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制定阶段(2011年1月至2011年2月)
1、广泛宣传。按照“百街千路”工程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通过媒体、行业刊物、网站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 “百街千路”工程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2、制定方案。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本区域推行道路洁净工程实施意见,确定道路洁净工程推行范围,明确区域内落实此项市政府实事项目工作的责任人及联系人,并报市质监中心道路保洁科。
(二)实施推行阶段(2011年2月至2011年9月)
1、推行实施。2月20日—3月31日为分解任务、推行实施阶段。列入推行道路洁净工程范围的道路,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要逐一进行检查,重点对道路保洁模式、工艺流程、作业工具、人员配备等进行检查,对未达到道路洁净工程要求的,要登记在册,按照时间节点,逐步整改,逐步达标。
2、检查验收。4月1日—9月30日为检查推行、验收考核阶段。根据“百街千路”推行道路洁净工程要求,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对推行情况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即时整改,做到边检查边验收边整改边推行,上半年完成推行目标的70%,第三季度完成推行目标的100%。
(三)巩固成效阶段(2011年10月至12月)
1、总结成效。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要全面总结市政府实事项目工作,制定巩固道路洁净工程成效的相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争取第四季度超额完成年初推行任务。
2、推广实施。在总结成效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扩大道路洁净工程覆盖范围,力争用2~3年时间使中心城区道路洁净工程达到全覆盖。
四、验收考核
(一)区县自查申报
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按照考评细则,从组织领导、基础管理、作业管理和洁净状况等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自查;自查得分超过90分,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向市质监中心提交书面验收考核申请。
(二)市局验收考核
市质监中心对申报道路进行初步审核,报送市局环卫管理处,组织专项验收考核小组对申报道路进行抽查,按照考评细则进行验收考核。
(三)网上公示
专项验收考核小组对申报道路的综合考评分在90分及以上的,在市绿化市容局网站(http://lhsr.sh.gov.cn)和上海市市容环境质量监测中心网站(http://www.shbj.gov.cn)进行公示,接受市民评议。对验收低于90分或者市民评议有异议的,将督促区县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再次申报,市局重新组织验收和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