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专题:加快立体绿化发展 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上海立体绿化发展概况和前景展望
发布时间: 2014年09月29日       来源: 绿色上海        【字体:

陆月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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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一中垂直绿化


上海作为一个特大型城市,建筑密度高,环境压力大,随着城市的发展,绿化发展与人多地少的矛盾愈发凸显。为不断拓展上海绿化空间,改善人居环境,近年来,我们秉承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方针,坚持政府引导,社会联动,多元投入,合力推进,在发展立体绿化、增加绿化总量、改善生态环境方面取得明显进展。近3年来,本市立体绿化建设量逐年递增,2011年新增立体绿化22.6万平方米,2012年新增27.7万平方米,2013年新增31万平方米。截至2013年,本市屋顶绿化累计建成165万平方米,相当于17个人民公园的面积。

 

一、充分肯定上海立体绿化工作取得的成绩

立体绿化具有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节能减排、提升城市形象等多方面的作用和功能。上海的立体绿化工作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起步,历经探索研究、试点示范、区域先行等过程,目前已跨入面上全面推开的新阶段,呈现出逐年提升的发展势头。主要做法和成效突出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坚持稳步推进,立体绿化增量逐年加大

上海立体绿化建设自2007年以来持续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建设增量稳步提高,推进力度逐年提升。2013年达到31万平方米,2014年计划建设40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幅度达29%,将创历史新高。其中,屋顶绿化约占2/3左右,垂直绿化、沿口绿化、棚架绿化等其他立体绿化所占比例为1/3左右。立体绿化结合市政设施、环卫设施的项目也有所增加。

(二)坚持质量优先,立体绿化品质明显提升

 一方面,与建筑同步建设的项目明显增多。近年来,很多新建建筑在建设初期,结合立体绿化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建设品质明显提升。如巨人网络集团屋顶绿化、红星美凯龙沪南店、绿地集团商务楼等项目。另一方面,后续建设的项目质量也有明显提升。一些既有建筑,结合建筑特点和现场情况,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大多取得了理想的效果。如闸北区四行仓库创意园区,以及静安区在办公楼宇中推出的“田园绿屋”项目、普陀某企业办公楼、闵行某外国语学校、长宁多媒体广场等单位的屋顶绿化等。

(三)坚持高点定位,政策措施保障不断健全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17条对鼓励立体绿化发展进行了明确规定,为立体绿化发展奠定了法律地位。此后,上海相继在技术层面、政策层面推出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推进立体绿化建设管理的规范化、有序化发展。在技术层面,相继发布了《上海市屋顶绿化技术规范》、《绿墙技术手册》、《立体绿化技术规程》(DG/TJ08-75-2014)等一系列技术规范,为立体绿化的推广提供了技术支撑。在政策支持层面,相继出台《上海市建筑节能项目专项扶持办法》(沪发改环资(2012)88号文)、《本市新建屋顶绿化折算抵算配套绿地实施意见(试行)》(沪绿容(2014)74号文)等,加大了对立体绿化的政策扶持力度。

(四)坚持政府引导,工作推进力度显著增强

市委、市政府对立体绿化工作一贯高度重视,2013年、2014年连续将立体绿化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并将立体绿化建设任务纳入全市环保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的指标任务。市领导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市立体绿化工作,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立体绿化工作也是我局一项重要的中心工作,自2008年以来多年被列为局重点工作,纳入区县部分绩效考核内容。今年,我局成立了立体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在工作机制上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协同市区联动的良好局面。

(五)坚持多方联动,社会动员效果逐步显现

立体绿化工作要想取得突破,必须发动社会方方面面共同参与。为此,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坚持通过各种形式,创新各种载体,加大对立体绿化景观效应、生态效应、社会效应等方面的宣传,逐步提升立体绿化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如:2011年组织了“市民最喜爱的十大立体绿化”的评选活动,评选出思南公馆绿墙等十大立体绿化作品。2013年组织了“高温季节立体绿化降温效果宣传活动”,经新闻媒体报道,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2014年,市绿委办与《新民晚报》合作,撰写立体绿化宣传专版,重点介绍立体绿化的生态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近期又推出市民阳台绿化大赛、市民立体绿化体验周”活动等,不断扩大宣传效果,取得市民百姓对立体绿化的认可,立体绿化的社会关注度逐步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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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月星局长进行立体绿化专题调研


二、正确认识面临的难题瓶颈和发展机遇

尽管上海立体绿化发展势头总体较好,但与国内外先进城市相比,与上海建设国内一流城市的目标相比,仍面临一些亟待突破的瓶颈和困难,主要是:

(一)法律法规支撑不够

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中,立体绿化没有刚性的法律规定,《上海市绿化条例》中第17条虽有立体绿化的表述,但主要还停留在倡导鼓励的层面。另外,立体绿化一般不计入项目绿地率统计,不纳入绿化行政审批。建成的立体绿化如有被撤销或被占用,也没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可操作性不强。

(二)激励机制仍有缺失

目前,推进立体绿化虽有一些激励手段,但存在一定局限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单位推进立体绿化的积极性。如建筑节能奖补政策虽然扶持立体绿化项目,但仅限于建筑屋顶绿化和墙面绿化,受限于规模、建筑载体和公共建筑的属性,支持面较窄。对构筑物上的立体绿化没有扶持政策。立体绿化没有纳入市财政对区县的转移支付目录。

(三)认识程度依然不高

虽然我们不断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但立体绿化作为一项新兴的绿化发展形式,其生态效应、节地优势等社会认知度仍然不高,不少市民还只将立体绿化作为锦上添花的形象工程。有的领导干部对发展立体绿化的认识也不到位,积极性不高,部门间难以形成合力。立体绿化技术措施贯彻不够,不少单位处于观望状态,不少部门出现畏难情绪,这都不利于立体绿化工作的推进。

在看到困难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上海立体绿化发展正迎来一个崭新的机遇,支持推进立体绿化发展的各类条件正逐步成熟。一是方向日益明确。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以立体绿化作为城市绿化新的增长点和重要的发展方向,立体绿化是城市绿化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市上下已成普遍共识,这为下一步大力推进立体绿化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二是政策逐步完善。目前,我们正在推进《上海市绿化条例》的修订,立体绿化的资金扶持政策等配套措施将得到完善。这些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破解立体绿化发展在政策保障和法律地位上的瓶颈。各区县也在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具体研究区县推进的重点和目标,并进行了大量的实践和探索。三是技术日趋成熟。近年来,立体绿化技术发展突飞猛进,新材料、新工艺层出不穷,为大力推进立体绿化提供了技术支撑。屋顶绿化的防水层、阻根层等建材产品类型丰富,市场上可供选择面较大。轻型土壤介质、灌溉系统、自循环灌溉体系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中实际应用效果得到进一步检验。构件绿墙技术异军突起,在支撑系统、灌溉系统、动力系统、光照系统、种植容器等方面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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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北四行仓库屋顶绿化


三、深入持久推进立体绿化工作科学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于把立体绿化作为城市绿化新的增长点和重要发展方向,不断完善法律支撑、政策激励、技术规范为主的“三位一体”的保障机制,坚持“政府引导、分类推进”的指导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的原则,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建管并举、量质并重,科学合理地推进立体绿化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完善城市空间景观,提升城市环境水平和环境竞争力。

(一)着眼长远,科学制定发展规划

立体绿化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多个行业,必须科学制定规划,谋求长远发展。目前,我局正全力推进《上海市立体绿化专项实施规划》(2015—2030年)的编制工作,明确本市立体绿化的规划原则、规划目标、规划布局,以及重点推进区域,制订近期立体绿化建设项目清单,提出实施规划的主要措施。《上海市立体绿化专项实施规划》将作为生态空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步纳入新一轮上海城市总体规划,纳入新一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更将成为”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各区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总体要求,从政策体系和技术体系两方面加以完善,将辖区内、各系统内的立体绿化工作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出具体目标措施,面向全社会,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中心城区可结合既有建筑改造、结合城区环境品质提升加以推进,新兴的发展区域更应从源头上结合新建建筑和市政设施源头做起。做到缺绿的补绿,宜绿的尽绿。

(二)法规保障,逐步完善顶层设计

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权威性来推进,才能确保立体绿化在有序健康的环境中得到发展。一是修订《上海市绿化条例》,完善立体绿化相关法律条款。《绿化条例》是推动立体绿化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法规保障。修订当中将明确立体绿化的法律地位,将其作为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加强制性条款,要求新建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市政设施均需完成一定指标的立体绿化建设任务。进一步明确立体绿化的建设管理主体和法律责任,提升可操作性和法规的刚性约束力。二是发布《关于推进本市立体绿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立体绿化的快速发展。《意见》明确本市立体绿化的实施目的、实施原则、实施重点和实施措施,明确区县政府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发挥政府部门的示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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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梅立交下桥柱绿化

   

(三)机制创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进一步转变政策扶持理念,加强激励机制创新。扩大现有建筑节能政策的扶持范围,从屋顶绿化、墙面绿化扩大到所有的立体绿化类型。降低中心城区的立体绿化资金扶持的准入门槛,让更多的项目可以享受政策奖补。从长远来看,立体绿化应列入生态补偿和财政转移支付的范畴,并与税费减免挂钩。屋顶绿化的折算抵算政策要逐步与影响生态环境的建设指标挂钩,项目审批中要加大宣传力度,将地面绿化与立体绿化同步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区设立立体绿化建设奖励基金,用于奖励那些自愿建设和维护立体绿化的企业和个人,奖励为立体绿化作出特别贡献的单位和部门,奖励在立体绿化科研攻关、人才培养等方面作出贡献的单位、部门和个人。

(四)宣传引导,提升社会参与程度

推进立体绿化的最大障碍还是认识问题。一方面,要坚持不懈地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要站在“增加城市绿量、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塑造美丽上海”的高度宣传立体绿化建设。运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城市立体绿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通过现场引导、图片展览、影视播放等形式讲清立体绿化在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及其所产生的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消除顾虑,形成共识,共同推动上海立体绿化建设。另一方面,要注重创新宣传方式,整合宣传载体。除了运用报纸、电台等传统载体,还要积极拓展微博、微信等新兴平台,内容要更有时代气息,要把绿化宣传教育做实、做深、做广,形成“社会关注、市民关心、人人参与”的立体绿化工作新局面。

(五)科技保障,提高科研攻关水平

首先,要加强科研攻关。立体绿化是一项技术含量较高的工程,要进一步针对上海气候条件、地理特点、建筑风格和布局,对屋顶、桥体、墙体、阳台、护栏等绿化的原则、要求、形式、内容、管理等研究攻关,要积极研究开发和引进立体绿化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深入系统地开展立体绿化植物品种以及配套建材的优选培养,重点加强绿化与所附载体及配套材料、技术之间相容相生的关系研究,形成的研究成果应及时用于指导生产实践。其次,要及时完善技术标准规范。还要及时研究制定符合各类立体绿化建筑实体安全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认真评估立体绿化建筑物安全性能,并根据建筑结构、承载重量、防止渗透等情况拿出细化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定额,规范立体绿化的设计、施工和养护。而对已建成或在建建筑物需要立体绿化改造的,必须在确保无安全隐患的前提下进行,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再次,要加大专业队伍培养。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种类型的专业技术培训,扩大专业队伍,提高专业技能,普及立体绿化知识,为上海立体绿化产业的培育和快速发展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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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金鹤小学沿口绿化


总之,大力发展立体绿化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内在要求,是加快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我们要紧紧抓住当前难得的历史机遇,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把上海的立体绿化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建设生态宜居城市、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本文供图/张  茜  李向茂  洪  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