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987号提案“关于扩大‘美丽街区’创建成果的辐射效应,打造具有上海特色高品质城市的建议”,办理结果为解决或采纳,现将办理答复公开如下:
一、创建推进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对标一流,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自2018年启动“美丽街区”建设以来,按照“做减法、全要素、一体化”的总体要求,对照《城市容貌规范》《“美丽街区”建设创建导则》《市政道路建设及整治工程全要素技术规定》及相关标准,截止到2020年底,全市共完成352个“美丽街区”建设。其中,“双最”示范街区10个,主要休闲服务区和主要道路两侧区域124个,市民集中居住区域(道路)218个。全市“美丽街区”总面积达246.2平方公里,约占全市建成区面积的20%。 通过“美丽街区”建设,城市道路更加平整洁净,累计平整修复道路765万平方米,成功创建国展中心、外滩等79个高标准保洁(席地可坐)区域;公共设施更加简洁实用,已累计完成公共设施完善提升约14万只,拆除指示牌3177处,整治隔离护栏316公里,拆除违法户外广告6700块,拆除走字屏2700块;人行空间更加畅通有序,拆除各类立杆1.7万根,治理占道亭棚792个,非机动车停放规范划线265公里;建筑立面更加协调安全,整治建(构)筑外立面860万平方米,整治卷帘门2.2万扇,空调外机等附属设施整治8.8万只;绿化街景更加提质增效,建设街景小品7372处,建设花坛花境4.8万个,新增行道树1.3万棵;店招店牌更加规范多样,开展招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更新3.5万块店招店牌;围墙建设更加艺术生态,修复美化围墙约87万平方米;景观灯光更加绚丽雅致,改造景观灯光38万米;市民群众更加安居乐业,公共休憩空间得到了拓展,市民的获得感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卫生满意度也从“美丽街区”建设启动之前的79.92(2017年下半年)上升到80.98(2020年上半年)。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本提案所提建议对于“美丽街区”建设工作有积极的借鉴意义,我局将会同市相关部门继续在第二轮“美丽街区”建设中,结合委员们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推进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美丽街区”的顶层规划设计 三年来,各区对标“美丽街区”创建导则和“六化十无”建设标准,坚持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两手抓,推出了“望江驿”“小木屋”“水岸汇”“睦邻点”“城市书房”等新型公共空间,打造了机场艺术馆、艺术商圈、社区美术馆、地铁文化艺术长廊等艺术微空间。下一阶段,我们将修订完善美丽街区建设管理标准和创建导则,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居民等参与街区规划建设,用好、用活、用足人民建议征集平台,精准把脉市民群众诉求,让“百姓智慧”渗透到全要素设计方案中,将市民文化生活意愿融入街区设计,全面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扩大受惠面、提升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进一步提升“美丽街区”的文化内涵 各区、街镇在推进“美丽街区”建设的过程中,注重将“美丽街区”和海派文化、江南文化相结合,推出了“户外演艺新空间”“公共文化最美空间”“家门口的好去处”等认定评选工作,形成了全面覆盖、互联互通的市、区、街镇、居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下一步工作中,加大城市人文、历史内涵、底蕴和特质地发掘和体现,因地制宜地导入文化和旅游优质资源,推进一批彰显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的示范性街区,积极营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街区,更好地展现“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城市精神以及“开放、创新、包容”的城市品格。
(三)进一步打造“美丽街区”构成要素特色 按照“一区域一方案、一路一方案、一点一方案”的要求,各区纷纷探索建立社区规划师制度,在高品质规划建设上下功夫,着力提升街道空间环境品质。下一阶段,市级部门将建立、完善“美丽街区”专家库,组织专家组抓好方案设计审核,保证建设风格统一、协调,确保环境建设整体效果;依照《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确保户外招牌设置规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让店铺、街区透出活力与朝气;推进交通护栏整治、行道树附属设施综合治理、地铁出入口周边环境治理、卷帘门整治、公共空间休憩座椅优化提升等专项治理工作,实施全要素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结合“四化”木本植物的要求,深耕打造一批市级示范性美丽街区。此外,在管理手段上,通过数字化转型,将“美丽街区”建设纳入一网统管范畴,从而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四)进一步加大“美丽街区”资金保障力度 第一轮“美丽街区”建设共安排补贴资金预算32.8亿元,根据《“美丽街区”提升改造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市级“美丽街区”建设验收考核监督办法》以及《上海市“美丽街区”创建导则》,按照街区类型设置补贴比例,以实际发生额为基准,明确相应补贴金额,2018-2020年已累积拨付相关区市级补贴资金25.3亿元。区级层面参考市级部门奖补办法实施各区资金配套办法和奖补机制,落实资金保障。在推进新三年美丽街区建设工作中,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城市管理精细化领导小组市政市容专项办将会同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经费保障方案,并确保经费保障到位。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美丽街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继续落实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要求,做好新一轮“美丽街区”建设工作,推动全市市容环境品质和城市治理能力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