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绿化市容局,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 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经 2025 年第 10 次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废止以下文件:
1.关于印发《上海市园林街镇创建办法(试行)》的通知(沪绿容〔2014〕192号)
2.关于印发《上海市绿化特色道路创建办法》的通知(沪绿容〔2018〕122号)
3.关于下发《上海市城市公园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 见》的通知(沪绿容〔2019〕156号)
4.关于开展公园经营服务场所巡查工作的通知(沪绿容〔2016〕216号)
5.关于印发《上海市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办法》的通知(沪 绿容〔2023〕49号)
6.关于印发《上海市“十四五”公益林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沪绿容〔2024〕20号)
7.关于印发《上海市户外招牌特色道路(街区)评选办法》的通知(沪绿容办〔2020〕189号)
8.关于印发《上海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公园评价认定办法》和《上海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公园评价认定指标》的通知(沪绿容〔2023〕245号)
9.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占用林地行政许可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绿容〔2020〕295号)
特此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