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9年01月17日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府网站“上海绿化市容网”(http://lhsr.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1-52562418。


一、概述
根据《条例》和《规定》要求,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在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带领下,由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处等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共配备了10名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开通了网上受理渠道,有力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良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测评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二、制度建设

完善管理架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协调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协调事项。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和保密审查工作;政策法规处负责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行政许可处协助办公室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各处室源头认定公文公开属性,负责制作、收集、整理和更新各自业务工作信息;信息中心负责提供技术支撑和数据统计,承担信息对外发布工作。

扎实基础力量。办公室将政务公开考核纳入局机关对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当中,细化考核项目,严格考核手段;积极参加市府办各类工作部署会议及讲座培训,并及时向各部门传达相关精神,不定期由办公室牵头,法规处、科信处、许可处、信息中心等部门共同研究局政务公开现状,问题困难和解决措施等。按时保质完成统计季报报送。

丰富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政府部门公报等报送和发布工作。组织行业网军队伍开展信息报送、转发传播、评论引导工作,有效完成行业重大新闻宣传保障。现已建立覆盖直属单位和区县管理部门的网军队伍,包括信息员37人,网评员100余人,并定期对信息员队伍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并建立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98件、依申请公开95件,其中属于本部门业务类的信息159条,占80%;机构职能类的信息20条,占10%;政策法规类的信息7条;规划计划类12。全年公开行政许可3289件。全文电子化达到100%。此外,我局通过政府公开年报、局微博微信及其他各种载体主动对外发布各类信息。
(一)规范主动公开范围
对照《规定》,我局梳理产生6大类49个小类的主动公开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机构职能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本局机构职能情况、内设机构情况、机构领导、直属部门、区县管理部门和人事任免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2、政策法规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绿化管理、林业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市容环卫管理、城管执法、行政审批、技术标准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类的政府信息。
3、规划计划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本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和各类数据统计等政府信息。
4、业务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绿化管理、林业管理、野生动植物管理、市容管理、环卫管理、景观灯光管理、市场监督、城管执法、行政许可、社会宣传、应急管理、科技工作及其他相关业务类政府信息。
5、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年报、人才工作、组织建设及其他相关政府信息。

6、重点领域信息。主要包括决策信息、规范性文件、权责清单、建议提案办理信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重点工作、民意征集、依申请转主动公开、财政信息、行政处罚等等相关政府信息。
(二)保持主动公开渠道多元化,与民共享生态成果

积极开展宣传报道,主动公开行业重点工作的动态信息。截至目前,围绕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第四届上海市民绿化节开幕式、6•5世界环境日、9.5日垃圾分类宣传日、垃圾分类健步走活动等活动,以及进口博览会、城市精细化管理、台风保障等内容组织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和局媒体通气会、现场会41场,主动组稿近206篇,接待媒体140余次。借助夏令热线、政风行风热线等契机,回应市民关注较多的上海生态环境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城市精细化管理等行业热点话题,完成《改革开放40年新启航——阿拉看环境》专栏报道52篇,解放日报专版6个、城市导报专版36个、广播电台专栏48期。

发挥“双微”阵地作用,强化全媒体信息发布。围绕垃圾全程分类、改革开放40年、进口博览会等内容,组织了“垃圾分类听民声——区长对话居民”系列访谈、生活垃圾分类科普知识推送、进口博览会系列保障和阿拉看环境系列推文宣传。截至目前,“绿色上海”政务微信推送信息650篇,粉丝近10万;政务微博在新浪、腾讯、东方三大平台发布微博3502篇次,粉丝达到32.5万。

(三)深化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取得进展

晒规范性文件。目前已制发包括关于发布《上海市绿化行政许可审核若干规定》的通知等5件规范性文件,均已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公文处理工作规范(试行)》,在发文环节严格把关公文公开属性的确定,并在审核环节对信息公开方式进行审核修改,层层把关,从严规范公文公开工作。

晒行政权力。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的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平台要求,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受理、支持全程网上办理的深度标签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一网通办”的部署要求,完成局40个行政审批事项+5个政务服务事项全部接入市统一受理平台,全力推进行政审批上云、市电子证照采集对接工作。

晒财政信息。公开了2018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表等部门预算信息;公开了2017年度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017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等部门决算信息、各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信息;对2017年度上海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互花米草生态控制与鸟类栖息地优化工程项目、2017年度黄浦江、苏州河市管水域保洁项目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公开。

晒政府数据资源。开放了包括环城绿带100米和400米地块信息、上海市绿道信息、野生动物保护基础数据等在内的42类政府部门信息。其中,新增开放数据5项,更新数据37项。实时数据开放累计达到22项。

晒政策解读和重要舆情回应。对《关于落实“四化”工作提升本市绿化品质的指导意见》、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上海市崇明区公益林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等重大政策内容逐一进行解读。及时对“光明顶”拍摄外滩抖音微视频存在安全隐患相关舆情、南京东路商铺招牌脱落的舆情等信息进行了回应。

晒建议提案。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共34件,其中全文公开34件,主动公开率为100%。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我局共收到5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同意公开的答复件为0,复议件或诉讼件为0,其中,通过网上平台提交申请45件,占90%;邮寄申请2件;当面申请的3件,内容涉及绿化、林业、市容、环卫等多个方面。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我局今年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按时办结,其中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46件,公开率92%。
2、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我局职能,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网站栏目等进行了一定调整,相关费用已在行政经费中列支。

3、实现了依申请公开渠道的流畅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强化信息公开受理点人员配备和制度建设,明确工作标准,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在依法答复的同时,加强与申请人的联系沟通,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

4、及时梳理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对申请量较大、经审查后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转化为主动公开。

5、继续探索和完善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加强对依申请公开情况的定期研判,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通过建议书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加以改进。

6、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7〕27号)规定,本机关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
   

六、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共接收市民咨询2500余人次,其中网上咨询100余人次,现场接待15人次,咨询电话接听1882余人次。上海绿化市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50余万人次。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作要求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仍有上升空间。二是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信息公开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阶段,我局将积极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努力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借助新媒体,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全面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二是继续加大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三是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办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八、说明
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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