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绿化市容局、城管执法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保障国庆76周年、第八届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加强本市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以下简称“临时广告”)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支持重大节日、重大活动设置临时广告,营造浓厚氛围,守牢安全底线,维护城市景观面貌。现就2025年全市临时广告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开展违规临时广告治理
重点针对“一江一河”滨水公共空间、国家会展中心周边区域、徐家汇、南京西路、南京东路等重要商圈、景观区域、景观道路等区域:
第一轮关注汛期安全,主要针对陈旧破损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临时广告,确保安全度汛。
第二轮重点围绕未经审批擅自设置、超期设置、违反技术规范要求设置临时广告,为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维持良好秩序,营造浓厚氛围。
(二)优化临时广告设置审批
支持“上海之夏”国际消费季、上海旅游节、上海国际光影节等市政府重大活动宣传,市、区两级管理部门要加强政务服务告知,做到规范审批、应批尽批、应管尽管。
二、违规临时广告治理时间安排
在4月30日至6月5日、9月22日至10月31日期间开展两轮违规临时广告治理。
(一)排摸阶段(4月30日至5月9日、9月22日至9月30日)分别按照两轮治理工作重点类型,确定排摸范围,梳理治理清单,制定治理方案,部署治理工作。市景观中心将组织开展重点督办,督办问题清单另行下发。
(二)治理阶段(5月10日至 5月31日、10月1日至10月25日)组织力量集中开展治理,对不配合治理或整改不力的违规临时广告,线上移送城管执法部门并依法查处。
(三)总结阶段(6月1日至6月5日、10月26日至10月31日)做好治理工作总结,强化日常监管措施,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绿化市容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各管理单位)、 区城管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临时广告对城市景观品质、城市运行安全的重要影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形成监督合力;要统筹优化审批服务与深化违规治理,制定工作计划,强化工作措施,疏堵结合,标本兼治,落实人财物保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优化政务服务。各管理单位要重点加强旗帜式、 实物造型等类型的临时广告监管力度,尤其是设置在“一江 一河”滨水公共空间(外滩、北外滩、小陆家嘴区域)等重要区域以及徐家汇、南京东路、南京西路等重要商圈的临时广告,要积极对接区商务、文旅、体育等部门,提前掌握重大活动临时广告设置需求,加强政务服务告知,合理统筹公益宣传资源,规范临时广告审批手续。
(三)强化管执联动。各管理单位、区城管执法部门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信息互通,加强管执联动,全面做好清单排摸、任务销项工作。管理单位要将临时广告审批信息及时抄送城管执法部门,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大重点区域违规设置商业活动临时广告的执法力度,对出现逾期拒不整改、 屡次违规设置情况的临时广告载体所有权人或设置者加大处罚力度。
(四)巩固治理成效。各管理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政务服务告知力度,增强设置者规范设置意识,提高审批率;加强日常巡查,尤其是国庆、第八届进口博览会等重要节日、重大活动保障期间,要充分利用好街镇网格化管理资源,对重要区域的违规临时广告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移送,巩固治理成果,保障市容景观整洁有序。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管理单位于6月5日、10月31日将专项治理工作小结及《临时广告专项治理情况汇总表》 (附件 1)报送市景观中心(联系人:陈灏,联系方式: 62473288*1541);各城管执法部门将专项治理工作小结及《城管执法部门临时广告专项治理情况汇总表》(附件 2)上报市城管执法局(联系人:浦敬,联系方式:18916875630)。
附件:1.临时广告专项治理情况汇总表
2.城管执法部门临时广告专项治理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