态空间系统性、均衡性和功能性持续提升。

1、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完善由国家(级)公园、区域公园(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地区公园、社区公园(乡村公园)为主体,口袋公园、立体绿化为补充的城乡公园体系。全市新建绿地5000公顷,其中公园绿地2500公顷。一是持续完善城乡公园布局。在长江口及近海海域地区,探索设立国家公园;建成老港、庄行、合庆等一批郊野公园,结合郊区片林开放利用,建设嘉宝、朱家角、南桥、横沙、漕泾等10个郊野森林公园;结合临港新片区、长三角绿色发展示范区、虹桥商务区及南大、吴淞等转型区域,建成世博文化公园、马桥人工智能体育公园、前湾公园、海仓公园、DISCOVERY(探索发现)主题公园等一批城市公园;在“一江一河”贯通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张家浜、川杨河、淀浦河等中心城滨水空间贯通,注重推进万荣绿地、中环绿廊等结构性绿地实施,建设一批地区公园。同时,加大镇级公园建设均等化水平,实现“一镇一园”;结合单位绿化社会共享、街心花园、绿化特色街区等多途径盲区增绿方式,基本实现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扫盲,中心城、主城区、新城服务半径覆盖率分别提高到90%、85%、80%。因地制宜利用现有林地资源改造建设乡村公园,基本实现“一村一园”。浦东、徐汇率先建成公园城市,杨浦滨江建成公园城市先行示范区。二是系统谋划环城公园带大生态圈。优化提升外环绿带实施成效,统筹城市空间功能组团,以外环绿带为骨架,向内连接10片楔形绿地(59平方公里),向外连接17条生态间隔带(173平方公里),形成环穿主城区的城市公园带。打破传统公园形态,立足片区发展定位、服务人群和自然要素,无界融合生态、生产、生活的空间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建成中心城周边“宜居、宜业、宜游”大生态圈。三是强化实施骨干绿道网络。新建绿道1000公里,其中骨干绿道500公里。率先启动大都市圈绿道网络实施计划,在本市构筑“三环一带、三纵三横”绿道骨干网络;郊区各区依托绕城森林、市(区)生态廊道等形成“一区一环”;中心城沿骨干河道两侧20米构筑连续开放的公共空间,持续推进川杨河、淀浦河、蕴藻浜、张家浜等为骨架的滨水廊道及两岸绿道建设。四是持续提升生态感受度和生态服务水平。依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宾馆学校等公共单位绿化开放共享,形成小多匀的街心花园布局。加强绿化养护综合监管,提升园林绿化精细化管养水平。统筹推进“四化”工作,优化树种配置,全力打造三季有花、秋色烂漫、自然野趣的“上海花城”。着力打造多彩、多景、多层的街道绿化景观,实现绿彩相融、花色相间的“一街一景”格局,建成“一街一景”示范点100个。推广应用新优行道树树种道路100条。拓展公园绿地复合服务功能,激活公园绿地街区活力,依托道路、河道两侧建设绿色线性公共开放空间,打造“生活秀带”。注重市民百姓身边立体绿化的营造,实现立体绿化载体新突破,新增立体绿化面积200万平方米。开展“市民绿化节”系列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依托大型绿地推进5个园艺市场建设,建成上海园林博物馆。

2、推进森林城市建设。以近郊绿环、9条市域生态走廊、17条生态间隔带为市域生态骨架,聚焦重点结构性生态空间实施造林,形成群落多样、生态与景观兼顾的城市森林基底。新增森林面积30万亩。一是着力实施环廊森林片区。以近郊绿环为纽带,联通市、区两级生态走廊,打造环廊森林片区,至2035年实现200亩以上片林3公里范围全覆盖。十四五期间,重点实施黄浦江-大治河生态走廊,形成西连长三角示范区、东接临港新片区、贯穿上海市域的蓝绿走廊,新增林地6万亩。其他走廊根据环廊森林片区布局实施林地建设9万亩。二是持续拓展造林空间。继续推动22条市级重点生态廊道建设,持续构建串联城乡、互联互通的绿色网络,新增林地4万亩。依托一般农用地实施农田林网等一般公益林建设8万亩。充分挖掘198减量和五违四必等空间,实施林地建设3万亩。实施未成林地抚育和苗圃改造提升,新增森林面积2万亩。三是营造城区森林群落。见缝插针提升城区森林覆盖率,增强市民生态空间体验感,因地制宜新增和改造城区绿地,实现森林入城。完成《上海市森林城市建设导则》,引导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化、河道绿化、产业园区绿地抚育与提升,有计划的提高城区、产业园区内各类绿地乔木种植比例。按照《关于本市工业园区绿地率统筹平衡的实施意见》加大工业园区内规划绿地及周边防护林带实施力度。开展城区林荫道专项规划,并有计划地推进实施,为后续积蓄储备森林资源。四是全面提升林地服务水平。优化林相结构,提升森林质量,实施森林抚育15万亩。加快林地“四化”建设和改造力度,培育建成“四化”示范森林10万亩。结合长三角示范区、杭州湾、黄浦江两岸和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等重点区域,选择人口18万以上街镇周边,利用现有百亩、千亩以上公益林资源和生态片林,按照休憩型森林经营目标开展抚育,建设15个开放休闲林地,成为森林公园雏形。构建点上造林成景、线上绿化成荫、面上连片成网的林地体系。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绿化美化建设,完成100个以上森林乡村的评价认定。健全林业生态补偿机制。崇明率先建成森林城市。

3、推进湿地城市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和《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以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和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建设为重点,构建水、城共生的“湿地城市”。湿地保有量维持在46.46万公顷,自然保护地占本市陆域国土面积17%以上。一是优化湿地生态空间布局,着力维持湿地总量。研究推进《上海市湿地保护管理条例》出台,建立并完善湿地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名录管理制度、湿地征占用制度、湿地确权登记等制度。聚焦长江口、杭州湾北岸滨海边滩、南汇东滩、青浦淀山湖等区域,研究制定湿地保护专项规划,推动各区编制湿地保护修复专项规划,加强湿地资源监测,通过分解湿地总量指标到区和部门,夯实湿地保护责任主体。研究制定鼓励性政策,通过退化湿地、小微湿地修复和滨海湿地生物促淤等手段扩大湿地面积。着力构建责任明晰、保障有力的湿地总量管控制度体系,确保湿地总量不减少。二是以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为抓手,提升湿地保护率。开展自然保护地立法调研,修订崇明东滩、九段沙和金山三岛3个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夯实保护地管理法制基础。推进建立长江口国家公园研究,逐步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分类系统。编制全市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新建1处自然保护地,推进崇明东滩自然保护区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鼓励和指导崇明、青浦等湿地资源丰富地区积极申报创建国际湿地城市。探索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生态保护红线、河长制和湖长制等重点管控区域内的湿地纳入上海市湿地保护范围,提升湿地保护率。三是聚焦重点区域开展湿地修复,提升湿地质量。研究制定湿地生态修复恢复技术标准,围绕国家、本市重大发展战略任务,聚焦一体化生态绿色示范区、自由贸易区临港新片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等重点地区,推进崇明北沿、南汇东滩等重大湿地生态修复项目方案研究,推动实施青浦蓝色珠链片区湿地修复、探索构建“长三角一体化湿地保护修复示范区”。积极推进崇明北湖、临港赤风港等湿地公园建设。以城市精细化管理和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推进黄浦江、苏州河等湿地修复,因地制宜推进以湿地为生态底色,有湿地生态功能的绿地公园建设,建设立体化、多层次、高品质的湿地保护小区。在全市自然保护地和重要湿地区域范围内,建设10个生态定位监测点。推进建立4个湿地科普宣教中心,开展湿地科普宣教,提升市民对优美湿地环境和良好生态产品的获得感。崇明、青浦率先建成湿地城市。四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维护城市生物多样性。依托三年林业政策,新建6个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结合机构改革,推动野生动物和自然保护地研究中心建设,强化野生动物资源监测和科学研究;全面禁止食用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强化野生动物监管,规范野生动物利用、收容等,维护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着力提升垃圾综合治理实效

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全面巩固垃圾分类实效,确保全市垃圾安全有效处置,打造全国垃圾分类、资源利用示范城市。

1、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一是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通过强化监管、规范、考核等形式稳定固化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态势,上海垃圾分类始终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持续完善约束为主、激励为辅的垃圾分类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分类减量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作用,完善垃圾分类达标(示范)街镇测评体系,健全市、区、街镇、村居“四级管理”制度,将垃圾分类纳入市、区、街镇三级政府行政绩效考核考核指标体系,实现垃圾分类综合治理常态化,提升分类质量和实效。二是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完善提升“两网融合”回收体系,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引入等多元方式完善布局可回收物资源利用产业,指导各区落实可回收物政策制度,修复和维持低价值可回收物资源化再利用体系,促进可回收物源头分类实效进一步显现。搭建长三角再生资源回收与末端资源化利用企业的互联互通平台,加强对回收品种、数量和物流的监管。全面实现源头分类投放点建设标准化,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全程计量体系。规范生活源有害垃圾收运管理,形成大件垃圾分类投放、预约收集、专业运输处置系统。三是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配合实施国家有关限塑、绿色消费、零浪费街区等行动,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在生产、流通、消费、回收等环节均有实质性进展。会同商委、邮政等部门,建立商品包装物、快递包装物减量及回收机制,提高包装物减量及回收使用率;会同商委、农委加大净菜上市工作推进力度,降低湿垃圾产生量;倡导光盘行动、适度点餐,并将落实情况作为餐饮服务单位文明创建的指标体系,促进餐厨垃圾源头减量。

2、推动完成垃圾末端处置体系建设。一是继续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按照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工作要求,加快浦东海滨、宝山、奉贤二期、金山二期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和老港二期、宝山、杨浦湿垃圾设施等一批在建项目建设推进,到2021年底前相关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全市生活垃圾焚烧能力稳定在29000吨/日、湿垃圾处理能力达到11000吨/日(其中集中处理能力达到8030吨/日),生活垃圾应急填埋能力5000吨/日,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二是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体系建设。按照本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加快闵行马桥、闵行华漕、青浦等一批建筑垃圾资源建设,全市建筑垃圾末端集中处理能力达到600万吨/年,积极推进城市更新过程中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处理工作,形成完善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三是构建工程渣土末端消纳体系。按照“水域为主、陆域为辅”的原则,统筹建设工程渣土消纳处置体系,近期结合林相提升、造林建绿、生态间隔带等项目落实一批工程渣土陆域消纳场所,就近处置市重大工程渣土;远期以“水运为主、长久可持续”原则,结合造地圈围项目落实大型水路消纳场所。探索建立长三角工程渣土统筹消纳共享机制,有序、规范地开辟外省市渣土消纳场所,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

3、推进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一是着力提高湿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在现有湿垃圾末端资源化体系基础上,通过老港湿垃圾二期沼渣利用试点项目,形成科学、稳定、高效的沼渣利用工艺,逐步在浦东、宝山、嘉定、松江、金山等项目中进行推广,整体提升湿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二是完善焚烧炉渣、飞灰资源化利用体系。在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目标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焚烧炉渣、飞灰等二次产物资源化利用体系,推进《上海老港生态环保基地规划》中明确的1500吨/日炉渣深度利用项目建设,统筹老港、浦东海滨焚烧项目炉渣深度利用;结合宝钢水泥窑项目建设,妥善处理全市焚烧飞灰,将生活垃圾焚烧二次污染物填埋率控制在2%以下。三是建立再生利用产品应用体系。结合本市绿林建设养护工作,深化完善《生活垃圾好氧处置产品技术要求》及《有机介质施用绿林地技术规程》,并提升为地方标准,打通有机介质产品用于绿林建设养护渠道;提升装修垃圾分拣效能,将装修垃圾分拣残渣占比控制在合理范围,畅通分拣后各类可利用物质的利用渠道;会同市住建委等相关部门出台、完善建筑垃圾再生建材产品应用标准,出台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再生建材强制、鼓励使用规定,健全再生产品应用体系。四是优化餐厨废弃油脂行业布局。进一步合理布局本市餐厨废弃油脂末端处置设施,适当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升末端处置效益,拓展行业管理战略纵深。巩固完善收运体系,在全市确定12个餐厨废弃油脂初加工点,加强征信机制建设,形成规范化、规模化的餐厨废弃油脂收运体系。强化餐厨废弃油脂信息化管理,实现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的基数实时动态掌握率达到95%,并在实时动态数据掌握范围内做到上门收集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全程管理流程体系线上化达到90%,联单台账凭证全面电子化。

4、推进完善垃圾分类转运设施建设。一是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转运体系建设。按照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与垃圾末端分类处理系统相匹配的收运物流体系,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服务均衡水平。打造中心城区生活垃圾以集装箱式水路联运为主、直运为辅,郊区以转运站转运为主、直运为辅的密闭化清运中转体系。建设形成转运能力25000吨/日。推进市区两级中转设施改造,合理配置湿垃圾专用转运设备及泊位。二是推进建筑垃圾转运码头建设。结合建筑垃圾末端资源化利用设施和工程渣土水域消纳场所布局,充分利用现有码头岸线资源,鼓励通过与其他市政码头、建材码头合并设置,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方式,在黄浦江、蕴藻浜、苏州河等河道落实8座建筑垃圾转运码头(转运总能力8万吨/日),提升建筑垃圾水路运输比例。探索建筑垃圾集装化转运模式。三是完善区级装修垃圾中转设施布局建设。中心城区每区至少1座装修垃圾中转分拣场,郊区自行布局(可镇镇联合)中转分拣场,鼓励各区通过功能复合、集约建设方式,与生活垃圾中转站、两网融合体系合并建设,按照“封闭管理、环境可控”原则,规范设置装修垃圾中转分拣场所,提升装修垃圾转运效能。

(三)着力提升市容环境管理水平

围绕城市管理精细化“一条主线”,健全完善具有新时代特色的卓越市容景观管理机制,着力破解市容环境治理突出问题,努力打造“最美全球城市”。

1、优化提升市容环境品质。一是持续推进“美丽街区”建设,开展“美丽街镇”创建。巩固提升“美丽街区”建设成效,继续推进100个“美丽街区”建设。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建立“美丽街镇”创建机制,制定符合发展形势、精细化管理要求的测评指标体系,打造50个示范“美丽街区”,创建50个“美丽街镇”,美丽街区覆盖率达到40%。全面提升美丽上海形象,提高市民生活品质和获得感。二是打造景观照明亮点。通过控制总量、优化存量、适度发展,落实推进《上海市景观照明总体规划》,中心城区不断提升黄浦江两岸景观照明品质,全面开展苏州河、延安高架、南北高架两侧景观照明建设,逐步形成与全球城市相匹配、具有“中国特色、世界领先”的城市景观照明框架。按照“一城多星”的总体布局要求,结合各区功能定位、历史文化、城区风貌等,建设一批景观照明特色区域,提高景观照明总体水平。建立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城市景观照明建设管理维护机制,规范景观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使用,全市核心区域、重要区域景观照明纳控率达到90%以上。

2、构建市容环境保障常态长效机制。一是落实法规和标准保障,强化“三重”市容保障。完善市容环境管理法规体系,强化管理和执法联动;强化《城市容貌规范》的标准参照和指导作用,全面贯穿市容环境建设管理维护全过程。落实重大活动市容保障,完善市、区、街镇三级市容环境管理综合协调机制,发挥城市管理精细化领导小组市政市容专项办平台作用,确保进博会、建党100周年、世界技能大赛、花博会等重要活动、赛事期间市容环境整洁、有序、美观。二是深化市容责任区制度。推动市容环境治理重心下沉,深入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制度,坚持社会治理和城市管理两个途径相契合,引导责任人自律自治,提升全社会的市容环境共治氛围;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履责率达到90%,全市示范性自律自治组织创建率达到50%。三是夯实市容环境综合管理基层基础。巩固市容环境综合管理达标、示范街镇创建成果,“市容环境综合管理达标街镇”比例达到全市街镇总数95%,示范街镇比例达到35%。深化“市民评价、社会评估、行政评定”测评机制,不断提升市民满意度和获得感。积极推动基层充实力量和提升专业能力。推动市容服务保障队伍规范化和现代化。四是持续加强道路和水域保洁。优化道路保洁模式,建立深度保洁作业长效机制,加大新型和小型机械设备的引入和使用,全面提升作业水平和保洁实效,道路整洁优良率达98%,“席地可坐”高标准保洁区域达到320个,面积达到32平方公里。根据规划建设黄浦江环卫保洁码头,加强黄浦江、苏州河干流水生植物联防联控,落实流域防控管理,提高监测预警能力,镇级以上(含镇级)河道水域市容环境卫生质量周优良率达到88%以上。五是提升社会公厕服务能级。完善公厕布局,合理引导社会公厕对外开放。优化环卫公厕设置等级结构,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服务水平。加强农村公厕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卫公厕和社会公厕服务优良率分别达到95%和85%。

3、深入推动专项治理。一是强化短板治理。推动重大活动市容环境保障工作机制常态化运作,推进服务供给精细化,对接群众需求实施服务供给侧改革。坚决遏制新增的无序设摊聚集点,强化疏导点和管控点的规范管理,中心城区和郊区无序设摊总量分别控制在6000个以内,积极探索形成夜间经济带动下的规范设摊管理模式;配合做好“外摆位”管理,推进非机动车乱停放治理等。持续推进占道亭棚治理工作,逐步降低道路沿线设施密度,减少各类隔离栏、封闭式卷帘门等城市设施。加强区区交界、市区交界、城乡交界、小小交界以及内部道路等薄弱区域市容环境管理。二是提升户外广告、招牌规范管理水平。加强户外广告和重点招牌的准入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违规设置和存在安全隐患招牌设施的整治工作,完成历史遗留的违规广告拆除任务,提高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设置品质,每个街镇创建2条以上户外招牌特色道路(路段)。

(四)着力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入贯彻实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运行管理“一网统管”建设,推进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资源监测预警和管理执法能力建设,促进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提升行业科技创新和标准建设。强化城市生态空间“四化”建设关键技术、垃圾分类、处置与循环利用综合技术、特大城市市容景观精细化管控技术、特大城市生态安全保障综合技术、城市困难立地绿化生态技术研究与集成应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建设技术、行业大数据分析利用与智慧绿容技术等重大科技项目攻关,促进基础性科研成果的积累和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强标准化工作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行业标准化研究及推广应用,进一步完善行业标准及定额体系,重点开展园林绿化质量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生态公益林养护等相关标准以及古树名木复壮、立体绿化养护等相关定额制修订工作,强化标准化工作在促进行业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行业装备配备与提升,不断推进绿化林业机械化作业水平。

2、提升信息化建设能级。以新一代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为抓手,围绕精细化管理要求,进一步提升行业智能化应用。基本建成覆盖绿化、林业、市容、环卫四大条线的智能应用,加快推进业务信息系统整合,建立行业信息资源共享体系;紧抓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促进数据应用,建设形成覆盖全市地域、全行业领域的绿化市容行业大数据枢纽,促进智能化场景应用;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升网上办事和政府服务水平,有效促进政府管理创新,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融合绿化市容行业数据资源,构建市、区、街镇三级架构,形成应用枢纽、智慧平台、赋能载体“三合一”体系,增强快速发现、快速反应、快速处置能力;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逐步完善网络安全体制机制。以智慧化应用纵深推进精细化管理出发,进行绿化市容业务流程再造,提升线上线下协同的精准治理能力,提升行业数据汇集、系统集成和共享开放水平,构建“智慧绿化市容”体系。

3、推进人才队伍建设。顺应和对接上海人才工作发展趋势,建立一系列适应行业实际、更加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重点抓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荐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10-15人,选拔行业特聘专家20-30人,组织40-50对师徒开展带教结对,吸纳“两新”知联会新成员30-50人,培养选拔青年英才、储备人才、青年工匠100名。重点实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程,针对行业重大工程、重点任务、重要课题,推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引进。推动行业评价专家库建设,建立多元化人才评价机制,使人才评价结果更具客观性与说服力。继续推进劳模创新工作室、首席技师工作室等工作项目,开展劳动竞赛和技能比武,完善职业技能工种开发、实训基地建设和等级晋升制度。摸清基层队伍现状,夯实基层队伍力量,建立适应行业发展的基层队伍管理机制。

4、完善资源监测预警和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上海市森林资源“一张图”体系,实现森林资源数据“一张图”向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转变;完善绿化市容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和绿化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建设自然保护地“天地空一体化”监测评价网络,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提升林业“三防”能力,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完善森林火灾防控体系,完善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加强各类资源动态监测数据的评估分析和成果应用,服务支撑管理决策。完善三类生态空间占补平衡机制,加强绿林地征占用监督管理和执法,提高绿林地稳定性。加强森林资源和公益林区划落界,明确并压实各级政府和管理部门保护与发展森林资源责任,落实管护措施和管护政策。

5、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完善林业执法能力培训和监督考核制度,加强人员巡查能力培训,提升执法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强化各级林业站资源保护管理职能,形成统一指挥、统一监督、全面高效的林业执法监管体系。加大对执法记录仪、卫星定位仪、激光雷达、无人机、红外监控、巡逻船、码埠、网络覆盖等执法所需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研究制定设备保障和规范应用相关长效政策支持。推进执法询问场所、涉案物品保存场所、监控指挥中心的建设,不断提升执法智能化监管水平。稳步推进野生动物栖息地、自然保护地重点区域监控网络建设,继续巩固发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林业系统“巡护机制、查处机制、督查(办)机制、考核机制、部门协作机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配套制度的建设,形成全区域覆盖、全过程监督、全链条打击的执法监管模式。

六、重大项目

(一)环城公园带(一期)建设工程

推进实施环城公园带(一期)建设,外环以内,建成北蔡、吴淞、大场楔形绿地。外环以外,在吴淞江、淀浦河、外环运河、川杨河、嘉宝等5条市级生态间隔带范围,推进虹桥中央公园(100公顷)、九亭科创公园(100公顷)、浦东奥林匹克公园(400公顷)、张江森谷公园(200公顷)、嘉宝森林公园建设(200公顷)。(附表1)

(二)环廊森林片区建设工程

在近郊绿环和崇明生态走廊、嘉青生态走廊、青松生态走廊、金奉生态走廊等9条市级生态走廊以及生态间隔带、区级生态走廊内推进集中森林片区建设,形成200亩以上片林500个以上,总面积15万亩。其中,重点实施黄浦江-大治河生态森林走廊,新增森林6万亩。(附表2)

(三)郊野森林公园建设工程

依托现有集中林地资源,结合生态空间规划中区域公园建设要求,优先选取拦路港片林、泖港片林、浦江片林、申隆片林、金山片林等具有一定森林规模、生态禀赋优越的地区建设10座郊野森林公园,增加共享开放和游憩服务功能,提升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成为市民休闲游乐的“好去处”、“后花园”。(附表3)

(四)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工程

推动南汇东滩、崇明北沿、九段沙区域的外来物种入侵整治工程方案研究,恢复湿地原生植被;开展青浦青西地区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崇明东滩保护区白头鹤栖息地优化工程,提高湿地生态功能。推进崇明北湖、临港新片区赤风港、闵行古美和华漕等湿地公园建设。实施湿地修复面积约11000公顷,其中建设湿地公园面积约2400公顷。(附表4)

(五)绿化林业“四化”提升工程

结合公园绿地建设及提升和“一街一景”布局,建设100个“四化”市级示范点,建成外环“彩带”。建成“四化”示范森林10万亩,引进、繁育和推广20种“四化”林木树种,建成5个“四化”苗木基地。

(六)单位绿化社会共享工程

按照人民共享城市绿化建设成果的要求,通过新建单位绿化的规划设计和既有单位绿化的拆墙透绿,积极推进单位绿化社会共享工程。每个区每年实施2-3个单位绿化社会共享工程,十四五期间共完成200处以上。

(七)垃圾分类转运设施建设工程

在静安、普陀、浦东、松江、嘉定等区继续新建/改建一批(23座)生活垃圾中转设施,计划新增转运能力1万吨/日。推进黄浦江军工路、泖港等环卫保洁码头建设。在浦东、杨浦、闵行、宝山、嘉定、长宁等区建设8座建筑垃圾转运码头,增加转运能力8万吨/日。在宝山、徐汇建设2座中心城区可回收物集散场,新增集散能力3600吨/日。(附表5)

(八)老港生态环保基地建设工程

根据《上海老港生态环保基地规划》,按照“无废老港”工作目标,推进上海生物能源再利用项目二期(1500吨/日)、可回收物再利用项目(500吨/日)、二次固废深度利用项目(1500吨/日以上)、生态修复及固废环保科创中心等项目建设,提升老港基地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基本建成环保科创、再生资源利用、固废集中处置和发展预留4个主要功能布局。逐步提高基地内各设施、能源、资源整合水平,按照物质循环、能源循环和水循环的基本思路,在基地内建设电力链、热力链、再生水链、建材链、肥料链、飞灰资源链、生物柴油链、沼气链和再生资源链9大循环产业链,将老港基地打造为国内领先的固废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附表6)

(九)美丽街区建设工程

新建100个“美丽街区”,打造50个示范“美丽街区”,创建50个“美丽街镇”(涉及范围约为200平方公里),成为“美丽街区”放大版、示范街镇升级版、城市管理精细版,突出抓好“一江一河”两岸、“申字型”高架、历史风貌保护区域、重大活动区域、城市副中心、市民集中居住区域、主要道路和景观区域等重点,进一步巩固提升环境实效,更好地带动全市市容环境品质提升。

(十)景观照明示范工程

持续提升黄浦江两岸(从吴淞口到徐浦大桥段)景观照明品质,完成苏州河两岸(外环至外滩)、延安高架道路—世纪大道沿线(外环线至浦东世纪公园)、南北高架两侧(中环线内)景观照明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南京东路、淮海中路、西藏中路等5条道路,徐家汇地区、五角场地区、虹桥商务区地区、上海火车站地区等20个地区的核心区域、重点区域的景观照明建设和提升任务。郊区逐步开展发展区域(新城、市镇)景观照明建设任务,形成一批夜景照明特色区域。

(附表7)

七、保障措施

(一)落实规划用地空间

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按照生态空间规划和环卫专项规划要求,落实绿化林地和环卫用地空间。重点研究明确储备基本农田实施林地建设实施细则,编制林地专项规划和环卫实施规划等,深化生态空间管控要求和建设标准,为规划确定的生态重大战略设施提供空间保障。

(二)强化政策措施支撑

逐步建立与绿化市容行业公共服务定位相匹配的财政投入机制。深化完善林业发展政策和公园绿地建设配套政策研究,充分发挥绿化基金支持绿化建设的作用。研究建立垃圾分类减量激励机制,落实生活垃圾中转设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和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建设资金补贴政策,研究明确湿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标准,制定湿垃圾再生有机介质用于绿林地土壤改良专项补贴政策。延续巩固既有的“美丽街区”政策机制。建立市容景观建设管理资金稳定投入机制。

(三)完善法规标准体系

完善行业地方性法规体系,起草《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暂定名),开展《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改研究;开展《上海市森林管理规定》、《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等一批政府规章的修改研究工作,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法规和制度研究,推动湿地保护立法,为生态之城建设提供法制保障。研究制定《城市主要道路和景观区域标准》,形成《上海城市容貌规范体系》,为精细化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四)完善规划监测评估制度

强化发展规划的统领作用,加强年度计划与发展规划的衔接,明确指标、任务、项目清单和年度实施要求。分解落实规划任务,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评估、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保障规划顺利实施。完善规划主要指标的统计、监测、评估、考核制度,强化对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的评价考核,并纳入各级政府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

(五)加强舆论宣传保障

构建大宣传格局,推进行业宣传资源整合,优化宣传资源配置,提升绿化市容行业社会宣传实效。适应融合传播新形势,发挥“绿色上海”新媒体矩阵传播优势,推动行业宣传“线上线下”同步发声、“传统新媒”同频共振、“市区两级”同向发力。聚势发力、精准宣传,向社会大众准确、形象地展示行业重点亮点工作与特色成果。建立完善行业影视影像资源“收集机制”和“共享机制”,加强影视专题片策划,讲好行业发展的精彩故事。

(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广实施局系统自贸区“证照分离”试点改革举措。探索审批制度改革,将占用500平方米以下已建成绿地等一批审批事项下放各区实施,制订工业园区绿地率统筹平衡政策。积极服务国家战略,指导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张江科学城规范实施市级下放事权,完善检查评估机制。部分许可事项由审批制逐步向告知承诺和备案制转变。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业务流程再造,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实现全程网上办理率100%,后续监管率100%,强化跨部门联合监管。


附件:

表1、环城公园带(一期)建设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面积/公顷

合 计

1350

1

虹桥中央公园

100

2

九亭科创公园

100

3

浦东奥林匹克公园

400

4

张江森谷公园

200

5

嘉宝森林公园

200

6

北蔡楔形绿地

200

7

吴淞楔形绿地

100

8

大场楔形绿地

50

 

 

表2、环廊森林片区建设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面积/万亩

合 计

14.8

1

黄浦江生态走廊

2.5

2

大治河生态走廊

3.5

3

崇明生态走廊

3.6

4

嘉宝生态走廊

0.5

5

嘉青生态走廊

0.3

6

金奉生态走廊

1.2

7

金汇港生态走廊

0.3

8

浦奉生态走廊

0.4

9

青松生态走廊

0.9

10

近郊绿环

1.6


表3、郊野森林公园建设工程

序号

公园名称

所在主要街镇

主要森林类型

面积

/万亩

合 计

6.44

1

青西郊野公园(二期

森林公园)

青浦朱家角

镇

拦路港片林

0.54

2

闵行浦江郊野公园

(二期森林公园)

闵行浦江镇

浦江片林

0.35

3

松南郊野公园(二期

森林公园)

松江泖港镇

泖港片林、黄浦

江水涵林

1.80

4

横沙郊野森林公园

崇明横沙乡

沿海防护林、水

域涵养林

0.20

5

陈家镇郊野森林公

园

崇明陈家镇

越江通道生态

林

0.34

6

奉贤南桥森林公园

奉贤南桥镇

农业园区片林

0.48

7

申隆郊野森林公园

奉贤奉城镇

申隆片林

0.56

8

漕泾郊野森林公园

金山漕泾镇

上海化工区防

护林

1.13

9

张堰郊野森林公园

金山张堰镇

金山片林

0.64

10

川沙南郊野森林公

园

浦东川沙新

镇

生态林

0.40


表4、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面积/公顷

合计

11469

1

青浦蓝色珠链片区湿地生态修复

240

2

崇明北湖湿地公园

2196

3

崇明北湖(东)湿地生态修复

800

4

崇明北沿湿地互花米草综合整治工程

3000

5

九段沙湿地外来入侵物种治理

2500

6

临港新片区赤风港湿地公园建设

170

7

南汇东滩互花米草综合整治工程

2000

8

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白头鹤栖息地生境保护与修复项目

463

9

古美公园小微湿地建设项目

100


表5、垃圾分类转运设施建设工程

类型

区域

序号

转运站名称

规划设计力

(吨/日)

 

 

 

 

 

 

 

 

 

 

 

生活垃圾中转设施

静安

1

静安中转站

900

普陀

2

普陀中转站

800

 

 

 

浦东

3

陈行中转站

600

4

高桥中转站

300

5

高行中转站

850

6

新场中转站

500

7

三墩中转站

350

8

合庆中转站

300

9

惠南中转站

480

10

临港新城中转站

1100

 

嘉定

11

塔新站

350

12

金昌站

400

13

百安站

250

14

新和站

150

闵行

15

区级中转站

400-700

16

华漕中转站

500

 

松江

17

九亭中转站

300

18

新桥中转站

200

19

车墩中转站

300

20

洞泾中转站

100

 

崇明

21

城桥中转站

150

22

中兴中转站

300

23

堡镇中转站

50

小 计

10000

两网融合集散场

宝山

24

宝山可回收物集散场

2000

徐汇

25

徐汇可回收物集散场

1600

小 计

3600

 

 

 

建筑垃圾转运码头

浦东

26

长江轮船公司码头(外海码头)

8000

杨浦

27

共青码头(黄浦江)

10000

闵行

28

建材码头合用(黄浦江)

14000

29

内河码头(六磊塘路)

10000

徐汇

30

关港码头(黄浦江)

10000

嘉定

31

蕰藻浜嘉定段

11000

宝山

32

蕰藻浜泰和路

11000

长宁

33

苏州河

6000

小 计

80000

水域保洁码头

杨浦

34

军工路基地

岸线220米

松江

35

泖港基地

岸线300米


表6、老港生态环保基地建设工程

序号

 

项目

能力

用地面积

 

备注

(吨/日)

(亩)

 

 

1

上海生物能源再利用二期项目

 

 

1500

 

 

195

在一期运营基础上,围绕生物处理、沼渣利用等方面进一步提升资源

化率

 

 

2

废旧纺织物、废塑料再生利用设施

 

 

500

 

 

400

针对本市可回收物末端处理空白,暂针对废旧纺织物、废塑料在基地

内建设再利用设施

 

3

炉渣深度利用中心

 

1500

 

200

服务范围为老港基地和

浦东海滨生活垃圾焚烧项目。

 

4

沼渣资源化利用设施

 

—

 

—

先进行中试,待技术成熟后再行论证规模和用

地

 

 

5

 

 

科创中心

 

 

—

 

 

920

近期340亩,包括科研

用地启动区120亩,发

展区150亩;远期规划

预留580亩。

 

 

6

 

 

老港四期生态修复项目

 

 

—

 

 

1340

老港四期填埋场库容即将耗尽,根据《上海老港生态环境基地规划》计划对四期填埋场进行

生态封场


表7、景观照明示范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1

苏州河景观照明建设

2

延安高架景观照明建设

3

南北高架景观照明建设

4

浦东新区济阳路立交景观照明建设

5

G60科创走廊和轨交9号线沿线,华亭湖周边区域

6

龙航路、金山大道、杭州湾大道、亭卫公路和沪航公路等沿线景观照明建设

 


《上海市生态空间建设 和市容环境优化“十四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总体部署,我局组织编制形成了《上海市生态空间建设和市容环境优化“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意见,请于9月21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我局。

联系人:黄舒慧  18916879063  52567535

传  真:52567296

邮  箱:hsh@lhsr.s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