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实践:正人先正己 推进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拆违
发布时间: 2015年01月15日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蒋国强



  违法建筑是当前奉贤城乡建设发展中影响较大的突出问题,而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违法建设行为是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为此,奉贤区委、区政府以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挥领导作用的一项基本要求,就在于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的讲话精神,切实贯彻落实市级部门“985”文件要求(即9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8部门共同制定的《拆除违法建筑工作责任追究办法》、5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农村地区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通知》),将违法建筑治理工作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重点,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带头拆违工作,做到打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发挥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率先垂范作用,增强党委纪律性和政府公信力,从而推动全区违法建筑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基本做法

  我们在推进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拆违中,主要探索了“四步工作法”,即第一步“照镜子”,开展自查自纠,引导他们正视自我、发现问题;第二步“正衣冠”,开展“回头看”,促使他们改正错误、行止有度;第三步“洗洗澡”,采取必要措施,督促他们“去污除菌、清净心地”;第四步“治治病”,启动监督和问责程序,确保“医去毒瘤”、防微杜渐,从而确保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能发挥主观能动性、示范带动性,在全区拆违控违工作中为广大人民群众当好先锋模范。

  1. 对照标准“照镜子”,实行违建“零报告”

  2014年,在市级8个部门于8月出台《拆除违法建筑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之前, 4月份,在奉贤区委的明确要求下,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3个部门就共同发出了《关于严明纪律确保“拆除违法建筑”工作顺利推进的通知》,两个文件的精神基本是一致的。文件明确要求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示范作用,认真执行“三带头、三不准”要求,即“带头支持拆违工作,不准说、不准做不利于拆违工作的话和事;带头做好亲朋好友的工作,不准为违建户说情、开脱;带头拆除自己的违法建筑,不准拖整个工作的后腿”。结合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三带头、三不准”要求为镜子,自我检查是否存在违法建筑,如存在需说明违建面积和情况并尽快自行拆除,如没有也要“零报告”,且须经所在单位负责同志审签后,交各单位党组保存,并在区拆违办备案。通过实行“零报告”制度,对全体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了广泛有效的宣传教育,全区有50多名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自行拆除了违建,使居住区的拆违工作迅速打开了局面。

  2. 正视问题“正衣冠”,开展违建“回头看”

  综合区拆违办等相关部门调研情况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我们发现少数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存在侥幸心理和观望心态,对于在“照镜子”环节发现的违建问题,没有及时整改;个别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知行不一,没有如实报告违建情况。“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拆违无疑是全区拆违工作的风向标。为消除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拆违工作一阵子”、人民群众“拆违工作一阵风”的错误观念,我们再一次在全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范围内开展了违建情况“回头看”,明确要求再次进行自查,自省自警正衣冠,正视自身问题,该拆除的拆除、该报告的报告。同时,要求党员干部就“是否存在违建”,在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并作出承诺。通过“回头看”工作,在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中强化了组织纪律观,在人民群众中彰显了政府拆违决心。


住宅别墅公职人员违法建筑

违法建筑拆除中


  3. 敢于批评“洗洗澡”,限期督促自行拆除

  我们坚持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的工作法,经过集中排摸,在全区各镇、社区、开发区各选择了1个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入住较多的居住区(共12个居住区)进行集中排摸试点,对发现违建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通报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组织力量督促其自拆。同时,发扬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精神,突出拆违工作重点难点,针对这12个居住区中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百合苑等3个别墅区,涉及的43户违建、52名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其中处级干部7人)、22家单位,召开专题通报会,由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主持会议,分管副区长出席会议,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明确要求单位党组织负起责任,对“涉违人员”“洗洗澡、洗洗脑”,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自拆。规定期满后,再次召开整改情况通报会,对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拆的人员和所在单位提出批评意见,并再次重申拆违要求。通过“洗洗澡”环节,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在拆违工作中敢于较真、动真格的工作作风,提升了老百姓心中党委、政府的公信力,有效树立了“正形象”,为全区拆违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4. 对症下药“治治病”,坚决进行约谈问责

  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领导干部是否言行一致,时刻都会受到人民群众的监督。为此,我们对于3个别墅区内未按照规定时间自行拆除的4名处级干部,由区委责成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进行了约谈,要求必须迅速自拆,绝不允许拖全区拆违工作后腿。对于群众来信举报的3名存在违建的正处级干部,明确“两个必须”要求(必须统一口径标准、必须依法有序推进),由分管副区长进行了约谈,进一步严格要求,即使违建房屋不在本人名下属于直系亲属,也要不讲原因、不讲特殊主动拆除。同时,我们对于在拆违工作中不能以身作则或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启动了监督和问责程序,并且将问责范围从原来的书记、主任扩大到村(居)两委全体班子成员。截至目前,已处罚相关村(居)、园区两委班子12个,行政处罚5人,约谈10人,经济处罚76人。通过对自拆、拆违不力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约谈问责,给他们“治治病”,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和带动作用,传递了拆违工作正能量,一些处于观望的群众“不敢搭”了,3个别墅区的部分违建群众自觉实施了自拆工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普遍形成了“这次是真的拆了的”的思想认识,有效推动了全区拆违控违工作。


二、拆违工作中的思考和体会

  1. 必须步步为营保持高压态势

  要始终坚持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以“零容忍”的态度,狠抓拆违控违工作,对于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更要严加要求、严肃纪律,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才能纠正部分人员侥幸和观望的态度,才能避免反弹回潮。我们在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拆违工作中,成立了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坚持以“三个最”(职务最高、面积最大、影响最大)为重点,探索形成“割完第一茬再割第二茬,一茬接着一茬割”的“割韭菜”拆违模式,绝不给违建一丝喘息机会。

  2. 必须坚持原则统一标准口径

  人民群众往往认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可以“走后门”、“做小动作”,这非常不利于全区拆违工作的推进。为此,我们在全区拆违工作动员会上作出公开承诺,即拆违工作中没有特权单位,没有特权阶层,不管涉及到哪个部门,不管事关什么“背景”的人,不讲条件、不讲理由、不讲特殊,都要敢于碰硬、严格执法,决不允许出现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软不拆硬、拆明不拆暗的现象。只有坚持统一标准口径,不搞双重标准、法外施恩,才能顺利推进拆违工作,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才能顺民意、得民心。

  3. 必须惩前毖后加强教育引导。

  绝大多数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对于拆违工作是支持的,部分违建的人员可能不注意细节,认为搭个阳台、砌堵墙无关紧要;有的则是责任意见和大局意识不强,将自己混同于了一般群众,完全可以教育引导其自拆,从而减小拆违难度和压力。我们始终坚持“有情拆违”,在明确拆违时间节点的基础上,辅之以必要的说服教育,把道理讲在前、把疏导工作做在前,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透。如景河苑别墅区某市属单位的处级干部,经过教育引导,形成正确认识,主动要求政府协助拆违。对于确实存在困难和问题的人员,我们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给予必要的关怀和帮助。

  4. 必须动真碰硬绝不姑息迁就。

  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应当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着一个地区党委、政府的治理能力,他们的违建带来的危害不仅仅是违建本身,更会在广大人民群众中产生“羊群效应”,破坏党的威信和政府的公信力。如南郊御墅巴西侨领的违章建筑,面积较大、影响较大,周边群众以此为攀比对象,认为只要他不拆,我就可以不拆,甚至可以效仿,对此,我们顶住了压力,各部门形成合力,坚决将其拆除,在别墅区中引起较好反响。只有对违反“三带头、三不准”的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以及涉及违建的社会公众人物,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决不容情,对于个别党员干部的非法牟利和腐败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绝不手软,才能真正让老百姓信服。

  (作者:上海市奉贤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副局长、奉贤区拆违办副主任) 


(本文供图/田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