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0年01月28日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2009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012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http://lhsr.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11日起1231止。
 
一、概述
(一)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按照《条例》和《规定》的要求,我局充实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实行局长领导、分管局领导具体领导,办公室统一协调,各处室(部门)分级负责制。
同时,明确由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受理处、监察室、信息中心组成工作班子,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的处理。办公室负责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年度报告,做好保密信息的审查;政策法规处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受理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的申请;行政许可受理处负责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按规定要求及时答复;监察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信息中心负责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撑,承担信息的对外发布工作,定期上报政府信息公开月报、公文信息目录备案,并提供年度报告的各类统计数据。
(二)配套制度规范建设情况
先后建立了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工作制度,健全了绿化市容行业投诉受理、舆论监督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议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局机关处室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绩效考核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等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予以坚决纠正;对不按要求完成公开工作的,予以批评并限期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流程建设情况
结合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进一步修订、完善公文办理流程。明确拟稿人拟制文件时,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拟定文件的公开类型,即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文件,由拟稿人编写政府信息公开的描述;属不予公开的文件,应当编写不予公开的理由。处室(部门)核稿人、办公室、局党政领导在对文件内容进行审定的同时,也要对所办公文的公开类型进行严格把关。文件一经签发生效后,应及时将可公开的信息予以发布,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将有关文件报送市档案局。有关绿化、林业、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草案等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除正式发布后予以公开外,在制定过程中也可采取一定公开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此外,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直属单位应收集、整理和提供本部门、本单位(部门)掌握的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对公开内容的准确性负责。当本部门、本单位有新增信息、更改信息的,在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局办公室提供书面及电子文档。经审核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
(四)指南目录和公开内容编制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编制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局各处室(部门)和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直属单位把握轻重缓急、渐进有序的节奏,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形成了5大类33个小类的主动公开内容,明确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各类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都要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
其中,重点梳理了涉及公共权力、公共资源的有关项目,包括绿化林业、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迎世博市容环境整治600天行动计划,绿化林业工程招投标公告、中标结果,行政许可的受理、办理、结果公示,绿化市容事业统计数据,以及其他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明确了相应的信息来源部门,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
(五)行政审批工作开展情况
积极推进“一门式”行政事务受理服务,以将行政事务受理窗口建设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之一为目标,主动公开绿化市容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程序、需要递交的材料目录、审批的流程进度等。目前,关于古树名木死亡注销核实,对国人进入自然保护区许可,渣土处置网上申报,关于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等10余项行政许可事项已实现了“网上直办”、“一办到底”。
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流程。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填写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格式文本后,由行政许可受理处统一受理后,对申请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正。根据“先到先处理”的原则确立处理申请的先后次序。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经局办公室同意后,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
(六)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上海绿化市容门户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及相关链接,充实互动板块和便民服务的内容。新增便民问答、苏州河水面质量查询、渣土处置信息查询、小广告乱张贴违章手机号查询公示等专栏;充实绿色地图、市容地图的内容,开设了绿化、市容环境迎世博600天行动专栏。
积极探索双向互动的服务渠道。在局门户网站上开设了“在线访谈”栏目,就市民关心的绿化市容热点话题,以网上在线交流的形式,与广大市民开展互动交流,听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开展了全市范围内高架道路上下匝道、高速公路脏乱差情况等内容的网上评议、调查,通过广泛征求市民意见、现场实地查看,确定道路整洁程度较差的路段范围,并开展专项治理;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用语社会征集、主题征文的系列活动,不断丰富政府部门与市民群众之间的沟通方式和服务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09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558条,其中业务类信息1390条,占89.2%。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
本局梳理产生5大类33个小类的主动公开内容,明确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各类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都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机构职能类政府信息
主要包括本局机构职能情况、内设机构情况、机构领导、直属部门、区县管理部门和人事任免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例如:《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局党政领导职责分工安排的通知》等信息。
2、政策法规类政府信息
主要包括绿化管理、林业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市容环卫管理、城管执法、行政审批、技术标准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类的政府信息。例如:《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发布《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的通知》等信息。
3、规划计划类政府信息
主要包括本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和各类数据统计等政府信息。例如:《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绿化系统规划实施意见(2008-2010)〉的通知》等。
4、业务类政府信息
主要包括绿化管理、林业管理、野生动植物管理、市容管理、环卫管理、景观灯光管理、市场监督、城管执法、行政许可、社会宣传、应急管理、科技工作及其他相关业务类政府信息。例如:《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建筑渣土卸点付费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等。
5、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主要包括年报、人才工作、组织建设及其他相关政府信息。例如:《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本市2009年度工程系列绿化和市容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09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件,均为网上申请,全部进行了答复。其中,同意公开10条,同意部分公开3条,其余为信息不存在或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等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09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931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3次,咨询电话接听3282次,当面咨询接待43次,网上咨询881次。本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557446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业务类、政策法规类、机构职能类、其它类。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各项基础性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与市政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相比,仍有待进一步推进常规性工作。
针对今年工作中的不足,在明年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强以下相关方面的工作:
1、稳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财政专项资金公开
认真学习市财政局、市政府相关部门在提高政府资金公开透明度方面的成功经验,梳理我局财政预算信息、财政专项资金信息,进一步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具体操作流程等方面工作制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认真做好涉及我局职责范围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上海绿化市容网,主动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主体、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加大绿化市容方面的政府投资项目及计划规划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
进一步加大涉及民生绿化项目的计划规划的信息公开。强化老居住区绿化调整、老公园改造的事前征询工作。进一步加大迎世博600天市容环境整治进展情况和世博会运营期间市容环境保障方面的信息公开。继续做好迎世博600天绿化、市容环卫方面的网上专栏建设,主动公开相关的标准规范,及时公开项目的推进情况。进一步推进绿化、林业、市容环卫方面的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在根据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改革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进绿化、林业、市容环卫等方面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梳理,并主动在上海绿化市容网上公开办理事项、办理依据、所需材料等内容。同时,结合局行政审批系统,及时将受理、办理情况、办理结果在上海绿化市容网上公开,加强对各行政审批事项的全过程监管。
3、加大绿化市容方面的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力度
继续加强《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的信息公开。在起草制定过程中,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在颁布实施过程中,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相关政策的解读工作。同时,借助调查研究、网上信箱等方式,收集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为下一阶段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继续做好绿化、林业、市容环卫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信息公开。特别是配合有关部门修订、发布防台防汛的应急预案,明确不同等级下采取的不同措施,及时发布相关监督检查的工作信息。
推进依法行政类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强对各级城管执法部门的工作职责、法律依据、执法程序、行政救济等相关内容的信息公开,继续做好监督举报热线、举办信箱的公开和办理工作,试点开展行政处罚类信息公开实践,进一步加强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社会监督。
4、加强上海绿化市容网站建设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根据调整后的市绿化市容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努力做到界面友好、分类科学、查询方面、更新及时。
加强与市民互动的相关栏目建设,健全局长信箱、网上调查、在线交流、回音壁等栏目的有效运作机制,积极扩展绿化、林业、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等方面的便民问答内容,逐步公开网上投诉的办理情况。
5、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按照《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同时,结合局办公自动化软件升级,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文起草、办理流程相结合,不断规范局公文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努力做到起草时有提醒、办理时有审核、签发时有责任。
七、说明、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558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1558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80
受理申请总数
3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电子邮件申请数
4、网上申请数
31
5、信函申请数
6、其它形式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1
其中:1、同意公开数
1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3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4、“信息不存在”数
3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9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7、“重复申请”数
2
8、不予公开总数
其中(1)“国家秘密”数
(2)“商业秘密”数
(3)“个人隐私”数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5)“危机安全和稳定”数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9、其它
 
4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329
网上咨询数
人次
881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43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3282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557446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申诉举报数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纸张)
0
4、复制费(磁盘)
0
5、复制费(光盘)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9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9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