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编制,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1-5256718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等会议和活动上重要讲话精神,按照《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0〕17号)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条例》和《规定》有关要求,积极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规范,聚焦生态空间建设、垃圾综合治理、市容环境整治等市民群众关注热点, 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率和透明度,搭建政府与市民群众有效沟通的桥梁。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行政公文297件,较去年提升153.8%。公开行政许可事项29个,行政许可决定4222件,公开其他便民服务事项70个;公开行政处罚事项61个、行政强制事项8个,行政处罚决定32件;公开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开20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总金额为4291078元。此外,局门户网站、移动新媒体分别发布行业各类信息6689条、6717条,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2次。
对照要点,推进行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圆满完成《2020年上海市绿化市容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确定的12项重点领域公开内容。按时发布《上海老港生态环保基地管理办法》,动态更新全市新建绿地、绿道、立体绿化建成和造林数据,主动公开《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达标(示范)街镇(乡、工业区)综合考评办法》及各区、街道垃圾分类推进工作考核评分及排名,及时跟进湿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中转站等末端处置设施建设进度。《上海市林木种苗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关于推进本市工程渣土卸点计量及消纳结算管理的实施意见》等7个重大决策事项的公告内容、草案全文、起草说明、公众意见及建议均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
聚焦热点,推进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一是公开方式创新化。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环境卫生行业作业流程规范》,对市民关心的普通民众及隔离人员产生的废弃口罩如何扔问题,开设“绿色上海”抖音账号,制作《口罩哪能扔》短视频2部,在抖音等平台浏览量超33万人次。此外,针对市民关注的生活垃圾分类内容,在网站开设“垃圾分类”专栏,对政策法规、宣传推广、知识科普等内容集中公开展示,方便市民查阅。结合《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施行一周年,推出“阿拉一道来”系列推文52篇,以百姓视角解读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中的典型做法。二是公众参与便民化。考虑疫情给广大市民群众赏花游园带来了不便,我局积极整合行业资源,先后通过直播平台,推出公园“云赏花”“云游园”主题活动。三是开放活动主题化。在局门户网站开设“政府开放”专栏,每月发布政府开放相关活动内容。今年着重推出“绿化大篷车进高校”政府开放月活动。并注重活动效果评估,每场活动结束后,邀请活动参与者分享感受,活动视频通过“绿色上海”抖音账号及时发布。
突出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等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更新发布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年度实事工程、中央环保督查等政府信息。 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完成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护率等10个城市基础设施体征指数的采集与归集,聚焦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废油脂、森林防火四个治理领域,完成环卫条线136个监管要素的数据汇集与展示;加强政策解读和公众回应,采用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流程演示等多元化形式发布政策解读13件,且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均设置跳转链接政民互动栏目建设,着力畅通网络问政渠道,回复办理网上咨询投诉482件,部分咨询留言能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回复,切实解决公众和企业疑惑;加强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涉及绿化、林业等工程413条工程招投标信息;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共有76件建议提案主动公开,10件建议提案依申请公开,办理公开率达到90%,较去年提高了近30%。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及《规定》要求,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坚持民意导向,工作中注重与申请人沟通,从合规和便民角度出发,及时做好解释答复工作。对于申请频率高的政府信息,开展公开属性调整工作。同时建立局内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020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7件,较去年下降18.6%。予以公开48件,占84.2%;无法提供8件(其中: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5件,信息不存在1件,未补正1件,需加工、分析1件),占14%;不予公开1件,占1.8%。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引发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对照新修订的《规定》内容,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按照公文公开发布相关管理办法,抓好行政公文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审核机制,并从核稿环节尽量减少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的发布数量。同时推进依申请政府信息向主动公开转化,全年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信息22件。局OA和门户网站公文数据均按要求备案到政务公开工作平台,今年制定的8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全部备案到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此外,编制完成并发布本部门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其中包括综合政务、重点工作、权力事项、服务事项等331项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平台建设
圆满完成网站集约化改造。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统一部署,按照“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的要求,完成 “绿色上海”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迁移工作。并配合集约化建设,形成合适的内外网信息发布机制,保持内外网分离模式,保障政府信息的安全性。
全面推进网站升级改版。对“绿色上海”门户网站进行全面升级改版,对网站主页做了全面平铺化改造,将各主要内容合理布局,采用按钮与区块相结合,方便公众浏览查阅。同时进一步提升在线互动平台的实用性,人工回复功能已与“中国上海”完成前期对接,“智能客服”将于2021年1月正式上线。
有效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绿色上海”政务微信在2020年严峻的疫情形势下,针对公众关切,发布“美丽的逆行者”“环卫防疫第一线”等系列推文1600篇,传播力、影响力在上海市委办局及社会团体中名列前茅,粉丝达25.6万。此外,垃圾分类相关报道如“莫纠结,垃圾分类有逻辑”“假如垃圾们有一个群”等推文的阅读量接近5万,“垃圾分类实效测评公布”阅读量突破15万,新颖的公开方式让垃圾分类深入人心。
认真组织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现场采访会41场,接待媒体采访140余次,组稿191篇。圆满完成民生访谈、“夏令热线”、全国林草工作会议特刊等领导专访以及系列宣传活动。深度报道街心花园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等重点民生工作。
(五)监督保障
抓好学习培训。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提升行业相关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组织各区绿化市容局、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处室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同志开展2020年信息公开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围绕解读新修订的《规定》、新时代下的政务公开等内容开展专题授课。
抓实监督指导。在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过程中,分别对杨浦区、普陀区等绿化市容局进行点对点指导,并组织16个区局相关同志,针对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加强工作指导。同时,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年底邀请行业专家、新闻媒体、兄弟单位代表针对改版后的门户网站及政务公开栏目开展评议,听取宝贵意见。
抓严绩效考核。2020年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纳入市局对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中,并根据年度工作要点细化考核项目,以考促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8 | 8 | 1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8 | +1 | 422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 | +63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6 | +15 | 32 | |
行政强制 | 4 | +4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0 | 4291078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7 | 8 | 0 | 2 | 0 | 0 | 5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0 | 7 | 0 | 1 | 0 | 0 | 4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1 | 0 | 0 | 0 | 0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1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7 | 8 | 0 | 2 | 0 | 0 | 5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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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编制过程中,公开事项颗粒度不够细化,市区两级目录匹配度不高。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机关处室、区局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府门户网站智能化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在智能问答、智能搜索等方面创新发展力度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全面梳理部门重点工作、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标准目录公开事项和内容。二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谁主管、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发布数量和质量,增加原创内容和有效信息,同时增加多元化政策解读形式。三是持续改善用户体验,进一步提升网站搜索功能,实现“搜索即服务”。门户网站增加智能问答功能,构建政府网站常见问题知识库,以用户体验为标尺,邀请公众代表对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评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