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二期工程专项规划公示内容
发布时间: 2015年05月13日       来源:        【字体:

  按照国务院关于东部地区逐步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的要求,未来上海生活垃圾末处置将以焚烧及其它资源化处理为主的方式进行。据市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生活垃圾管理若干意见》所明确的本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一主多点、就近消纳、区域共享”的规划布局原则,本市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以老港固废基地为主,各郊区县独立设置。

  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是老港固废基地实现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现代化焚烧工厂,二期工程的建设是在老港固废基地总处理量不增加的前提下优化处理结构,改善基地环境,提升资源化利用率,并将有效缓解土地资源的紧缺问题,保障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实现老港固废基地的托底保障作用。二期工程将是上海市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

  目前,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一期工程已建成。本专项规划涉及的二期工程位于老港固废基地的东南角(一期工程北面)。其中,二期本体工程用地面积约18.9万平方米,二期取水泵房用地面积约150平方米,配套项目包括两处二期配套工程及二期工程用地面积约20.7万平方米以及与中央大道之间的连接通道——经五路用地面积约1.2万平方米。

  按照《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听取公众意见。若对方案有意见或者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5年5月13日——2015年6月11日

  联系电话:62473288*1205

  电子邮箱:lgzseq_2015@163.com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5年5月13日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