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专题:回顾“十三五”心怀自豪 展望“十四五”责任在肩
发布时间: 2021年01月11日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丁勤华

 

光阴如梭,转眼间五年过去了,盘点“十三五”,景观事业发展硕果累累,谋划“十四五”,景观事业确立新目标催人奋进。

 

一、“十三五”主要成果

过去的五年,围绕上海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总体目标和景观行业“十三五”规划明确的奋斗目标,按照夯实长效管理基础、破解当前难题、塑造城市景观亮点的工作思路,全市景观管理行业干部职工团结奋斗,圆满完成了“十三五”确定的重点任务,取得了丰硕成果。

(一)打造城市不夜的精彩

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把黄浦江打造成世界级旅游精品的目标,2017年在面向全球征集设计方案的基础上,编制《黄浦江两岸景观照明总体方案》,并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2018年至2020年,黄浦江两岸景观照明实施改造提升,涉及徐浦大桥至吴淞口两岸55公里岸线、近1000栋建筑、25座码头、4座大桥景观照明的新建、改建和集中控制系统、核心区域音效系统建设,共完成近40万套灯具、8万多米灯带和1000多套控制终端安装、调试任务。

黄浦江景观照明提升改造遵循“浦江夜景效果整体和谐,在传承经典基础上创新”的精神,着重在浦江两岸整体协调、互相呼应的基础上,契合浦江两岸文化底蕴、彰显各区域特色,重点区域精雕细琢出精品,实现黄浦江两岸景观照明整体效果全面提升,改造后的浦江夜景整体达到了远观有气势,近看有气质,细读有故事的效果;全面实现集中控制,通过集中控制系统建设,实现了两岸灯光一键启闭、联动演绎的目标,为浦江夜景精细化管理、城市重大活动保障奠定了基础;始终秉承臻于至善不断超越的理念,创新应用大功率全彩激光灯、光束灯,通过艺术编排,精心选配背景音乐,让楼宇灯光、光束灯、激光灯紧扣音乐节拍而变化,打造具有上海特色、国际一流水准的浦江光影秀盛宴。焕然一新的浦江夜景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海外宾客的惊叹、市民游客的好评及媒体的称赞。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新年贺词中盛赞浦江夜景的流光溢彩。

(二)洁净城市空间环境

针对城市户外广告招牌过多过滥、设置不规范导致城市空间混乱、影响城市形象、存在安全隐患的突出问题,从2016年起,持续五年开展违法违规户外广告招牌设施专项整治。2016年7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绿化市容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本市违法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拆除违法户外广告设施1万多块。2018年8月12日,南京东路发生招牌坠落安全事故,上海组织开展了对存在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设置的各类户外招牌设施专项整治,截至2020年底,共拆除屋顶招牌、大型侧招以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和违规设置的招牌设施共5万多块,加固1万余块。五年来,通过“拆违”行动,清除了野蛮生长在城市空间的一个个“毒瘤”,基本解决了过多、过滥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对城市面貌产生的巨大负面影响,净化了城市空间,城市轮廓线日渐清晰,城市风貌得到有效保护,城市空间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城市空间环境的治理成果得到中央领导和广大市民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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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璀璨的灯光,迷人的夜景

 

(三)奠定规范管理基础

制定了市政府规章《上海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已颁布实施)、《上海市景观照明设施技术规范》(审定中),制定了《景观照明设施维护规范(试行)》和《上海市城市公园照明设施设置指导意见(试行)》。完成了政府规章《上海市户外招牌管理办法》的起草(审定中),完成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检测标准》等地方标准编制与完善。完成了《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规划(修编)》编制工作,根据“五定要求”完成了全市区域性“实施方案”编制,完成了《上海市户外招牌设施设计导则》《户外招牌设置指南》的编制工作。一系列法规、规范与标准的编制与颁布实施,为全市开展违法户外广告招牌整治和规范设置管理、景观照明项目实施提供了法制保障和技术支撑,为本市景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奠定了基础。完善法规、制订规范、细化标准指导与支撑景观管理的成功经验得到了住建部的肯定、兄弟城市和行业的广泛认同。

 

二、“十四五”目标任务

展望“十四五”,景观事业发展希望与困难相伴,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是新目标孕育新机遇,2017—2035上海城市总体规划明确,上海将建设成为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五个中心”,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令人向往的创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态之城。二是新期望赋予新使命。党的十九大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因此必须着力提升城市景观,使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美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品质生活的需要。三是新要求要有新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社会治理新路子,是关系上海发展的大问题。“一流的城市要有一流的治理”。景观工作作为城市治理的重要内容,需要有新的作为。四是新形势面临新挑战。户外广告规范管理面临新冠疫情后经济复苏对广告巨大需求和利益驱动的双重压力,城市夜景在高水平基础上再上新台阶将要面临新的考验,户外招牌全面提升安全能级和品质与传统惯性冲突将面临巨大的挑战。

“十四五”本市景观工作总体目标是:以“2035年建成卓越的全球城市”的目标为指引,景观照明建设形成《上海市景观照明总体规划》确定的上海城市夜景框架,城市夜景有新亮点;户外广告管理形成规划引领、创新发展的新格局;户外招牌设置形成全面提升安全能级和品质的新面貌。

(一)建设城市夜景新亮点

根据《上海市景观照明总体规划》“一城多星、三带多点”总体布局要求,全面完成区域性景观照明专项规划和重要区域专项方案编制。加快推进苏州河沿岸、延安路高架、南北高架沿线和现代化新城镇等重点景观照明项目的实施,“十四五”末基本形成《上海市景观照明总体规划》确定的上海城市夜景框架。

依托相关法规制订相应政策,完善相关标准,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类管理的思路,建立完善景观照明建设、维护和管理的体制、机制,确保景观照明设施完好、安全。

充分依托信息化与智能化,全面完成市区两级景观照明集控建设工作,核心区域、重要区域内以及在重要单体建(构)筑物上设置的景观照明,纳入市级、区级景观照明集中控制系统达到90%以上,不断提升景观照明精细化管理能力与水平。

(二)推进户外广告创新发展

加强管执联动,持之以恒推进违法违规户外广告设施整治,全面完成重点区域、重点类型违法广告设施拆除任务,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遏制新的违法户外广告设施的产生,维护和保持城市空间环境的整洁有序。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治理的实际,在对现有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规划和实施方案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按照保障城市安全、提升城市景观品质与服务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并重的理念进行修编和完善,鼓励户外广告在保障安全、提升品质的前提下创新发展。完成《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上海市流动户外广告设施管理规定》等法规的修订,完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机制,优化管理体制机制,夯实户外广告规范管理基础,形成本市户外广告规划引领、依法设置、规范管理的新格局。

(三)推进户外招牌规范管理

结合《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等规章、规范标准的颁布实施,建立健全户外招牌设施设置分级、分类行政许可准入制度。编制并颁布历史风貌区、优秀历史建筑及文物保护单位户外招牌设置导则,编制并颁布重点区域、重要道路等户外招牌设置指引方案,积极引导社会单位规范、科学设置户外招牌,提升户外招牌安全能级与品质水平。继续推进违法违规户外招牌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完成屋顶招牌、墙面大型外挑招牌、存在安全隐患招牌及其他违法违规招牌的整治拆除工作。结合“美丽街区”创建工作,全市创建300条以上户外招牌特色道路(路段),提升全市户外招牌设置总体水平。

(四)积极推进一网统管

按照“一屏观天下,一网管全城”城市管理目标,建立市域范围景观设施基础数据库,进一步完善户外广告、户外招牌及景观照明数据的实时采集、动态录入和数据分析、行政决策的智能化管理平台,实现景观管理基础数据、行业知识库、专项规划及其实施方案和行政许可信息、日常监管信息无缝衔接、信息共享。积极融入“一网统管”“一网通办”,共享网络系统信息,实现景观各类要素纵向、横向的信息共享,推进作业、管理、执法一体化,为景观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五)切实保障城市安全

在健全相关法规标准、强化准入监管的基础上,建立“以块为主、块条联动、网格巡查、管执联动”的日常监管机制,全面建成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监管信息系统,实现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各部门之间的无缝衔接、有序联动。结合《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安全检测标准》的贯彻实施,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检测流程,提高安全检测的覆盖面,提升安全检测质量,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作者: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景观管理处处长、二级巡视员)

(本文由作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