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的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 序号 | 办法条款号 | 原文内容 | 建议内容 | 提出单位或个人 | 建议理由 | 意见处理 |
| 1 | 第二条 |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建设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园林绿化工程)等有关活动。 |
适用范围增加“修缮工程” | 园林集团 | 采纳,适用范围中改建的工程实际包含了修缮工程。 | |
| 2 | 第三条 | 第三条(职责与分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受市绿化市容局委托负责本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具体开展项目信息报送、承发包管理、合同信息报送、开工备案、安全质量监督及综合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各区绿化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协同做好园林绿化工程监督管理工作。(本款承担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职能的机构和部门,统称为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具体开展的工作中建议增加“竣工验收”。 | 园林集团 | 采纳 | |
| 3 | 第十条 | 第十条(竣工结算文件备案)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及时进行竣工结算并上传结算文件。建设单位应按《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竣工结算文件备案。 |
不建议上传结算文件 | 松江区 | 不采纳,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管理办法》、《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实施细则》相关文件规定,要求,竣工结算文件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30日内,发包方应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网站进行网上备案。 | |
| 4 | 第八条 | 第八条(竣工验收) 第四款 园林绿化工程在满足“功能完整、分割合理”的情况下,可依申请办理分期竣工验收。 |
园林工程中包含建筑工程内容的,由客观因素影响,可先对园林分阶段验收。 | 园林集团 | 采纳,目前已在项目上试行分阶段竣工验收,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分阶段竣工验收的操作细则。 | |
| 分阶段验收建议增加:在承发包合同中双方有分阶段验收约定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分阶段验收。 | 绿建 | 采纳,目前已在项目上试行分阶段竣工验收,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分阶段竣工验收的操作细则。 | ||||
| 5 | 第九条 | 第九条(综合竣工验收备案) 单独立项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单位应办理综合竣工验收备案。 |
建议100万元以下单独立项的项目可不实行竣工验收备案。 | 浦东建管 | 不采纳,《上海市公共绿地、立体绿化建设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备案实施细则》的通知(沪绿容(2019)159号)第二条(实施范围)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单独立项的公共绿地、立体绿化建设项目实行综合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 |
| 6 | 第十二条 | 第十二条(建设活动从业人员要求) 勘察人员、设计人员、施工人员、监理人员等应当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和在资格许可范围内执业。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管理和技术等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监理机构应当配备具有园林绿化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公共绿地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具有园林绿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建议增加建设单位执业资格要求 | 园林集团 | 不采纳,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管理规定》等,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首要质量责任,但是并无相关上位法对建设单位人员执业做相关要求。 | |
| 建议公共绿地总监理工程师不强制要求具有园林绿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久盛监理 | 采纳,在目前的监理实践中,公共绿地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较少,可以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加以弥补总监的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