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听证通知书(林罚听通字[2020]第201号)
发布时间: 2021年01月05日       来源:        【字体:

阜阳腾飞驯化展演有限责任公司(李良华):

根据你(你单位)于2020年12月21日就阜阳腾飞驯化展演有限责任公司及上海野生动物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一案提出的听证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定于2021年1月13日9时15分在上海市沪太路1053弄7号六楼会议室举行 √公开 □不公开 听证。请你(你单位)持本通知准时出席。

本次听证会由刘俊福担任听证主持人,邵岚、侯玮担任听证员,张伯浩担任书记员。

在举行听证之前,请你(单位)做好以下准备:

1.参加听证时应携带你(你单位)身份证明材料,如委托代理人(1至2人)参加的,应在2021年1月8日前向本机关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载明委托的事项及权限的委托书以及其他有关证明。

2.参加听证时应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如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的,应在2021年1月8日前事先告知本机关联系人。

4.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你(你单位)有权申请回避:

1)      参与本案调查取证的;

2)      与本案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3)      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听证的。

如申请听证人员回避的,可在2021年1月8日前向本机关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听证主持人的回避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负责人决定。听证员、书记员的回避由听证主持人决定。

5.若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举行听证的,应当在2021年1月8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由本机关决定是否延期。

6.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又未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听证的,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将终止听证。

7.举行听证会前,本通知内容将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网站(http://lhsr.sh.gov.cn/)进行公告。

8.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入场前应出示防疫健康码,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须持7日内(2021年1月7日至1月13日)有效核酸检测结果方能参会;没有检测报告的或者入场时体温超过36.5℃的,不能参加听证会。

 

 

 

上海市林业局

2021年1月5日

 

本机关联系地址:上海市胶州路768号

邮编:200040  联系人:侯玮  联系电话:52567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