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761号代表“关于建立物业服务费综合评估体系的建议”,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现将办理答复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居住区绿化是住宅物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市民生活品质有重要作用,其养护管理水平也是体现城市现代化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居住区绿化涉及房管、规划、住建委、绿化市容等多个部门,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和复杂性。从总体上看,本市居住区绿化管理基本情况向好,居民满意度逐年提升,居民爱绿护绿的意识普遍提高,但离市民群众的要求仍存在一定距离。部分居住区养护不专业、违规修剪、大树扰民、毁绿占绿等问题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在个别老旧小区表现还比较突出,少数居民反映还比较强烈。这些问题需要有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需要相关单位密切配合,需要不断探索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手段,进一步提升居住区绿化管养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1.绿化养护经费不足。2015年前,居住区绿化养护收费标准是依据2005年《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沪价商(2005)011号]中的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来确定,最高6.5元/m²/年,最低1.3元/m²/年,而公共绿地养护标准最高30元/m²/年,最低15元/m²/年,两者差距巨大。2015年2月,市发改委下发通知,对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等各类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不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此外,由于物业费收缴率不高,特别是老旧小区,导致物业服务企业对居住区内绿化养护经费投入较少,有的沿用老的标准,有的甚至没有投入,还有少数物业服务企业未将绿化养护经费全额用于小区绿化养护,造成恶性循环。
2.绿化养护不专业。一方面,由于养护经费不足,造成物业服务企业难以聘请高质量的绿化专业养护队伍,养护覆盖面不足。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小区绿化管理维护意识薄弱,绿化养护往往局限于对灌木、地被植物等的日常修剪,对于大型乔木,往往由于主、客观原因未进行正常修剪,时间一长,导致出现影响居民生活的绿化矛盾产生。
3.从业人员对涉及居住区绿化管理相关政策及技术要求知晓率不高。2017年至2021年,市绿化管理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居住区绿化管理,出台了《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居住区树木修剪的通知》等文件;编印《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技术指导手册》、《居住区常见树木修剪指南》,并下发到每个居住区。各区绿化管理部门每年对相关政策和操作实务进行培训,但从走访调研和处理投诉环节了解到,一些物业从业人员对居住区相关绿化政策规定根本不了解,部分作业人员没有经过专业技能培训,违规操作;还有一些小区《手册》及《指南》虽已下发,但从业人员不了解,不学习,按老习惯、老办法行事,造成投诉不断。
三、对策措施
1.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居住区绿化养护价格已远低于养护市场成本,绿化部门将会同房管部门研究制定居住区绿化养护定额,从经费上对居住区绿化养护予以保证。此外,还需加强房管、绿化、街镇等部门的联动协调机制,特别是在居住区综合改造中,涉及绿化调整的,应主动征求属地绿化管理部门意见,共同制定绿化调整方案,从源头上减少居住区绿化矛盾的产生。
2.倡导专业养护规范化。建议物业服务企业聘用绿化养护专业单位,签订养护合同,明确标准和内容。探索以规模化绿化养护模式弥补目前单一小区绿化量少,养护资金低,养护成本高,专业养护企业不愿意承接居住区绿化养护的现实,由属地街镇牵头,整合打包区域内居住区绿化和其它社会绿地养护的需要,统一招标,实行本区域内绿化规模化养护,吸引更多专业养护企业参与居住区绿化养护。
3.持续加大培训力度。从2017年起,市区两级绿化部门会同房管部门对居住区绿化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实务开展培训,对象为居住区物业管理人员、绿化养护人员、部分小区业主代表等,累计培训人数3.5万人次,覆盖全市共1.3万余小区,取得较好效果。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的覆盖率和知晓率;同时,将培训作为市绿化、房管部门对区绿化、房管部门的考核内容,并与小区物业经理诚信记录与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等级、资质核定等挂钩,真正使培训取得实效。
此外,提案中提到的生活垃圾定时投放点和大件垃圾、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的选址问题,我局2019年制定的《上海市实施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工作导则》和2021年制定的《关于加强本市装修、大件垃圾投放和收运管理工作的通知》已有明确规定。在点位设置方面,强调便民原则,应避开消防通道、车(人流)密集区域和绿化带,具体投放位置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居住区道路、空间等实际情况,并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合理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