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绿化市容局、城管执法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十四五”规划收官、民心工程和民生实事项目等工作要求,巩固历年 违规户外广告设施、户外招牌(以下简称“户外设施”)专项治理成果,持续加强户外设施安全监管,维护“头顶上的安全”,提高户外设施精细化管理水平,现就开展 2025 年本市违规户外设施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以“守牢户外设施安全有序、提升户外设施审批(备案)率”为重要目标导向,统筹规范设置、高水平安全及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结合“打通生命通道”“高空坠物”“燃气安全”等专项行动,采用市级重点督办和区级自定任务相结合模式,重点围绕本市景观区域和主要道路、“一江一河”滨水公共空间、重要商圈、高架、高速沿线等范围内违规设置、存在安全隐患户外设施开展治理。
(一)市级重点督办
市绿化市容部门组织排摸,明确违规设施督办清单(共719 处,详见附件),由各区绿化市容、城管执法部门联合开展治理。重点排摸对象主要有:
1. 违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于屋顶、违规设置于地面、存在安全隐患、未批先设、违规走字屏、历年督办未完成。
2. 违规户外招牌:设置于屋顶、违规设置墙面大型侧招、存在安全隐患、历年督办未完成。
(二)区级自定任务
各区绿化市容部门自行组织排摸,明确违规设施任务清单,由各区绿化市容、城管执法部门联合开展治理。重点排摸对象主要有:
1. 违规户外广告设施:违规设置、存在高坠隐患、遮挡门窗、遮挡燃气管道或影响其使用的、许可超期、违规走字屏。
2. 违规户外招牌:违规设置、存在高坠隐患、遮挡门窗、遮挡燃气管道或影响其使用的。
二、时间安排
2025年4月10日前,各区管理部门将区级自定任务清单录入“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综合管理系统”。
2025年6月底前,完成市、区级任务的 50%,对明显存在安全(高坠)隐患及许可超期、未批先设的户外设施应当尽早尽快完成治理。
2025年9月底前,完成市、区级任务的 85%。
2025年11月底前,完成市、区级任务。
三、治理标准
(一)各类违规户外设施应当全面彻底拆除设施结构,许可超期、未批先设的户外广告设施应要求设置人及时完成审批(备案)手续或拆除设施结构。
(二)与建(构)筑物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结构一体,拆除后破坏建筑立面或整体结构的违规户外电子显示屏,可关屏并拆除启闭装置,同时采用安全、美观的措施遮盖屏幕;对附着于建(构)筑物或独立设置的,应当拆除电子显示屏设施结构。
(三)利用建筑物LED光源媒体立面设施违规发布广告的行为,应按照市绿化市容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本市利用户外电子显示设施发布广告行为管理的通知》(沪绿容〔2018〕294 号)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要落实责任部门,细化工作要求,制订单项方案,落实经费保障;要及时梳理市级督办清单、排摸区级治理任务,根据工作需求提出提级督办要求;要加强资源整合,强化管执联动,加大协调力度,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时优质完成治理目标。
(二)明确监管责任。各区管理部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要积极贯彻户外广告、户外招牌法规规章,落实新批复的 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审批(备案)工作;要加强批后监管或事中事后监管,对未按批准要求或规范要求设置的户外设施,要督促设置者及时整改,同时移送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规范完成线索移送;对许可超期、未批先设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者要加大告知力度,提高设置者守法意识;对存在安全 隐患的户外设施,及时做好拆除或整修工作。
(三)强化日常管理。各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要组织 加强日常巡查,尤其是要充分利用好街镇网格化管理资源,防止出现“反弹回潮”现象;要加强与消防、燃气等部门沟 通协作,对遮挡门窗、影响燃气设施使用等户外设施做到及 时发现,立即处置;要加强违规擅设户外设施的日常监管, 做到“应查尽查,应督必督”,坚决遏制新增违规擅设现象, 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四)加大执法力度。各区城管执法部门对各类违规设施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按照立案、责令整改、处罚、强拆等规范程序依法开展查处,对于逾期拒不整改的,做到应罚尽罚。各区管理部门要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做好后续查处工作。
(五)强化系统应用。各区管理部门、临港新片区管委 会要依照专项治理时间及标准要求,对市级重点督办任务清 单及各区(特定地区)自定任务实行销项闭环管理,销项前 必须按照要求做好现场影像记录。对确认已完成治理的市、区级任务,要及时登录“上海市户外景观设施综合管理系统”完成信息报送及销项 。 ( 系 统 网 址 https://jgss.lhsr.sh.gov.cn/tpmjgdm/login,业务联系人:陈玮炜、许芳,联系电话:63662708、62473288-1521; 系统联系人:陈华,联系电话:63660007)。治理进展情况 将每月公布。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