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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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完善绿色账户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
索取号
AH2315000-2020-004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文件编号
沪绿容 (2020) 101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0-04-02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纸质
信息内容

  各区绿化市容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等重要指示,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关于“鼓励通过积分兑换等多种方式,促进单位和个人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行为习惯”的要求,持续发挥绿色账户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激励引导作用,现就进一步完善绿色账户激励机制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转变功能定位

  绿色账户作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主要激励载体,在本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理念、提高干湿分类实效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实施,其功能定位相应转变:一是从激励引导为主转变为法规约束为主,绿色账户继续发挥辅助推进作用,不再列为垃圾分类考核指标;二是从对个人投放行为的引导拓展转变为对各类垃圾分类参与者的引导,包括志愿者、监督员,生活垃圾产生单位、投放管理责任人以及各类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企业、民非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等;三是从直接的行为激励向绿色环保档案转变,使绿色账户积分从实物兑换为主转变为生活垃圾分类参与者绿色环保指数的表征。

  二、账户自主开通

  按照“自主开通、自助积分、自由兑换”的原则推行绿色账户。个人或单位,只要有申领意愿,均可通过绿化市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绿色账户平台、绿色账户APP、支付宝等途径自主开通绿色账户。每个人或每家单位可开通一个绿色账户,账户实行实名制。对绿色账户平台现有实名用户,绿色账户继续有效;非实名用户,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实名认证,逾期仍未实名认证的,予以注销。

  三、推行自助积分

  逐步改变值守式、被动扫码式积分方式,推行自助记录积分、自助扫码式积分等方式,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参与者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激励效果。自主记录积分由个人对可回收物交投或交售情况、有害垃圾投放情况予以积分,或是由单位对自身开展可回收物集中交投交售、光盘行动、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不使用一次性杯具、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餐具等环保行为,予以自助积分。自助扫码积分通过在垃圾箱房等垃圾投放点、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设置绿色账户二维码,由居民、志愿者、监督员、单位具体负责人员等通过自助扫码实现账户积分。绿色账户平台应定期优化并公布积分规则。对违反现行积分规则产生的积分予以清除,结合实名认证对非实名用户注销时同步清除历史积存性账户积分。

四、转变激励形式

  “分类可积分、积分可兑换、兑换可获益”是绿色账户发挥激励作用的动力。要进一步拓展激励形式,从兑换实物为主拓展到服务、权益、荣誉为主,逐步实现各级财政性资金退出绿色账户积分兑换。整合中国银行等合作单位的服务(如绿色账户尊享服务等)以及社区性服务(如养老服务等),整合支付宝、东方CJ、中国银行套卡等各种会员权益,整合垃圾分类个人和单位评优评先以及社区、街镇垃圾分类实效评价等荣誉,淡化积分实物兑换概念,在兼顾隐私保护基础上,实时平台发布积分前100位的个人和单位信息,强化积分反映个人或单位绿色环保水平的理念,激发拥有积分的荣誉感、自豪感。探索对积分在文明创建、政府对部分物业补贴等过程中赋予适当权重。

  五、募集社会资源

  鼓励各类企业、组织、团体和个人通过向绿色上海专项基金、绿色账户平台、指定的民非组织等捐赠资金、物品、服务、权益等,丰富积分兑换资源。绿色账户平台应加强兑换资源管理,定期在绿色账户平台上予以公布,做到账目清楚、流向清晰、公开透明。同时设计、引导设立相应的公益性项目,鼓励个人通过积分捐赠等形式参与公益活动,放大积分的激励效应。

  六、强化平台监管

  市级民非组织继续负责绿色账户平台日常运营维护管理,确保平台市、区、街镇三级服务畅通,强化平台积分规则执行情况、资源募集情况、积分兑换情况的管理,提高对违规积分、过期积分、异常兑换等行为的监测发现能力,确保平台运转高效。继续发挥好绿色账户平台宣传分类理念、普及分类知识、组织宣传活动、展示分类实效的载体、平台、窗口作用。作为市级民非组织的业务主管部门,市绿化市容局加强对市级民非组织的活动计划、资金安排、日常管理的监督,对绿色账户平台运营管理绩效进行定期评估。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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