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8日下午,市绿化市容局召开第2次局长办公会,邀请公众代表共同审议《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他们分别是上海市园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副院长王冬冬,上海陆家嘴市政绿化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吴强,上海园鼎园林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想。
上海市园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副院长王冬冬认为,合规性方面,办法充分遵循并引用了《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绿化条例》等相关法规,确保了合规性和法律依据;合理性方面,办法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和程序做出了详尽规定,涵盖了项目立项、招投标、合同管理、开工备案、竣工验收等环节,符合建设工程实际运作需要,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完整性。质量和安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水平,保障了环境绿化的效果和安全性;可行性方面,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各项程序和责任分工在实际操作中可行性较高,符合工程建设的常规实践,并为各方参与者提供了明确的指导。需要在实际执行中逐步调整和完善,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解读和细化,以确保实施过程中的顺利进行和合理操作。
上海陆家嘴市政绿化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吴强认为,合规性方面,办法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要求、符合行业管理的内在逻辑、体现了权责对等原则;合理性方面,办法兼顾了政府管理和市场运作的需要、注重参建各方责任落实、突出了质量和安全的核心地位,同时明确了立体绿化工程参照执行,增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行性方面,办法的条款设置具体明确、操作性强,办法与上海园林行业实际相结合,办法建立了健全的监督管理体系。
上海园鼎园林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想认为,随着本市园林绿化建设事业的讯速发展,投入资金越来越多,绿化工程作为配套工程附属项目,长期游离于建筑项目的边缘非正常的现象,非但背离了资金投入的初衷,也不符合景观效果、价值规律;职责不明确,边界不清晰,施工非专业,管控不到位。本办法的出台,从根本上明确:项目信息公开、投标管理公平、质量管控公正。政府有专门机构负责,中途有专职人员监督,施工有专业队伍实施,勘察、设计、监理、检测各尽其职,专业单位、专业人员管控。责、权、利清晰,安全、质量有保障, 资料能追溯,追责有落实。真正做到专业的事由专业的人去做。相信本办法的实施,必将对上海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起到积极的作用。
会议要求,根据公众代表审议时提出的意见,对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后,以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名义正式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