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有关规定和要求,总结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打算。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作《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高水平法治供给》专题辅导报告。二是健全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当前形势与未来发展重点任务、《信访工作条例》等主题的中心组专题学习会13次。三是组织学习重要会议精神。在局党组会、局系统党政负责干部等会议上集中学习了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等,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
(二)科学民主推动行业立法工作
一是完成《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条例》已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9月22日修订通过,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二是完成《上海市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若干规定》制定工作,已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1日通过,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三是修订《上海市森林管理规定》,完成市相关部门意见、社会公众建议征询,形成《上海市森林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已报市司法局。四是推进《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暂定名)》立法准备工作,完成《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调研工作,完成《上海市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上海市环城绿带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五是完成2023年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项建议申报工作,共申报地方性法规正式项目1项、调研项目1项,政府规章正式项目5项、调研项目1项、立法后评估项目1项。六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常态管理。已制修订规范性文件2件,均完成报备。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开展自查,形成《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自查总结报告》。七是配合做好上海城市法规全书应用系统数据更新工作,完成了已上线法规规章配套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确认更新及新发布法规规章配套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补充完善。
(三)不断优化行业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开展许可事项清单清理规范。落实市审改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22〕2号文件精神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规范工作的通知》(沪审改办发〔2022〕2号)的要求,最终认领确认本市绿化市容部门许可事项26项。二是完成市级设定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按照市司法局的统筹部署,对市、区两级绿化市容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申办材料中市级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我局现已无保留的市级证明事项。三是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试点任务。优化常用低风险植物和植物产品跨区域流通检疫申请流程,本市率先明确检疫要求并在国家系统上公示。四是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范化。印发《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审查范围,规范审查流程,对《上海市公园绿地游乐设施管理办法》等3件政策文件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
(四)持续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是贯彻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2年度共有1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已完成相关法定程序。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针对动物园停车场民事纠纷、重大节日景观照明临时发布广告、林业行政案件、重大合同审核等问题提出了法律建议,顺利完成上海植物园违法建筑拆除工作。三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办理1起行政应诉案件,作为被申请人办理1起行政复议案件,案件均在受理中。未收到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四是组织开展绿化市容行业信息公开专题培训,邀请市政府办公厅相关同志就依申请公开办理及案例分析进行讲解,邀请信息公开领域相关专家就政务公开理念与法治思维培养进行培训。五是指导长宁区绿化市容局等开展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应用相关工作。六是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纳入局机关处室、直属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主动公开行政公文233件,依申请公开3件。
(五)全面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一是从严开展行政执法。共办结林业行政案件22件,罚款798万余元。办结吊销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行政处罚案件7件。牵头推进“2022清风行动”,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11个部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期间,共查办野生动物案件176起,没收违法所得37.06万元,处以罚款和罚金5.64万元。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熏拉丝”专项执法检查和“网盾行动”,以“平安建设”考评为导向,注重实际战果,形成网络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长效监管机制。联合渔政等部门持续开展“长江禁捕”专项执法行动。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上海市绿化市容(林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沪绿容〔2021〕228号)、《上海市绿化市容(林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沪绿容〔2020〕532号),全面上线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完成4起野生动物保护案件、2起林政案件及2起自然保护区管护案件的法制审核,为6起林业、野保行刑衔接案件提供法制服务。举办1次吊销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听证会,完成6次吊销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四是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做好执法证证件申办、更换和发放日常管理工作,组织16人参加执法培训和上机考试。完成局系统执法证件全面清理注销工作。联合公安等5个部门组织开展全市野生动物联合执法线上培训,培训人员140余人。组织开展全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和案卷规范制作专业培训,培训人员90人。五是全面梳理涉及森林管理、野生动物保护等共计84项行政处罚事项,制定公布《上海市绿化市容(林业)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包括5项轻微不予处罚类行为和4项首违不予处罚类行为,彰显执法“温度”。六是指导各区有序开展森林督查减量图斑自查工作。各区已全部完成自查和数据库上报工作,市级抽查复核减量图斑150个,复核发现涉嫌违法违规问题图斑55个;2013~2021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和森林督查工作整改到位率99.36%;全覆盖地毯式检查123件批准使用1729.988亩林地的许可文书具体执行情况。七是加强部门合作。与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共同签署《关于加强绿色生态公益诉讼协作工作备忘录》,加强对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公益诉讼机制;与市生态环境局签署《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协作备忘录》,共同加强对各类破坏自然保护地行为的查处;与市规划资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涉农涉林土地违法案件执法协作工作机制的通知》,严肃查处各类破坏林地行为。
(六)多措并举提升普法宣传实效
一是结合行业发展实际,系统组织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二是强化普法宣传主体责任,制定公布2022年市绿化市容(林业)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普法责任,落实普法任务。完成《上海市绿化市容(林业)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备案工作。三是全力做好首届法治文化节宣传动员,发挥行业资源优势,积极推动法治文化进公园、法治教育润人心,在全市公园绿地、公共厕所的展板、电子屏、海报栏等行业主管的载体、阵地中广泛开展首届法治文化节宣传。四是丰富普法宣传形式,通过“绿色上海”“法治上海”等微信公众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等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科普式普法解读。在地铁投放湿地保护、野生鸟类保护、野生植物保护LCD公益普法广告版面。组织开展森林生态意义及森林保护法律法规讲座和乡土植物种植活动。五是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打造绿容普法特色品牌,推动上海植物园成功创建第三批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完成阵地提升改造一期工程。开展《上海市绿化市容(林业)系统法治品牌建设和以案普法机制研究》课题研究。六是开展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在局5座直属公园和14个区的107座城市公园开展主题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活动。
二、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对照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要求,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一是法治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行政执法机制还需进一步优化;三是法治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四是法治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强化。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结合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整改措施。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
一是发挥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深化法治建设工作中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依据年度局法治建设工作报告主动公开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向市政府报告我局法治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法治建设作为局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局系统绩效考核体系。二是将法治建设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局党组于2022年12月5日上午开展了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三是根据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局党组会审议通过《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包括法治建设、“放管服”改革等内容。四是开展法治上海建设自查工作,形成并报送《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法治上海建设“三个规划”推进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2023年,我局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认真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确定的年度立法任务,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圆满完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一)继续加强行业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将法治建设纳入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坚持依法依规决策,加强对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文件评估和清理的相关要求,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持续推行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开展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等专题培训,加大行业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力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规定,依法及时全面履行以行政机关为被告的民事、行政案件生效裁决。制订实施行业普法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订普法责任清单,建立以案释法制度。
(二)不断推动行业法治体系建设
围绕行业“十四五”规划,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市政府2023年度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着力推动《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制定)》《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修改)》的立法进程,保障正式项目顺利完成。起草完成《上海市湿地保护条例》《上海市环城绿带管理办法》调研报告和《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
(三)切实做好行业行政执法监督
开展《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强化相关配套制度有效落实。增强林业行政执法效能,深化应用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建立林业领域信息共享机制。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决定审核把关,规范执法过程,做好执法信息公开。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健全管理部门与城管执法、公安等部门协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的衔接程序。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提高执法装备配置比例,加强执法证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