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36号代表“关于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建议”,办理结果为解决或采纳,现将办理答复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绿化废弃物产生量
根据本市各区绿化部门上报的数据,上海公园绿地、行道树养护每年产生绿化废弃物近20万吨,主要成份以修剪产生的树枝、树叶为主,包括死树、草花等。单位绿地和居住区绿地每年产生的绿化废弃物约为15万吨。
(二)现有处置与利用情况
据统计,全市存量绿化废弃物处置场地约90个,以临时堆放、分拣和粉碎处理为主。其中,闵行、金山通过初次粉碎、二次粉碎后利用真菌发酵生产土壤介质,产品自产自销。辰山植物园利用树枝粉碎物和动物粪便生产肥料,每年消耗绿化废弃物3000多立方米、动物粪便800吨,产品用于园内土壤改良。两区一公园在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走在全市前列。普陀区实现了绿化废弃物的全区收集,绿化废弃物主要用于生物质能源利用。奉贤区已经启动奉贤生物能源利用中心建设,计划明年下半年投产,通过将绿化废弃物与餐厨垃圾混合发酵生产沼气,预计每天可消纳绿化废弃物50-100吨。
(三)技术研究情况
通过科研攻关和实践,绿化废弃物好氧堆肥技术工艺已经相对成熟,绿化粉碎物作为地被覆盖广泛使用。相关技术成果先后形成《绿化植物废弃物处置技术规范》(DB31/T 404-2009)、《绿化有机覆盖物应用技术规范》(DB31/T1035-2017)等地方标准。
(四)政策支持情况
2021年本市下发了《关于加强本市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加快推进绿化废弃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作。2022年底,住建部下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推动各地开展绿化废弃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本市立即开展调研,并启动试点相关工作。目前,全市16个区中已有6个区对绿化废弃物的处置利用有相应的政府补贴,其中普陀区的补贴力度达到了200万元/年,其他区的补贴力度普遍在30~50万元/年之间。
二、存在问题
(一)处置场地建设困难
由于绿化废弃物处置噪音较大,易产生异味,且存在消防隐患,一般要求远离生活区域或企业园区。因此,在中心城区很难设置堆场或处置场地。在郊区,绿化废弃物处置场地常涉及用地指标瓶颈,无法办理正规的建设手续,场地稳定性较差。
(二)收运体系不够完善
目前本市公园绿地、行道树养护产生的绿化废弃物基本都能规范收运,收运盲区主要在居民区和社会单位。由于没有统一固定的收集处置渠道,部分居住区、社会单位的物业公司为节省费用,将绿化废弃物长期堆放或将其随意丢弃,市民投诉时有发生。平时居民日常产生的园艺花草、小区产生的树叶等少量易腐绿化废弃物大多作为湿垃圾进入生活垃圾处置渠道。
(三)资源化利用方式单一
目前各区处置绿化废弃物的主要方式是粉碎后运往南通等外省市压缩做成燃料棒,再进行燃烧发电。通过堆肥、覆盖等形式实现资源可循环利用的比例较低,利用方式较为单一。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建立绿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
根据住建部的要求,本市已经形成试点工作方案,将普陀区、闵行区、奉贤区作为上海城市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力争用2年的时间积极探索提高城市绿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的方法和举措,围绕“收、运、处置、利用”闭环管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同时,为了推进试点工作,拟成立绿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工作小组。同时,已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绿化废弃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以试点为契机,形成示范,推动其他区开展相关工作,提升上海全市绿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逐步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二)完善绿化废弃物收运体系
协同市规划资源局,合理布局绿化废弃物处置场地,郊区结合大型绿地、林地、郊野公园等场地建设绿化废弃物处置点,外环沿线各区结合环城生态公园带建设落实绿化废弃物处置点,中心城区结合绿化或环卫设施设置小型收集点。同时健全收运网络,公园绿地、行道树产生的绿化废弃物由养护企业运送到处置场地,单位、居住区产生的绿化废弃物自行或由环卫收运系统定期运送至各区处置场地,实现全市绿化废弃物收运全覆盖。
(三)探索绿化废弃物的多渠道资源化利用
目前,闵行区试点主要以堆肥生产为主,奉贤区试点以生产覆盖物和发酵生产沼气为主,普陀区以生物质发电为主。同时,引导本市相关科研单位、企业开展绿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探索高附加值产品生产工艺,降低环境影响,提升处置效率和单位面积产值,形成工艺品加工、透水铺装、堆肥、覆盖、生物质发电等多种资源化利用渠道,以适应中心城区噪声、粉尘、废气排放要求高,用地紧张等形势。
(四)加强政策扶持
针对绿化废弃物利用过程中的处置场地选址困难、资源化水平不高、资金保障不足等问题,我局将协同市发改委、市规划资源局通过协调政策扶持来突破用地瓶颈,争取财政增加投入,保障绿化废弃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协调试点区围绕绿化废弃物“收、运、处置、利用”环节,安排公共财政专项经费和经常性经费,用于支持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处置和利用工作。市农委将积极提供肥料登记政策以及相关行业标准,协助做好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五)加强交流学习
进一步挖掘本市和外省市绿化废弃物利用的优秀案例,组织本市相关企事业单位互相开展交流学习,共同提升绿化废弃物利用水平。组织相关部门赴其他城市学习,了解其他城市在绿化废弃物应用方面的体制机制及先进经验,提升本市的绿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