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研究:上海立体绿化 安全质量监督和管养模式探究
发布时间: 2015年07月14日       来源: 绿色上海        【字体:

徐忠 等


思南公馆


  随着城市中地面绿化的饱和,立体绿化已成为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城市中心区域绿化增长的有效方式。立体绿化比地面绿化在建设和养管上所涉及的专业、领域更广,建设上建设的基础、工艺等均有较大的区别,在养管上对植物生长、景观的维护更有特殊的要求。


一、工程安全质量监管调研结果

  1.监管现状

  从对近3年来市工程管理站报监数据情况的分析及市绿委办提供的建设立体绿化总量来看,目前立体绿化的建设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政府监管的项目。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的项目。地面与屋面绿化同步实施或折算绿化面积的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备案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建设程序合法,纳入到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拉条式的政府管理过程中来,从项目的报监→承发包交易→合同备案→安全质量报监→竣工备案,均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管理站办理。2012—2014年的3年来,报监的立体绿化面积,安全质量监督覆盖率有限,90%以上的项目仍游离在安全质量监督范围之外。

  (2)行业指导、核查的项目。项目实施的载体为既有建筑物,产权单位为原有产权人,投资单位或建设单位为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该类项目未纳入正常建设程序,安全质量监督主要靠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进行监督,行业指导核查主要对竣工后的相关情况进行核查。

  (3)业主自建项目。项目实施的载体为新建建筑物,该类项目立体绿化面积不作为绿化面积抵扣面积,有些项目为业主自建项目,建设单位未主动将该类建设行为按照相关建设程序执行,主要靠企业自律。

  2.监管内容

  (1)政府监管的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安全质量行为、实体质量、现场安全状况进行监督。

  (2)行业指导、核查的项目。主要对项目类型、面积、完成年限、施工质量、植物长势、养护管理、景观效果等进行核查,缺少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及建设行为的监管。

  (3)业主自建项目。

  3.立体绿化施工企业现状

  本次调研的专业从事立体绿化施工的企业主要有三类,即上海市立体绿化专业委员、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屋顶绿化与节能委员会、上海市建筑材料协会建筑绿化分会会员单位,分别有26家、27家、27家。

  4.从业能力

  目前,立体绿化工程施工企业能力认定标准还没有明确的市场准入要求,通过调查研究,目前从事立体绿化施工的企业资质主要有三类: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屋顶绿化与节能委员会颁发的城乡立体绿化资质证书和城乡生态修复资质证书;上海市建筑材料协会建筑绿化分会颁发的建筑绿化施工能力认定两种。其中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是行政许可,列入施工企业资质系列,有法律依据,但资质中对立体绿化工程范畴、人员资格要求、承接范围都没有明确的界定。

  5.人员技能

  根据样本数据,已获得职称类职业资格认证(含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的人员共计1342人,已获得技能类职业资格认证(含高级技师、技师、技工)的人员共计1625人,已获得其他职业资格认证(建造师等)的人员共计370人。但是,在已获得各类型职业资格认证的人员中,专业从事立体绿化项目的人数并不多(均不足20%)。


长宁金虹桥商业中心屋顶绿化


二、养护管理模式调研结果

  1.政策保障

  从调查结果来看,各区县在立体绿化养护方面的政策还相对缺乏。17个区县中,仅有静安、长宁、闵行区有相关立体绿化养护方面的政策。

  2.养护经费与责任主体

  目前,上海立体绿化养护责任主体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政府为养护责任主体,这类立体绿化养护经费由政府承担,如长宁、静安、闵行3区这种情况较多;另一类养护责任主体是建设业主,这一类养护经费由业主自行承担。

  从各区县立体绿化专项养护资金来看,17个区县中,9个区绿化部门无立体绿化专项养护经费,其立体绿化养护费用由业主自行承担。

  3.养护人员

  从养护人员年龄结构上看,养护人员年龄普遍偏大。在反馈的11个区县里,养护人员年龄均在20-60岁之间,其中仅静安、青浦区有30岁以下的养护人员,其余区县养护人员大多在45岁以上。总体来看,养护人员年龄普遍偏高,文化偏低。这与立体绿化养护特殊性的矛盾较突出。

  4.养护标准与考核

  随着新的立体绿化形式的出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程》《屋顶绿化技术规范》 《立体绿化技术规程》有的内容已不符实际情况,有的内容缺乏细化。《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中有垂直绿化的养护标准,而沿口绿化、屋顶绿化的养护标准只能参考容器绿化和地面绿化。全市对立体绿化基本都有一定的考核,但是考核频率、考核机制尚未统一,也未有专项的考核标准。

  5.绿化养护质量

  对于政府出资养护的立体绿化,由于养护金额低,较多养护单位在养护地面绿化的同时顺带养护立体绿化,导致部分屋顶绿化养护管理较粗糙,严重影响设施安全,养护标准和养护经费的缺失是导致养护粗糙的直接原因;对于业主出资养护的立体绿化,个别屋顶花园存在较严重的失管、失养和处置不及时的现象,甚至个别屋顶绿化完全消失。另外,灌溉用水矛盾突出。


黄浦区垃圾中转站屋顶绿化


三、安全质量监管对策与建议

  1.出台建设程序管理办法

  制定相对统一立体绿化的建设程序管理办法,明确建设的管理环节,如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的主体、扩初的批复部门、验收部门。

再造监管流程、制定监管标准、设定监管模式,制定监管手册。

  2.明确责任主体

  对立体绿化应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建议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统一的监管标准。

  建议分三类实行分类监管,既有屋顶绿化以房管部门监管为主,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绿化技术指导;沿口绿化以实施单位监管为主;新建的屋顶绿化、桥柱绿化、棚架绿化以绿化和市容管理部门监管为主。

  3.规范市场秩序

  (1)建立市场准入标准

  整合现有的资质标准,制定全市的统一市场准入门坎。对相关人员设置配置要求,也可以行业协会备案或认定的方式重新设置。企业可设置不同的等级,规定不同的经营范围。

  (2)推行审图制度

  现行的《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明确要求本市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园林绿化工程已明确纳入建设工程的范畴,立体绿化作为园林绿化工程的一种建设形式,推行审图制度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推行立体绿化施工图审图非常有必要。

  (3)推行质量保险

  建议采用质量保险制度分散安全质量风险:《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也大力提倡推行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制度,立体绿化作为一种新的绿化形式,施工工艺、技术还未达到成熟可靠的程度,因此对立体绿化的安全质量实行保险,既有法律依据,又有现实意义。

  4. 推行强制监理制度

  推行立体绿化工程强制性监理制度,加强过程监管,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加强对设计方案落实情况的监控,确保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批的审计方案实施,确保项目建设过程的安全和质量管理水平。

  5.健全标准体系

  对现行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修订,将立体绿化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补充。


四、养护管理对策与建议

  1. 实行立体绿化分类分级管理

  立体绿化建设目的多样,建设主体多元,实施统一管理必然会造成很多不适。应通过分类管理、分级养护,实施差别化管理,以保证立体绿化养护的有序进行。

  (1)分类管理

  一类是区域敏感的、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以及花园式屋顶绿化面积在1000平方米的立体绿化项目,定期由市或区县相关单位按照制定的考核办法组织考核管理;一类是享受过各种政策优惠(如折算过地面绿化面积、享受过建设经费补贴)的、有重大安全隐患的、除屋顶绿化(花园式)在1000平方米以外的立体绿化项目,由区县相关单位组织指导、督促与管理。

  (2)分级养护

  立体绿化分为四大类十小类,制定立体绿化不同养护等级的养护考核标准,探索区域内立体绿化统一养护制度,由专业养护队伍对特定区域内的立体绿化实行分级养护。

  2. 完善立体绿化考核机制

  制定立体绿化养护考核标准,为长效管理提供依据。

  制定立体绿化考核办法。分为市区两级考核,作为养护经费拨付依据。对建成两年以上的立体绿化进行评比,并对好的案例经验进行总结和宣传。

  3. 落实立体绿化养护经费

  建议对立体绿化目前四大类十小类进行独立养护测算,摸清不同养护到底需要多少资金,并根据立体绿化的面积大小进行分别测算,从而完善立体绿化养护定额。

  将立体绿化养护费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机关、事业单位等立体绿化养护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公共建筑没有享受折算政策的面积政府补贴50%的养护费;其它社会单位建设的立体绿化建议补贴30%;享受折算的面积不补。

  对立体绿化建设或养护企业采用税收减免机制;与自来水公司沟通协调支持立体绿化用水额度并减免排污费用。

  4. 加强立体绿化宣传培训

  针对立体绿化一线养护人员开展立体绿化基础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加强宣传,提升全社会热爱立体绿化、保护立体绿化的意识。

  (作者:2014年度绿化市容系统管理咨询课题《本市立体绿化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及养护管理模式研究》课题组)


(本文供图/曹华君 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