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自2025年6月1日起,在本市依法明确的长兴岛区域范围内,将《上海市绿化条例》规定的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行使的“迁移树木审批”“砍伐城市树木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