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论坛:2015年上海市大学生暑期绿化市容社会实践成果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04日       来源: 绿色上海        【字体:

  由市绿化市容局团委和信息中心联合举办的上海市大学生暑期绿化市容社会实践活动已经走过了20个年头,活动不仅为高校大学生提供了学习与实践的平台,同时也丰富了绿化市容行业基层单位人才力量,为行业工作的开展注入了新鲜的活力。

  今年,来自同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理工大学等7所高校的近70名大学生分组对接指导站、废管处、古猗园、水管处等8家实践单位,用一个多月的时间进入城管执法、市容环卫、绿化管理等一线工作领域进行深入的实践调研活动,并将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融合成调研报告,其中不乏值得行业工作借鉴的想法和建议。以下是一些优秀调研报告的摘要。


垃圾分类“上海模式”的困境与出路

张 曦


参观垃圾处理厂


一、垃圾分类的困境

  1.政策法规层面问题

  国家层面,垃圾分类法律体系不健全。我国虽然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与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有关的法律法规,但其内容已严重滞后于社会发展,且没有专门规制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国家级法律法规。垃圾分类在前期源头分类、中期分类运输及后期分类处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法律关系未得到明确规定,相关法律主体的法律地位、法律责任以及制裁机制也都未能得到明确规定。

  上海市政府于2014年出台了政府规章《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进入法制化新阶段。《办法》界定了垃圾分类减量推进管理职责,确立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明晰了管理责任人及职责,明确了市民垃圾分类义务,并规定了激励机制和惩罚措施。但其条款多以原则性、倡导性为主,司法实践中难以操作。如:现阶段居民个人的处罚条款难以执行;缺乏一套社会公信力强、操作性强的居民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认定标准;购买服务条款过于简单,目的定位不明确;鼓励参与和宣传动员条款过于抽象。此外,各级政府、各部门、各社区居委未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本辖区垃圾分类工作的配套性文件。

  2.“绿色账户”层面问题

  “绿色账户”激励机制未能做到“质”与“量”的结合。“绿色账户”推广初期,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仅静安区94972户居民覆盖率已高达94.9%。但办卡后的使用情况并不理想,官方统计活跃度为75%,兑换率为70%。积分可兑换商品种类少且实用性不高、积分兑换方式不便利直接影响了垃圾分类的主要群体——老年人的积极性。

  在“绿色账户”配套辅助机制层面上的问题是:首先,目前积分过程依赖人工打卡,对打卡员工作监督不足,部分打卡员出现缺勤现象,操作人情化,直接影响整个小区打卡工作和垃圾分类投放效果。其次,对打卡员和分拣员两个岗位补贴分配有失公平或不到位,甚至出现拖欠情况。此外,由于技术设备不到位导致湿垃圾破袋率低、缺乏对小区流动人员引导管理机制、部分小区居住区与商业区混杂出现垃圾分类混合投放等情况,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住区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开展。


二、垃圾分类的出路

  1.完善政策法规

  国家层面,健全垃圾分类法律体系。我国垃圾分类起步较晚,立法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首先,制定规制垃圾分类及资源循环利用的国家级基本法律。其次,根据司法实践,不断加强次级配套法律法规建设,使基本法律中的指导性、原则性条款规范化,缩小法律的调整范围,并逐步对相关条款再进行细化和规范,建立健全垃圾分类资源循环利用的社会法律体系。

  上海应首先细化《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相关条款,增强操作性,具体措施包括:(1)探索构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奖惩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市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分为初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不同阶段分别采取不同的奖惩办法。(2)探索制定居民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认定标准,明确认定主体,细化认定流程,并随着工作的推进,不断修改和完善。(3)制定购买服务实施细则,明确是通过社会第三方组织辅助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帮助居民养成垃圾分类习惯的定位,加强购买服务绩效评估。(4)完善鼓励参与和宣传动员机制,有效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此外,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社区居委会须因地制宜制定本辖区的垃圾分类管理细则。通过建立覆盖全市的垃圾分类减量政策法规体系,将垃圾分类纳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轨道中来。

  2.完善“绿色账户”及其配套机制

  在完善“绿色账户”激励机制上:首先,在垃圾分类不同阶段设置不同种类的兑换商品,初期以物质奖励为主,中后期可逐渐减少商品兑换种类和额度,将有限的政府拨款和社会募集资金,用于购置家用小型分类垃圾桶和有机可降解塑料袋。其次,分阶段采取不同的兑换方式,初期考虑到年轻人和老年人的不同群体,采取网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兑换方式,中后期采取在居委会进行线下兑换的方式,直接兑换分类垃圾桶和有机可降解塑料袋。

  完善“绿色账户”配套辅助机制,首先要完善打卡员选拔,实行打卡员“交换回避制度”,即打卡员工作地点回避自身所在社区,在临近社区之间定期交换,并定期考核。其次是完善补贴机制,建立一套公开透明、各方信服、量化的补贴标准,并及时发放。再次,完善小区流动人员引导管理机制,将垃圾分类义务作为租房合同和家政服务合同中的重要条款,房东和雇主作为责任人督促租客和家政人员开展垃圾分类。最后,构建居民合作监督机制,相互合作,相互鼓励,相互监督,有效巩固“绿色账户”激励机制的成果。

  (作者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保护母亲河需建立公众参与机制

高亚利


苏州河实地调研


  上海市政府于1996年编制了《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方案》,并从1998年开始启动了苏州河三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通过一场由政府牵头、斥巨资开展的持续深入的全面综合整治,苏州河的整体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然而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对环境质量会提出更高要求,对公共环境事务的参与意识和参与热情也在逐步增强,要求能够参与到公共环境事务中来,发挥积极作用。以往的环境治理总是政府一以贯之。当前,审时度势,亟需建立和完善公共环境治理和保护的“公众参与”机制,以回应和满足公众的参与诉求,以形成“政府主导,全民治理”的环境治理新模式。

  我们团队的调研,从环保关注度和参与态度两个方面得出了公众的参与意愿与参与需要;从参与行为这一方面发现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通过对调研资料的分析和总结,我们了解到,近年来,相关部门积极展开苏州河治理工作,控制污染源,削减污染负荷,改善水质,并在工作中不断创新管理理念,推动公众参与。依据综合问卷的调查数据、访谈结果及相关分析我们发现:苏州河附近的居民对苏州河的治理效果比较满意,相比过去苏州河的水质以及周边环境都有所改善,但还存在以下问题:(1)公众参与层次较低;(2)公众参与途径有限,主要是事后参与;(3)公众获取相关信息的渠道单一;(4)公众参与机制不完善,缺乏法律和制度的保障。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团队认为,完善保护苏州河公众参与机制应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

  第一,转变管理理念,优化内部行政管理体制。(1)转变苏州河管理理念,把政府角色从行政主导变成提供服务,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市场、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能力,搭建公众参与的平台,提高苏州河管理的有效性。(2)整合行政职能,简化流程。明确行政责任主体,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改变目前行政职能交叉错位、部门间扯皮消耗行政资源的情况。在管理中简化办理流程,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应对突发问题。

  第二,培养和提高公众参与苏州河环境治理意识。(1)实施公众参与意识教育;(2)进行环保宣传和教育。

  第三,完善公众参与苏州河治理制度。(1)完善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发布关于苏州河有关环境方面的检测信息和科技标准,让公众可以及时了解有关苏州河环境的情况。(2)完善听证会制度,扩大听证制度的适用范围,实现听证程序的规范化、法制化,防止听证制度流于形式。

  第四,推进环保民间组织参与管理。(1)加强对绿色社区志愿者组织的深入培育与建设。(2)经常开展志愿者活动,大力吸引不同年龄层的人们加入志愿者团队。

  第五,加强公众参与苏州河治理的法制建设。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公众的环境权,公众参与的范围、程序和程度,为公众参与苏州河治理提供法律保障。在环境管理的立法、制度和重大环境管理决定中,确保公众的监督权和参与权。完善环境污染损害的赔偿制度,加大对城市环境污染者的处罚力度,既可保障公众的权益,又可进一步激励公众参与城市环境管理。

  (作者单位:同济大学)


上海违法建筑认定标准调研

刘 雨


向居民问卷调查


  上海作为中国的地标性城市,不仅应在经济方面发挥领头羊的作用,更应当在依法治国方面发挥先锋与导向作用。在我们日常生活的小区,违建行为发生的原因多种多样:有的是由于居住空间过小,为改善居住条件而拓展空间;有的是为了满足居住者个性化需求,增加房屋特殊使用功能;有的纯属只是为了满足个人喜好或者是陈旧日常生活习惯的延续;还有的却是为了谋取非法经济利益。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应该立即得到遏制,否则“依法治国”将成为一纸空文。然而在城镇化速度越来越快的今天,违法建筑认定标准的模糊极大阻碍了现代化的发展,因此明确标准十分迫切。

  本次调研立足上海实际情况,通过实地走访、网络问卷、宣传讲演的形式,对违法建筑的现象、原因、危害、执法范围等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力求能为将来的立法、执法工作提供一定的支持。

  通过调查我们得出了以下结论:

  1.违法建筑现象多出现在旧式小区,集中在加盖、翻盖、改造自己房屋和侵占公共空间上,其中封闭阳台情况严重且群众普遍认识不足。

  2.违法建筑的原因呈现多样化趋势,满足个人需求、增加房屋使用功能、改善居住条件、陈旧习惯延续等原因都导致了违法建筑现象的出现,对个性化和私利的追求使得该现象更为严重。

  3.住户对封闭、侵占公共建筑物、构筑物的现象反响强烈,多数人反映这种行为直接造成了邻里矛盾和安全隐患,应当依法取缔。

  4.安全问题和跟风效应最受居民关注。

  违章建筑不仅本身具有非法性,还会给社会生活到来诸多的危害。当违法建筑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又得不到有效的调解的时候,往往会造成基层的不稳定。违建本身也给公共安全埋下隐患,不仅浪费了建筑资源,同时也增加了管理难度,严重影响市容市貌,还会造成违建跟风效应。

  针对这些违法建筑的现象,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占用公共建筑物、构筑物现象严重,因此应该加大在这方面的执法力度,促进邻里和谐。

  2.多数居民表示封闭阳台、利用自己居所加盖、翻盖的行为不属于违建行为,因此在执法的过程中,要同步进行宣传,向市民明确违建行为的认定。

  3.行政部门应建立相关信访制度,鼓励市民举报、揭发违建行为。

  4.应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居委会的作用,促使社区建设得到有效的监督,从根本上杜绝违建行为的发生。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林地养护市场化的探索

龚深妍


林业站调研


  根据最新一次的森林资源调查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上海现有林地面积为151.40万亩。其中,公益林面积为113.91万亩(中心城区5.73万亩,郊区108.18万亩),由林业部门作为养护主体的公益林面积为36.66万亩。按照每30亩林地需要一位养护人员估算,约需要养护工人1.2万名左右,并需要在日常养护、防病防虫、防台防汛等方面持续投入,才能确保林地生态效益的稳定发挥。

  随着本市林业发展从建设转向管理的需要,林业养护社的工作职能也在不断地拓展和深化,主要包括:

  1.承担生态公益林日常管护工作。

  2.承担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和防控。

  3.承担林地的间伐抚育、林相改造等工作的实施。

  4.承担森林巡查与维护森林安全。

  5.承担农村四旁林建设养护管理。

  6.承担基层林业条线及乡镇应急防控工作。

  7.配合林业部门做好相关林业监管与执法工作。

  8.开展林下复合经营探索,提升林地综合效益。

  目前,养护社主要存在人员素质不高、养护资金不到位、管理机制僵化、养护效果不佳等问题。

  林业养护模式是否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否适应城市管理的总体趋势,事关林业资源保存、自然环境改善和社会稳定大局。目前,松江、崇明、青浦、金山等区县在探索林业养护新模式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其操作模式可主要分为“家庭林场”和“企业管理”两种模式。本次调研主要就松江的家庭林场养护模式和青浦朱家角镇的企业化管理为主要对象进行研究分析。

  我们发现,家庭林场模式有其自身独特的优势,与林业养护社相比,有效克服了“吃大锅饭”的弊端,提高了养护人员的积极性,提升了林地养护质量;与企业化市场运作模式相比,能够稳定解决部分原养护社人员(当地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而不足是单个家庭的养护能力较弱,需要技术培训和支持,缺乏对恶劣气候的病虫害疫情的防御能力,还可能会出现二次转包和养护人员在林地内开展经营活动等现象。

  企业化专业养护模式能够极大提高养护效率和养护质量,代表了未来林业养护发展的趋势,但现阶段也只是半市场化,在管理方面没有真正实行企业运作模式。

通过分析,笔者对如何推进林地养护市场化提出以下建议:

  1.推进林地分类管理。按照本市公益林的分布情况和生态功能不同,采取企业化养护、家庭养护、公益性服务组织养护等不同模式开展养护工作。

  2.构建养护作业的市场主体。包括引入绿化养护企业、推进林业养护社升级转换、完善林业养护合作社、健全林地养护应急队伍。

  3.确保养护资金投入。一方面推进《上海市生态公益林养护定额》《上海市生态公益林养护技术规程》的实施,另一方面明确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使用范围。

  4.妥善安置现有养护人员。通过鼓励企业招录当地失地农民、在家庭林场养护模式中鼓励养护社成员自由组合、政府稳步解决镇保问题等方式,保障造林地农民的根本利益。

  5.加强管理和考核工作。市、区两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林业养护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建立绿化林业养护企业资料库,将企业从业情况纳入其诚信系统,

  (作者单位: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居住区创建成效分析

胡静依


小区内的分类垃圾桶


上海市从2011年起启动了新一轮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在过去近20年摸索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现有的生活垃圾“大分流、小分类”的工作模式,截至2014年底,全市已在280万户以上的居住区推进了生活垃圾分类覆盖工作。我们基于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居住区的创建过程,研究居住区创建工作对于垃圾分类减量的促进作用和实际效果,希望有助于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机制,推进新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居住区创建工作。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低有以下原因:

1. 市民垃圾分类知识存在漏洞

2. 市民分类意识模糊

3.客观因素

4.城市垃圾混合运输破坏垃圾分类的成果

5. 二次分拣造成经济成本的增加和管理难度

图1 居民反映不能准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原因

图2 示范区中无垃圾分类投放习惯人群的年龄分布


  针对垃圾分类示范区中没有养成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18-30岁及18岁以下的年龄阶段普遍习惯较差,其中学生群体尤为突出,上班族次之。该人群生活节奏快,并非完全没有环保意识,而是没有落实到日常生活中,观念习惯需进一步加强培养。而中老年市民可谓是垃圾分类的主力军,该群体生活节奏慢,普遍与居委日常联系较紧密,积极响应一系列环保举措,思想觉悟高,美中不足的是垃圾分类不够精细化,相关垃圾分类的知识还存在漏洞(如将卫生纸错误丢入可回收垃圾桶中),且存在旧习惯的劣根性(如丢湿垃圾将垃圾袋一起丢入)。

  如今,青年人对于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正在不断提高,参与度也与日俱增,针对其年龄分布,需加强宣传,可推出有针对性的惠民政策并注重利用新媒体形式推广。

  经调研发现,示范居住区的居民不管是在环保意识上,还是在分类行为上都比非示范居住区的居民表现突出。从数据上分析,示范居住区的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程度上的成效,这得益于街道、居委积极针对各种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及调整。例如发放干、湿垃圾桶,定期进行宣传,推动绿色帐户等。

关于“绿色帐户”和“二次分拣员”这两项工作在垃圾分类示范区创建初期成效显著。绿色帐户主要起到宣传和激励的作用,二次分拣员保证垃圾分类的有效性。然而,这两种机制都不适合示范区的长期推进,应当慢慢脱离。结合教育和宣传,使居民环保意识根深蒂固,从而培养居民长期、自觉的垃圾分类习惯。

我们团队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2. 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居住区体系。

  3. 从垃圾的末端管理转变为全过程管理,创新研发综合处理技术。

  4. 培养垃圾资源化市场,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

  5. 制定相关的法律,实行垃圾收费制度。

  (作者:上海理工大学)


“微政务”挑起“大服务”

金 易


走访“上海发布”


  “互联网+”代表着未来全新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以及社会形态,“政务微信”的价值正在被越来越多的部门所认可和重视。我们团队结合民众调查、大数据分析、专家领导深度访谈、实习工作这几个方面,对上海市政务微信概况有了宏观的了解,并对“上海市绿化市容”微信进行个案分析研究,基本得出了一套政务微信的运营法则。

  1. 服务民生是政务微信的第一总则。结合自身用户的上下班时间和阅读习惯,提供给市民真正的实用性内容。政策公开、便民信息、生活常识等才应是政务微信的主打,以领导会议等内容为头条的新媒体平台会遭受时代的淘汰。

  2. 注重新媒体的互动性。除了一对多的单向图文发布,政务微信还要与用户进行线上线下的双向互动,从一个发布窗口走向一个服务窗口。

  3. 政务微信平台的工作人员是整个平台的核心,拥有一定专业知识并且对新媒体行业有热情,能实时跟上时代步伐的人员才能打造出一个优秀的平台。

  互联网思维,不是简单的把传统信息和服务搬到微信平台上,而是要从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特性出发,创新发布运营模式。

  从功能上来说,应充分注重用户进入政务微信后的第一印象。账号的功能介绍应考虑用户需求,用明确易懂的方式告知用户该账号可为其提供哪些具体信息和服务,而不是描述部门的自我属性。开发自定义菜单时要根据自身部门服务功能特性,联合用户需求进行。若自身不具备开发条件,可选择外包开发。

  从信息发布上看,应注重质量而不是数量。结合第三方数据分析报告我们发现,无论是发文时间、内容选材还是图文形式,政府部门的惯用模式和民众的喜好选择存在一定差距。此时,政府机关应该结合研究机构数据,了解民众需求,及时调整运行方案,才能得到最好的传播效果。发布内容上应该多推送与民生相关的实用类信息和公众普遍关心的时政类信息。同时,要注重语言的亲民化,适当使用网络语言,切忌官腔。通过对数据的分析, 我们发现阅读量的峰值与当天发布的文章标题有很大关系,而点赞数的多少仰赖于文章的内容而非标题。

  在发布形式上,用户越来越倾向于读图和看视频,应充分结合图文、视频、音频等多种方式,使发布内容生动易懂、活泼有趣。而图片过少、文字量过多,又没有有深度的文章,很难吸引用户的眼球。总体上来说,用户偏好阅读文字篇幅较短、图片较多而又消耗流量少的内容。

回复方面,对简单、常见、具有共性的问题,可使用关键词自动回复,对于复杂、少见、个性化的问题,可采用人工方式予以答复。回复应迅速及时,在当天或隔天  予以回复解决。要掌握好“主动权”,不仅要做到被动式地回复用户问题,更要自发举办线上线下的活动,与民众进行零距离的接触。要实行舆情管控,必要时可借助专业软件,分析、归纳民众的反馈意见,及时进行传达。

  (作者: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