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3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环卫作业车辆更新补贴政策的建议”的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现将办理答复公开如下:
您围绕新能源环卫作业车辆更新补贴政策,分析了目前扶持政策执行中的情况,提出了完善市级补贴模式和政策,通过给予采购补贴,提高新能源环卫车替换进度和完成率等建议,对本市新能源环卫车推广应用,加速环卫车辆淘汰更新具有很好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一、《扶持政策》编制情况
2023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绿化市容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新能源环卫车推广应用的扶持政策》(沪发改环资〔2023〕5 号)(以下简称《扶持政策》),规定根据新能源环卫车配置要求及运营成本,实行新能源环卫车养护作业单价,并由市级财政对各区完成新能源环卫车更新予以实效奖励,按照轻型车(4.5吨及以下)2万元/年,中型及重型车(4.5吨以上)5万元/年给予连续3年奖励。《扶持政策》实施两年以来累计拨付奖励资金1046万元,对全市259个车次实施了运行补贴。
扶持政策从新能源环卫车运行实效出发,鼓励各区用好已更新环卫车辆,确保车辆采购后全面投入环卫作业,避免买而不用的问题。根据财政市区两级事权划分,各区环卫作业经费来源于各区预算资金,环卫车辆更新主体责任在各区、镇政府,车辆更新经费来源于财政资金中的环卫作业经费或设备专项预算资金。环卫车辆新能源替代由区、镇财政在环卫作业经费或预算专项资金中予以安排,市级扶持政策是市财政对各区替代任务完成并正常运行的实效奖励资金,以调动各区完成任务的积极性。
二、国家及本市相关扶持政策
近年来,国家和本市针对大规模设备更新及大气污染防治提出了新的要求及相应扶持政策,落实到环卫车更新领域,我局指导各区认真梳理区内环卫车辆类型,根据各项扶持政策对象及要求,用好相应补贴政策。
(一)用好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政策。根据《上海市鼓励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工作方案》(沪环规〔2024〕10号),对符合条件的非机关事业单位的国四排放的环卫车淘汰更新新能源车辆,按电池容量给予补贴。各区应于2025年底完成环卫车辆国四柴油车的淘汰更新,其中郊环内作业区域应于2025年10月底前完成。对于提前报废国四柴油车且购置新能源车辆的所有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除外),可申请新能源化更新补贴。另外,本市还通过《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对充电设施建设和充电度电给予一定的补贴。
(二)积极申请使用超长期国债资金。今年以来,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设备更新项目申报,我局已结合发改委要求,将相关申报要求与路径与各区管理部门进行了宣贯。今年全市各区共申报10个环卫车更新项目,申请更新车辆500余辆,目前已将新能源环卫车更新相关项目推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发改委将做好与国家相关部委的对接沟通,努力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后续二年,超长期国债将持续支持环境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符合条件的区可通过申报超长期国债资金以解决部分车辆购置经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现有扶持政策针对“十四五”时期更新新能源环卫车辆,后续年度更新的新能源环卫车暂无市级相应支持政策。为加速实现新能源环卫车规模化应用,提高激励力度,我局启动了对现有扶持政策的绩效评价工作,针对政策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评价。同时,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政策研究,根据本市新能源环卫车推广应用的实际情况,启动新一轮扶持政策的研究制定,并将您的建议纳入政策编制。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关心,欢迎您再提的宝贵意见,并在后续工作推进中多加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